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第一篇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險品)精簡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第一篇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險品)精簡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第一篇 消防基礎知識 精簡內容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險品

第一節:爆炸品

一、爆炸品的分類:

1、具有整體爆炸危險性的物質物品(雷管、火藥、黑火藥),

2、具有迸射危險性,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物品(穿甲彈、燃燒彈、煙霧彈、閃光彈),

3、有燃燒危險並有局部爆炸或局部迸射危險或兩種危險都有(速燃導火索、禮花彈),

4、不呈現重大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導火索、煙花爆竹),

5、有完整爆炸危險的非常不敏感物質(銨油炸油)。

二、爆炸品的特性及參數:1、爆炸性,2敏感度。

第二節:易燃氣體

一、易燃氣體的分級:

1、1級:爆炸下限小於10%;或者不論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極限範圍不小於12%.

2、2級:爆炸下限不小於10%,但小於13%,並且爆炸極限範圍小於12%。

二、易燃氣體的火災危險性

1、易燃易爆性,2、擴散性,3、可縮性和膨脹性,4、帶電性,5、腐蝕性、毒害性。

第三節:易燃液體

一、易燃液體的分級

1、1級:初沸點小於或等於35ºC(汽油、乙醚、乙醛、丙酮等)。

2、2類:閃點小於23ºC,初沸點大於35ºC(石油原油、甲醇等)

3、3類:閃點大於或等於23ºC且小於60ºC,初沸點大於35ºC(煤油、樟腦油、松節油等)。

二、易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

1、易燃性,2、爆炸性,3、受熱膨脹性,4、流動性,5、帶電性,6、毒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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