文字獄歷朝皆有,為何清朝最多?魯迅這句話一針見血

古代幾乎歷朝歷代都發生過或大或小的“文字獄”事件。縱觀整個古代史,因為不懂得避諱而丟掉性命的人,尤其是文人,不計其數。文字、語言避諱是中國特有的一種語言現象。

文字獄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出自清朝文人龔自珍的名篇《詠史》“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梁謀。”在此之前,文字獄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稱謂,比如文禍、筆禍、書案、文網等等。

文字獄是古代專制制度的必然結果,在各朝代均有發生,西漢“種豆之禍”,北宋蘇軾的烏臺詩案等。總體來看,清朝以前文字獄案件數量較少。清朝將文字獄推向高峰。據不完全統計,清朝文字獄案件至少發生160起,比其他朝代加起來的總數還要多。就規模(懲罰力度)而言,清朝也是數一數二的。清朝某些案件規模之大,株連範圍之廣,史無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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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字獄案件數量超前代總和

總的來說,清朝文字獄需要避諱的有“明”“清”二字,皇帝的年號,以及種族避諱。

“明”字是清朝人最忌諱的一個字,不管是在詩篇中還是文章中,出現這個字,就有引火上身的風險。所以,在當時,很少有人的名字裡出現“明”字。

順治17年(1660年),發生了“將明之才”案。張縉彥,河南衛輝新鄉人,明崇禎時任兵部尚書。崇禎十七年,李自成攻打北京,張縉彥降清。劉正宗,山東安丘人,明崇禎時授編修,福王時授中允。入清,官至文華殿大學士。在順治17年這一年,二人一個被流放寧古塔,死於戍所,一個從寬免死,改入旗籍。而這一切的悲劇,只因為張縉彥在寫給劉正宗的信中提到了“將明之才”。“將明之才”出自《詩經·大雅·桑民》,意為大臣輔佐帝業之才能。然而這四個字在當時卻被解讀為“扶助明朝的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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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字是清朝詩人最為避諱的字

徐駿,字冠卿,江蘇崑山人,原刑部尚書徐乾學的幼子,後中進士。徐駿寫了一首詩,其中有一句是:“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是離開家鄉後有感而發,卻被解讀為“思念明代,無意本朝,出語詆譭,大逆不道”。最終,徐駿被處以斬立決,所有文稿都被燒燬。

呂留良(1629-1683年),字用晦,又字莊生,號晚村,浙江石門人。順治十年,25歲時始參加科舉,中秀才,此後連年周旋於科場,心跡相違。與黃宗羲、宗炎兄弟結識後,他從苦悶中解脫,下定決心不仕清,不僅不參加科舉做官,而且要拒清。他隱逸山林,怡然自得,不時搖擺筆墨。他著書授徒,聲名大噪,被人們尊為“東海夫子”。康熙十八年,開博學鴻詞科,浙省大吏提出推薦,他不從。最終他身披僧服,出家當和尚,更法名為耐可,字不味,號何求老人。康熙二十二年病死,終年五十五歲。然而,在他死後,雍正皇帝一連發布三道上諭,列舉了呂留良的罪狀,罪名為觸及種族避諱。呂留良倡導保持漢族氣節,不做異族臣民,這樣的思想觸及到了統治者敏感的神經。呂留良一家悉數被殺,剩下的被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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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中的呂三娘為呂留良的孫女

此後,乾隆皇帝更是製造了中國歷史上空前的文字獄高峰。他在位40年間,製造了至少130起文字獄。

作家魯迅曾在其作品《且介亭雜文》中發表了對清朝文字獄的看法。他認為,清朝文字獄發生的根源在於皇帝與百姓之間存在難以穿透的隔膜。魯迅還認為,文字獄不僅給中國文化帶來了巨大災難,也造就了國人的奴性性格。不得不說,魯迅雖然言辭激烈,但也擊中了文字獄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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