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组学习 力促工作落实

4月8日,东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议首先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3》;然后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建勋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派驻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刘芳元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案管室主任唐富忠组织学习了《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和〈关于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有关情况的通报〉;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凡春林就学习内容做了中心发言;蒋凌云、罗亚芳、唐艳华等参会人员相继做了讨论发言。会议内容丰富、讨论气氛活跃,大家纷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认识、谈收获、谈打算。会议要求,与会同志在一周内都要写出书面心得体会并上交政工室。

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小辉小结指出,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无论身处何方、身在何位,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都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要做到无欲则刚,真正知敬畏、守底线,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政治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力量,在司法宣传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重要使命。检察干警一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者有机统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打铁还须自身硬,首先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其次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的情形一定要如实记录并上报。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由案管室牵头,部门负责人具体组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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