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教育局、状告家长侵权、敲诈勒索…学校乱收费引发的“奇案”

学校乱收费是屡禁不止的社会问题,也会引发其他法律纠纷。

通常来说,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保障儿童读书的费用,是不收取任何学费和杂费的。在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法律也对学校的收费做了严格的规定。比如,对于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实行公示收费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保教费、住宿费等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作为父母,如果发现孩子就读的学校存在乱收费用的问题,可以向教育局反映,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但是,您知道吗,学校乱收费还可能是其他违法案件的导火索。

今天,绿檬法律陈律师就来和您仔细讲讲学校乱收费引发的“奇案”。


起诉教育局、状告家长侵权、敲诈勒索…学校乱收费引发的“奇案”

  • 家长不满教育局对“乱收费”不作为,起诉教育局。
  • 2014年,杨某向教育局反映镇上的很多学校存在乱收费情况,但是教育局只查处了其中一个学校,对其余学校未查处。杨某不满,就对教育局提出了行政诉讼,要求教育局对学校乱收费的情况承担责任,退还多收款项。

    教育局则认为,杨某如果觉得学校乱收费应该起诉学校,而不是起诉自己,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违法履职行为。

    法院认为,教育局负有对辖区内学校违规收费调查处理职责,应杜绝乱收费。如果杨某反映有学校违规收费,教育局即应调查,将结果告知原告。严禁乱收费是教育局工作的一部分。

    法院最终判决责令教育局对杨某反映的学校乱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起诉教育局、状告家长侵权、敲诈勒索…学校乱收费引发的“奇案”

    • 学校不满家长揭露其“乱收费”,状告家长侵权。

    2015年,三位学生家长因子女高考未达省本科线,对某学校产生不满,连同另两名学生家长在该学校门口拉横幅,横幅上印有“某学校坑害家长乱收费”的字样。学校工作人员随后出面制止了拉条幅行为,双方发生争吵并产生对峙。

    该区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刻到达现场,将三位学生家长及学校员工等带至派出所了解情况,民警建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学校认为,三名学生家长纠集其他人员非法集会,制作条款悬挂,向不明情况的群众及其他学校家长散布谣言并歪曲事实指责学校乱收费,对学校名誉权产生了侵害,要求三名学生家长公开赔礼道歉及赔偿10万元。

    法院则认为,学生家长因学费问题与学校产生纠纷,在未得到解决情况下,做出了在学校门口拉条幅并与原告工作人员争吵的过激行为,但此行为被学校及时制止且经公安机关处理已平息事态,不会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和名誉贬损等不良后果,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法院还认为,学校与学生家长应和平相处、理性沟通。虽然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有意见,解决方法也过激,但在其行为已被制止、矛盾已平息的情况下,作为学校应该秉持宽容、理解的理念来对待此事,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增加。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该学校的诉讼请求。

    起诉教育局、状告家长侵权、敲诈勒索…学校乱收费引发的“奇案”

    • 密谋拍摄学校“乱收费”,对学校敲诈勒索,最终锒铛入狱。

    2009年,因不满儿子上某小学所缴纳入校费的数额,秦某、刘某夫妇在蒋某的建议下,通过蒋某给的录音手表、摄像笔、窃听器、口香糖式摄像录音器等设备,采用秘密拍摄方式,拍摄与某小学校长王某面谈入学收费的视频资料,并将其拍摄的资料交给蒋某,请蒋某向互联网及媒体曝光。

    但是蒋某以将此视频资料发布到互联网上和向媒体曝光学校乱收费的方式,开始给校长王某打电话要挟,索要50万元。又分别向校长王某索要6个学生入学名额及未被录取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欲向学生家长以5万元出售这些名额。后又以为该小学做校服的名目,索要财物,上述要求均被拒绝。

    在蒋某又提出以10万元让某小学收购廉价字画,否则要将视频资料曝光,某小学终于在此情况下报案。

    法院认为,蒋某利用视频资料对被害人进行威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所谓的已掌握的某小学乱收费证据进行要挟,强行勒索被害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院最终判决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


    起诉教育局、状告家长侵权、敲诈勒索…学校乱收费引发的“奇案”

    绿檬法律陈律师认为,作为一种违反国家政策、侵犯学生及家长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学校乱收费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学校乱收费,如果学生及家长没有被侵犯的意识,只会助长乱收费的风气。

    学校乱收费,如果教育局不带头进行重点整治,只会使辖区内的学校都为利益驱使而枉顾法律政策。

    学校乱收费,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屡禁不止,便为成为犯罪的摇篮,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我是绿檬法律陈律师,为您提供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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