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級建造師:
各地報名條件的規定,略有不同,體現出不同的寬緊政策,考生應以當地當年的考試報名通知為準。以下以北京為例:
1)考全科:
凡遵紀守法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兩年;
2、具備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3、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2)免試1個科目:
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3)免試2個科目:
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證書》,並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
相關說明: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年底。
公用設備工程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設備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見附件3,下同)或相近專業(見附件3,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基礎考試合格,
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電氣工程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 基礎考試的報名條件
2. a.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b.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c.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2.專業考試的報名條件
a.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b.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c.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d.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e.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f.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3.截至2002年以前以下情況的報考者可免去參加基礎考試,直接進行專業考試
a.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b.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c.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d.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e.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程設計工作滿10年。
f.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g.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h.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監理工程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報名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二)“免2科”報名條件
對從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一級造價工程師:
一造報考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具有土木建築、水利、裝備製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五)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註冊結構工程師:
一、本專業
結構工程、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專業可以報名。
二、相似專業
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建築學、工程力學可以報名。
三、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且職業實踐最少一年時間可以報名。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本專業 結構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4年 6年
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4年
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5年 8年
專科畢業 6年 9年
相近專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海岸與海洋工程、建築學、工程力學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5年 8年、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6年 9年、專科畢業 7年 10年、其他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8年 12年
一級註冊建築師:
1、取得建築學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博士學位,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築學學士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碩士學位,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築學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築學相近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或者取得工程師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項規定的條件,但設計成績突出,經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認定達到前四項規定的專業水平的。
註冊土木工程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勘察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港口與航道工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水利水電工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 恪守職業道德 , 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 , 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 ( 水利水電工程 ) 資格考試。
(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
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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