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東林黨發展歷程

上一篇文章給大家分享了閹黨的消亡史,很多人就私信我說讓我再分享一下東林黨的發展歷程,今天我就以時間線的方式,和大家分享一下對明朝影響很大的東林的始末。(全文閱讀預計5分鐘左右)


1573年-1583年 明朝國力漸衰,改革弊政的呼聲高漲

明朝中期以後,政治日益敗壞,封建壓榨導致人民不斷起來反抗。面對政治經濟困難,萬曆元年(1573年),首輔張居正開始進行改革,在澄清吏治、改進稅制、增闢財源、興修水利和整頓軍事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明神宗十歲即位,由張居正輔政。他年長以後,對於張居正專斷朝政和限制他追求聲色奢侈,感到不堪忍受。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病故後,明神宗親政,張居正的許多新政很快被廢除了。神宗統治時期,以皇帝、宦官、王公、勳戚、權臣為代表的封建統治階級勢力,操縱朝政,政治黑暗,軍事衰敗,財政拮据,而苛徵暴斂異常繁重,人民反抗的事件也層出不窮。由於明朝國力漸衰,崛起於關外的滿洲人也逐漸不服明朝中央政府的管轄,以至成為對明朝的威脅。面臨這種國事日非的形勢,一些知識分子發出了關心國事、改革弊政的呼聲

明朝東林黨發展歷程

1580年-1594年 顧憲成修復東林書院,東林黨雛形開始形成

明朝時,中央朝廷的主要官署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和作為監察機構的都察院。六部的正副長官為尚書、侍郎,部下各司由郎中主持,屬官有員外郎、主事等。都察院的正副長官為都御史、副都御史和僉都御史。顧憲成是無錫人,時人稱為涇陽先生或東林先生。萬曆八年(1580年),他在中進士後歷任京官。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顧憲成任吏部文選司郎中,掌管官吏班秩遷升、改調等事務。顧憲成直言敢諫,他和一些正直的官員經常對朝廷的錯誤決策有所非議。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朝廷會同推薦選任內閣大學士,顧憲成提名的人,都是神宗所厭惡的,從而更觸怒了神宗,竟被削去官籍,革職回家。顧憲成回到家鄉後,決定從事講學活動,同時宣揚他的政治主張。恰好在無錫有一所宋朝學者楊時曾經講過學的東林書院,他就同弟弟顧允成倡議維修。顧憲成在士大夫中聲望很高,得到許多地方人士如常州知府歐陽東鳳、無錫知縣林宰的資助和支持。他和錢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等名士在那裡講學,並於“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支持他們的部分當地士紳、朝野政治人物及周邊城市的鄉土勢力,也逐漸聚集在一起,其中以江南士人為多,慢慢地形成了一個以東林書院諸人為核心的鬆散型政治集團,這當然會引起其他政治權利集團的注意和攻擊,即《明史》所謂之“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由是東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


明朝東林黨發展歷程

1586年-1601年 “國本之爭”引發東林黨爭

明朝萬曆年間,明神宗的皇后多年不育,皇長子朱常洛是太后的婢女王氏所生,不得神宗寵愛。萬曆十四年(1586年),朱常洛五歲時,神宗的寵妃鄭氏生下皇三子朱常洵。按照封建禮制的“有嫡立嫡,無嫡立長”,應當立朱常洛為太子。但是神宗寵愛鄭氏,想立朱常洵為太子。內閣大學士王錫爵、沈一貫、方從哲等雖主張依制立長,但怕觸犯皇帝,有時態度曖昧。東林黨人,一則認為應該依制立儲,二則深恐鄭氏家族竊權,紛紛上書,堅決要求儘早立皇長子常洛為太子。立長是名正言順,神宗不好公然違反“祖制”,所以立太子之事一直擱置。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正月,神宗下詔將長子朱常洛和另外兩個兒子朱常洵、朱常浩同時封王,以便朱常洵仍有被立為太子的機會。而顧憲成、顧允成等許多廷臣,上奏阻止這一詔令。神宗迫於公議,於二月間收回了三王並封之命。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神宗只得冊立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同時封朱常洵為福王,但以授封土地不足四萬頃為藉口,繼續將福王留在宮中。當時東林黨人葉向高為內閣大學士,上疏堅決反對。福王朱常洵到封地之後,鄭氏集團仍謀奪取皇位繼承權,一再策劃謀害太子朱常洛,因而發生了明末著名的宮廷三案: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這場萬曆年間最激烈複雜的政治事件,共逼退內閣首輔四人(申時行、王家屏、趙志皋、王錫爵),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員人數達三百多位,“國本之爭”成為晚明三大案的誘因,加劇了黨爭的形成,加速了明朝的滅亡。


明朝東林黨發展歷程

1604年 東林黨興起

到了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東林書院正式落成,宣佈以《白鹿洞學規》為章程,其中有“四要二惑九益九損”等條款,並定下每月大會之期,此時東林勢力可以算正式大成。同年十月,顧憲成會同顧允成、高攀龍、安希範、劉元珍、錢一本、薛敷教、葉茂才(時稱“東林八君子”)等人,發起東林大會,制定了《東林會約》,規定每年舉行大會一至二次,每月小會一次。東林學派的興起,標榜氣節,崇尚實學,對於扭轉士風起了積極的作用。他們在講學中經常觸及社會現實問題,議論如何改變政治腐敗、民不聊生的狀況。東林書院既講學又議政,吸引著許多有志之士,包括一些因批評朝政而被貶斥的官吏。他們不顧道路遠近,紛至沓來。一部分在朝任職的正直官員,也同東林講學者遙相應合。東林書院實際上成了一個輿論中心,這裡逐漸由一個學術團體形成為一個政治派別,被他們的反對者稱為“東林黨”。東林黨人在明朝末年的政治活動,經歷了神宗萬曆、熹宗天啟和思宗崇禎三朝,長達半個世紀。由於沒有固定的章程和嚴密的組織,他們的政治態度和主張,往往是通過個人的活動表現出來的。概括起來是:強烈要求改變宦官專權亂政的局面,主張“政事歸於六部,公論付之言官”,使天下“欣欣望治”。竭力反對皇帝派遣礦監、稅使到各地進行瘋狂掠奪、橫徵暴斂,主張既重視農業,也重視工商業,要求惠商恤民、減輕賦稅、墾荒屯田、興修水利。反對屢見不鮮的科舉舞弊行為,主張取士不分等級貴賤,按照個人才智,予以破格錄用。加強在遼東的軍事力量,積極防禦滿洲貴族的進攻。


明朝東林黨發展歷程

約1604年 - 約1620年 齊楚浙黨興起,與東林黨形成對峙之勢

當顧憲成等人在東林書院講學議政,逐漸聚合成“東林黨”的時候,同時期的另一批官僚也按照籍貫劃分為幾個黨派:浙江寧波人沈一貫糾集在京的浙江籍官僚,結成東林黨的反對派,被稱作“浙黨”;以湖北人官應震、吳亮嗣為主的“楚黨”;和山東人亓詩教的“齊黨”皆依附於浙黨;其它以地緣關係結成的黨派還有‘宣黨’和‘昆黨’,這些合稱“齊楚浙黨”。齊楚浙黨與東林黨相互攻擊,是為“東林黨爭”。浙黨首領沈一貫、方從哲先後出任過內閣首輔。他們在當權期間,依附皇室、勳戚,交結宦官,不斷排斥官員;齊、楚、浙、宣、昆等黨的重要人物都官居要職。他們為牢固保持自己的權位,以攻擊東林黨為首務,東林黨人則一再抓住對方的弊端加以參劾,於是出現了歷史上有名的明末黨爭,黨爭綿延數十年,幾無寧日。東林黨與對立各派之爭,圍繞著是否擁立朱常洛為皇太子這條主線,在“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三案中激烈爭鬥,其間,雙方都利用京察制度作為打擊對方的手段。夏允彝《倖存錄》在“門戶大略”說:“自萬曆以前,未有黨名,及四明(沈一貫)為相,以才自許,不為人下,而一時賢者如顧憲成、孫丕揚、鄒元標、趙南星之流,蹇諤自負,每相持。附四明者,言路亦有人。而憲成講學於東林,名流鹹樂於趨之,此東林、浙黨所白始也。”

明朝東林黨發展歷程

1605年- 1623年 京察事件激發朋黨之爭

在圍繞皇位繼承權進行爭鬥的同時,東林黨人同反東林各派展開了尖銳的權力之爭。這表現於許多方面,主要是爭“京察”。京察是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種制度,規定六年一次,稱職者予獎或晉升,不稱職者處罰或斥退。爭京察就是爭朝廷的人事大權。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的京察,由東林黨人、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他在京察中奏劾沈一貫遍置私人、欺上瞞下,沈一貫的黨羽錢夢皋等人受到包庇,未遭處分,而楊時喬反被嚴旨斥責,沈一貫也被迫謝病不出,於次年退休。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辛亥京察,由年屆八十的吏部尚書孫丕揚主持,徐紹吉、周永春等策劃傾覆東林,被吏部右御郎王圖制止。這時期朝廷的黨爭形成南黨和北黨之爭,互相攻擊,京畿道御史徐兆魁說:“東林所至,傾動一時,能使南北交攻,角勝黨附”。日後閣部大臣,長久缺員,萬曆帝亦置之不理,葉向高先後上疏百餘次,“陛下萬事不理,以為天下長如此,臣恐禍端一發不可收拾也”。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京察時,方從哲秉政,齊、楚、浙等黨多居要職,於是又排斥了東林黨人。終萬曆一朝,東林黨人大部分時間不掌握朝政,所以在京察中基本上處於不利的地位。他們支持熹宗繼位後,才受到重用。熹宗天啟三年(1623年),當時東林黨人葉向高是首輔,趙南星則以左都御史身分參與主持京察,他痛斥齊黨亓詩教、楚黨官應震等人,堅決罷了齊楚黨人的官。至此朋黨之爭,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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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年 .5月 梃擊一案東林黨受挫

按照明朝祖制,所封藩王必須住在自己的封國裡,非奉旨不得入京。但鄭貴妃的兒子朱常洵卻恃父母之寵,竟在皇宮中十多年不赴封國洛陽。朱常洵長期逗留京師,窺探儲位,於是大臣們又紛紛開始上書要求其按祖制離京赴藩居住,這其中以大學士葉向高、禮部右侍郎孫慎行最為強勢。太子朱常洛的地位並不穩固,雙方一直明爭暗鬥。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一男子張差,手持棗木棍,闖進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慶宮,擊傷守門太監李鑑,太子內侍韓本用聞訊趕到,在前殿逮捕張差 。將他交給了東華門守衛指揮朱雄。神宗下令審訊。負責審問的浙黨官吏,說這個名叫張差的男子是個瘋顛病人,企圖糊塗結案,而內閣首輔、浙黨首領方從哲也不提出深究。東林黨人、刑部主事王之寀通過單獨提審和與刑部許多官員共同審訊,迫使張差供出是鄭貴妃手下龐保和劉成兩個太監引進宮內的。朝中的東林黨人和不少官員據此推斷,這是鄭貴妃及其兄鄭國泰的陰謀,於是堅決要求徹底追究。神宗只得親自出面,在慈寧宮召見群臣,下令立即將張差斬首,又把鄭貴妃宮內參與此事的兩個太監在內廷打死,草草了結了這件大案,史稱“梃擊案”。而王之寀遭到反東林黨一派官吏的攻擊,神宗將他削職為民。梃擊案實為國本之爭的繼續,成為晚明三大疑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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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年 紅丸案致明光宗駕崩,東林黨爭不斷

萬曆四十八年八月十四日(1620年),明光宗病重,召內官崔文升治病。服用崔文升開的藥後,就開始腹瀉,一晝夜瀉三四十次。不久後,鴻臚寺丞李可灼自稱有仙丹妙藥可治帝疾,八月二十九日,泰昌帝召見內閣大臣,命身邊太監速召李可灼進宮。李可灼診視完畢,獻上一顆紅丸,此藥為紅色,故稱“紅丸”,以鉛為主,以參茸為副。諸臣再三囑咐李可灼慎重用藥,明光宗先飲湯,氣直喘。待藥入,即不喘,精神好轉。日晡(bū),李可灼又進一丸。次日(九月初一)卯刻,明光宗駕崩。“紅丸案”後,首輔方從哲擬旨賞賜李可灼白銀五十兩,激起了朝臣的責難。東林黨展開攻擊,東林黨人楊漣、惠世揚、高攀龍等先後上書,指出故意用洩藥的崔文升是鄭貴妃心腹,他們為了政治目的,間接害死皇帝在先,現在又抹黑先帝,真是罪行滔天。有的大臣因李可灼進紅丸功,議“賞錢”;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誅”,議“罰俸一年”;有的大臣以“可灼非醫官,且非知藥知脈者”議上,將其遣戍。一時之間,朝中謠言遍起。繼朱常洛而後新登基的天啟皇帝朱由校迫於輿論壓力,准許內閣首輔方從哲退休,將崔文升發配南京,李可灼充軍,此案草草收場。李可灼這個案子,一直爭吵了八年,成為天啟朝黨爭的題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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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年 9月- 1623年 東林黨擁立朱由校繼位,重獲皇帝信任

早在明光宗剛剛繼位時,鄭貴妃為了控制他,將自己宮中的李選侍(選侍是沒有封號的宮嬪)送給光宗,很得光宗的寵愛。光宗死後,由十六歲的皇長子朱由校繼位,李選侍理應立即遷出正殿乾清宮。但李選侍企圖挾制朱由校以弄權,不肯遷出。她還讓心腹太監盜竊宮中珍寶去賄賂首輔方從哲,又希望以太后身分垂簾聽政。東林黨人楊漣、左光斗等人指出,皇長子已經成人,指出這是借撫養之名,行專制之實。惠世揚更大膽指斥“李選侍原為鄭氏私人,麗色藏劍”,並指責方從哲通過內監得賄,同她勾結。在這場爭議中,鄭貴妃、李選侍、方從哲不僅理虧,而且他們還沒有掌握最高權力,所以東林黨人終於佔了上風。李選侍最終移出了乾清宮,朱由校在東林黨人支持下,擺脫了鄭貴妃、李選侍的挾制,於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九月初六日即位,是為明熹宗。而楊漣、左光斗等東林黨人因擁立太子朱由校繼位有功,趙南星、高攀龍、顧大章、夏嘉遇、周宗建等重新啟用。天啟三年(1623年),東林黨入主京察,逐出齊楚浙黨,明末考核京官的制度成為黨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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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年 - 1629年 魏忠賢迫害東林黨人,崇禎帝為其平反

天啟四年(1624年),由於東林黨人楊漣等因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觸動熹宗時專權的大太監魏忠賢,於次年將其逮捕,並將左光斗、周順昌等人一起下獄殺害。同時,魏忠賢為徹底消滅東林黨,開館纂修《三朝要典》,在霍維華的基礎上纂輯萬曆、泰昌、天啟三朝有關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三大案的檔案資料打擊東林黨,東林黨中堅分子顧大章、高攀龍、魏大中等人也先後被迫害致死。齊、楚、浙三黨則趁機效仿,將東林黨人名單在全國張榜,一榜之上有百人到五百多人不等,上榜者生者削籍,死者追奪。這場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對東林黨人的血腥迫害,直至崇禎帝登基才得以停止。天啟五年(1625年),明熹宗下詔燒燬全國書院。次年,東林書院被毀。東林黨人也遭到打擊,楊漣、左光斗等許多著名的東林黨人都遭到殺害。天啟七年(1627年),崇禎帝即位後,鑑於魏忠賢等閹黨的惡政,逼殺魏忠賢,貶斥了大量閹黨官僚,才使東林黨餘人免受災難。崇禎二年(1629年),崇禎帝下令為東林黨人恢復名譽。然而,兩黨之爭並未就此結束,雙方的爭鬥一直持續到清初,而且始終是晚明朝野政治格局和權利鬥爭的重中之重。明末。東林黨人因代表當時江浙商人和地主豪強的利益,反對朝廷向工商業者收稅,並藉機取消或降低了鹽稅、礦稅等稅種的稅負,使得明末的財政收入來源單一,僅依賴於普通百姓,再加上當時各種天災不斷,造成了大量農民破產,形成大量流民,直接導致了明末的農民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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