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人民监督员“把关”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

4月15日,红安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来到该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监督,并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这是疫情发生以来该院首次通过社矫信息平台和网络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检察监督。

红安:人民监督员“把关”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

红安:人民监督员“把关”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

人民监督员浏览黄冈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

座谈中,司法局党组成员胡长华通报了2020年红安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社区矫正局负责人吴敏依托黄冈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介绍社区矫正对象的人员分布、动态监管、请销假情况。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干警认真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和工作台账,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健康状况、思想汇报、集中学习等情况;通过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交流,核查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期间出行轨迹,重点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异地相互代管、出监出所人员的交接和隔离情况,排查防疫隐患,对查阅台账档案时发现的亮点和瑕疵问题一一反馈给司法局工作人员,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

红安:人民监督员“把关”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

人民监督员、检察干警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台账


红安:人民监督员“把关”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

人民监督员刘兴华

“通过这些详细的数据资料能看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掌握及时,跟踪到位,教育到位,避免了很多潜在的社会危害。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活动监督措施硬、力度大,保障了执法活动依法规范运行。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也会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认知。”人民监督员刘兴华如此评价此次监督活动,同时建议:“要利用新法试行的契机,争取更多部门的重视参与做好齐抓共治,更大力度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议。”

开展此次社区矫正活动专项检察监督旨在严防发生漏管脱管,维护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红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德明要求,要强化监督措施,加强教育引导,为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打下基础;要继续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做到疫情不解除,监管不松懈;要持续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监督、人民监督力度,确保执法活动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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