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救的18只岩羊安全迴歸林區


本報訊(記者 寧亞琴)近日,青海省海南州同德縣森林公安局在一處林區放歸了之前解救的18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岩羊,如今這批身體狀況良好的岩羊在林區自由的奔跑。

據瞭解,這18只岩羊是同德森林公安在取締一家非法養殖野生動物場所時查獲的,收繳後檢查發現18只岩羊身體狀況較好,具備在野外生存能力,達到了放生標準,隨後同德森林公安根據岩羊的生活習性及棲息地,反覆斟酌放歸地點,最終選擇在同德縣一處林區將其放生。

岩羊又名崖羊、石羊等,是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棲息在海拔2100米至6300米之間的高山裸岩地帶,不同地區棲息的高度有所變化,有較強的耐寒性,是我國青藏高原稀有動物。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是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迫切要求,野生動物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維持生態平衡、物種多樣性均具有重要意義。同德縣森林公安局呼籲廣大幹部群眾自覺保護野生動物,向非法獵捕、養殖野生動物的行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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