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遭黑惡團伙所害,15歲男孩成孤兒流落街頭衡陽中院牽頭幫助孤兒重獲“陽光”

法制週報·新湖南記者 曾雨田 通訊員 湯研科 劉泉

“謝謝法官叔叔。我現在還小,無力報答你們,等我長大學成後,我要給每個法官叔叔和檢察官叔叔免費理髮。” 4月10日上午,15歲的小杰(化名)在姑媽的陪同下來到衡陽中院,將一面錦旗贈送給刑一庭副庭長李自蹊,深深鞠了一躬。

看著當初那個蓬首垢面、姿意任性的流浪孤兒變得朝氣蓬勃,李自蹊眼前一熱,連連說好。

這究竟是一個怎樣的故事?李自蹊告訴記者,這要從他辦理的一起涉黑案說起。

花季少年淪為流浪孤兒

在衡陽,曾經有一個橫行當地的黑勢力團伙,他們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小杰的父親就被其中的成員故意傷害致死。去年10月12日,該團伙以李餘為首的27名被告人分別獲刑。

2019年11月6日,該涉黑案上訴至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李自蹊作為二審主審法官發現,14歲的小杰自小喪母,父親身亡後成為了孤兒,處於無人監管、無錢生活、無學可上的境地。

“小杰在一審判決後獲得賠償金6.7萬元,除了支付小杰父親的喪葬費用和相關律師訴訟費用後,賠償款已所剩無幾。”李自蹊介紹,“小杰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姐姐,但她遠在杭州,兩人沒有共同生活過。加上小杰平時不服管教,兩人沒有什麼感情。其間,社區曾讓小杰的姑姑暫行監管,但姑姑也因種種困難未能盡到教育監護的職責。”

父母雙亡、姐姐不管、姑姑無力照顧,小杰只能四處流浪,長期夜宿網吧,這讓李自蹊十分心急。

李餘案是一起重大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如何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既能在一審基礎上為小杰多爭取一些賠償款,又能做到對被告人罰當其罪,成了擺在李自蹊面前的一道難題。

多番調解爭取民事賠償

通過仔細審閱全案卷宗,李自蹊注意到,被害人小杰父親涉及的該起故意傷害犯罪是一起獨立的犯罪,與全案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並無關係。該起犯罪涉及的6名被告人除1名被告人是本案的涉黑組織成員外,其餘5名被告人和涉黑組織沒有關係。

瞭解到這個情況後,結合“兩高三部”正在推行的“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李自蹊心裡有了譜,並將該案的初步處理意向和中院掃黑辦及衡陽市人民檢察院進行了溝通,得到了相關部門的一致肯定。

突破方向有了,但最終還得落實到賠償款上來。李自蹊和法官助理劉泉馬上組織該起故意傷害犯罪涉及的6名被告人的親屬及辯護人、被害人的親屬及其訴訟代理人參加調解。

調解中,被告人親屬一聽說要在一審確定的賠償金額基礎上再向被害人親屬賠償一大筆款項,心裡都犯起了嘀咕,紛紛打起了退堂鼓,有的表示有心無力;有的要求二審法院對刑期進行大幅度從輕改判,導致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李自蹊和劉泉只能一遍一遍給被告人親屬闡明調解的核心要義。首先,如果被告人能儘量賠償被害人親屬的損失,真心悔過,認罪認罰,二審法院將認真考慮該案量刑情節,這對被告人爭取從寬處理是一個最好的機會,也是最後的機會;其次,二審法院現階段無法給出任何量刑承諾,但可以承諾如果被告人認罪認罰,在能力範圍內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合議庭會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結合本案的特殊情況和被告人在該起犯罪中的作用大小綜合考慮最終量刑。

“希望大家也將心比心,用實際行動彌補對這個無辜小孩造成的傷害。”多次調解之後,最終,當事人雙方達成調解協議,6被告人親屬共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賠償款44萬元。

愛心接力為少年成長助力

2019年12月27日,衡陽中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寧某某等6人由於在二審期間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認罪認罰,均獲得了不同幅度的從寬處罰。

賠償問題落實了,小杰今後的生存問題得到了解決。但法院沒有一判了之,立馬聯合其他單位一起為小杰的成長努力。社區為小杰解決每個月800元的低保;教育部門為小杰聯繫了學校;衡陽技師學院為小杰學習美容美髮專業全免了學費;民政部門為小杰重新指定姑姑為監護人;街道辦為小杰解決了司法救助金和資金分配、用途方案……

一切關乎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一切圍繞有利於小杰的健康成長。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衡陽市檢察院、石鼓區檢察院以及其他各職能部門的關愛下,當初那個流浪孤兒如今變成了性格開朗、朝氣蓬勃的陽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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