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乱收费、违反财经纪律……唐山通报5起典型案例!

乱收费、违反财经纪律……唐山通报5起典型案例!

日前,唐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脱贫领域问题整改暨巡视巡察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乱收费、违反财经纪律……唐山通报5起典型案例!
乱收费、违反财经纪律……唐山通报5起典型案例!

1.玉田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站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违规收费问题。2012年至2016年,玉田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违规收取出租车机打发票工本费。2018年5月,给予玉田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站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洪玉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路运输管理站站长张学文、副站长曹瑞林、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贾晓东党内警告处分。

2.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安监站原负责人张志平

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张志平在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时,以报名费名义违规收费。2018年6月,给予张志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乐亭县汀流河镇政府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至2016年,汀流河镇人民政府向企业及个人收取租赁费,未上缴财政专户,全部用于机关经费支出。汀流河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伟作为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5月,给予陈伟政务警告处分。

4.迁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张学华不作为问题。2014年至2017年,迁西县委老干部局老区建设促进会存在的兼职取酬问题,迁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张学华在2017年专项清理工作中,对该单位兼职取酬问题不清理、不上报、不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给予张学华党内警告处分。

5.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各庄分局科员庞立军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4月开始,庞立军利用职权之便,向辖区内监管服务对象谋取利益。2018年6月,给予庞立军记大过处分。

来源 唐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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