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宋东京开封的商业经济和商人类型分布

论北宋东京开封的商业经济和商人类型分布

北宋东京经济发达,多为世人称颂。尤其商业空前活跃。北宋末期,张择端所绘《清明上河图》、孟元老所著《东京梦华录》集中体现了这一盛况。如此繁荣的商业经济,使得东京城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商人,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类。

论北宋东京开封的商业经济和商人类型分布

第一类是来往全国各地从事贸易活动的行商。他们资产雄厚,真宗时,已是“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商贾们长途贩运,供应东京庞大的消费人口。北宋时期,随着东京潜运业的发达,以及陆路交通的便利和赋税政策的改变,商人们长途贩运粮食(米)、盐、茶叶等大宗商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满足皇室贵族的需要)。

这样不仅加强了南北经济联系,而且扩大了商品流通范围,消费群体也由皇室贵族扩大到一般平民百姓,同时也活跃了商品市场。例如东京城居民所需粮食数量巨大,主要靠商人从东南一带输入,“富商大贾自江、淮贱市杭稻,转至京师,坐邀厚利”

茶叶也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东京居民每年要消费大量的茶叶,也是由商人从福建、江淮等地,途经惠民河、再由汁河运进东京。关于行商贩运食盐及北宋的入中贸易,后面将有论述。

正如周邦彦《汁都赋》描述的,在东京城市场上,“竭五都之环富,备九州之货贿。其中则有安邑之枣,江陵之橘,陈夏之漆,齐鲁之麻,姜桂莫谷,丝帛布缕,鱼台紫鳃鲍,酿盐酶豉。或居肆以鼓炉秦,或鼓刀以屠狗鼠。又有医无间之询牙,会稽之竹箭,华山之金石,梁山之犀象,霍山之珠玉,幽都之筋角,赤山之文皮。与夫沉沙栖陆,异域所至,殊形妙状,目不给视。无所不有,不可弹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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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分散于东京城内外,开设各种店铺,从事零星买货的坐贾。他们经营的买卖,包罗万象。有买卖贵金属的金银铺,经营丝绸的彩帛铺,出售漆器的什物铺,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酒楼、茶肆、饮食店、衣料店、米铺、医药铺、染铺、肉铺、果子铺、鱼铺、杂货铺等,以及出售家庭日用品、文籍、香药、首饰等店铺,又有书肆、卖卦铺等。

其中以饮食店、酒楼、茶肆最多,后面有详细论述。北宋东京的中小商人,人数众多,从事着各种类型的商业活动,他们的商铺错杂一起,沿街而居。很多大店,资本雄厚,经营商品种类繁多,货物充足,门面宽大。

据《东京梦华录》卷二记载:“炭张家酒店,次则王楼山洞梅花包子、李家香铺、曹婆婆肉饼、李四分茶。”可以看出,他们都是具有固定店铺的中小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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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是没有铺面沿街叫卖或摆摊设点的小商贩。他们贩卖各种食物、糖果、玩具等日常用品。小商贩小本经营,所赚之钱仅能糊口。其销售灵活多样,南宋画家李篙《货郎图》,形象地反映了这一种方式。

另外,他们利用当时东京的一种独轮车,“往往卖糕及糕糜之类,人用不中载物也。”“走街串巷,“动鼓乐于空闲,就坊巷引小儿、妇女观看,散糖果子之类,谓之‘卖梅子’,又谓之“把街”。

每日如宅舍宫院前,则有就门卖羊肉、头、肚、腰子”等各种食品,“博卖冠梳、领抹、头面、衣着”等各种日用品。“其后街或闲空处,团转盖局屋,向背聚居,谓之‘院子’,皆小民居止。每日卖蒸梨枣、黄糕糜、宿蒸饼、发牙豆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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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热闹的街市,还是在偏僻的小巷,都有他们的身影出没。或以“浮铺”“车担”形式出现,例如“有卖药或果实、萝卜之类,不问酒客买与不买,散与坐客,然后得钱,谓之‘撒暂’,如此处处有之。至三更,方有提瓶卖茶者。

盖都人公私荣干,夜深方归也”“亦间或有卖洗面水,煎点汤茶药者。”熙丰变法时,宋廷免除了他们的免行钱。史载:“诏免行月纳钱不及百者皆免,凡除八千六百五十四人。”有的小商贩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摆固定摊点经营。如“坊巷桥市,皆有肉案,列三、五人操刀,生熟肉从便索唤”。

在某些特定节令,他们还摆临时固定摊点,史载:“巷陌路口,桥门市井,皆卖大小米水饭、炙肉、乾脯、葛芭笋、芥辣瓜儿、义塘甜瓜、卫州白桃、南京金桃、水鹅梨、金杏、小瑶李子、红菱沙角儿、药木、水木瓜、冰雪凉水、荔枝膏,皆用青布伞,当街列床、凳堆垛。”在东京居民构成中,此类贩夫贩妇占很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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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是以房屋或仓库租赁为业的商人。北宋东京城租赁经营较前代有一显著发展,形成了包括房屋店铺,交通设施,婚丧、筵会礼具等多种服务功能的租赁行业。如城市租屋业。

在开封府,“自来政府臣僚,在京漱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欧阳修说:“磋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徽古屋,卑陋杂里间。”如东京有牛监薄者,“房络日数十千”如东京居民平时出入就有交通设施租赁。

史载:“出街市干事,稍似路远倦行,遂坊巷桥市,自有假赁鞍马者,不过百钱。”如筵会租赁。史载:“民间吉凶筵会,椅桌陈设,器皿合盘,酒檐动使之类,自有茶酒司管赁。吃食下酒,自有厨司。以至托盘下请书、安排坐次、尊前执事、歌说劝酒,谓之‘白席人’,总谓之‘四司人’。欲就园馆亭榭寺院游赏命客之类,举意便办,亦各有地分,承揽排备,自有则例,亦不敢过越取钱。虽百十分,厅馆整肃,主人只出钱而己。不用费力”。

可见,办酒席时的桌椅、器皿、杯盘等都可租赁。专业服务人员,茶司、酒司、厨司、白席人可提供服务。

再如婚嫁租赁,士庶之家“与贵家婚嫁,亦乘檐子,只无脊上铜凤花朵,左右两军自有假赁所在。以至从人衫帽,衣服从物,俱可赁,不须藉措。余命妇王宫士庶,通乘坐车子,如檐子样制,亦可容六人,前后有小勾栏,底下轴贯两挟朱轮,前出长辕,约七八尺,独牛驾之,亦可假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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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是牙人和揽户。

牙人承担买卖双方的媒介,无论在民间或官府的商业活动中都占据着重要角色。随着商业贸易的繁荣,在北宋东京城内牙人数量增多,构成成分复杂,活动范围甚广。

他们不仅居间介绍买卖、协议价钱,还从事商品包买、批发或兼营邸店、旅舍或仓库业,甚至有时操控物价、垄断市场。天圣八年(1030年),开封府言:“京城浩攘,乡庄人户搬载到柴草入城贷卖不少,多被在京官私牙人出城接买,预先商量作定价例,量与些小定钱收买。本主不期,却被牙人令牵拽车牛,辗转贷卖,更与元商量价钱外剩取钱数。稍以货卖未尽,又更与元数柴草内证称斤两轻少,减落价钱,住滞人户车牛,枉费盘缠。”

可见,依靠商业为生的牙人遍及全城,他们勾结官吏、侵渔百姓、哄抬物价、走私漏税、滋扰市场。另一方面,牙人作为商品交换的产物,在维护市场稳定方面也起着作用。官府利用他们检验商品质量,田地界至,或是担保商人申报的商税。

这一时期,牙人的职能己经发生了转化。史载:“在京诸行铺牙人充本务行人、牙人内行人,……五人以上充一保,遇有客人物货出卖不行,愿卖入官者,许至务中投卖,句行人、牙人与客人平其价,据行人所要物数,先支官钱买之。如愿折博入官物者,亦听,以抵当物力多少,许令均分,赊请相度,立一限或两限,送纳价钱。若半年纳,既出息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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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东京又是娱乐中心,因此就有伎艺之人和娟妓。东京城内娱乐业,以瓦肆、勾栏为主,数量相当。瓦肆又称瓦子,以供民间艺人在里面表演节目。

时至北宋瓦肆发展成为一种为客人提供全方位服务,集弹唱、说话、商贸、集市、歌舞表演等为一体的公共休闲娱乐场所。

勾栏又叫勾肆、构栏、游棚、腰棚、乐棚,是瓦子里面不同的表演场地。这些娱乐设施又使得东京产生了大批的娱乐商人,他们专门进行经济人工作。

以上这些酒店、茶坊、食店的兴隆,依赖于众多的服务人员。同时,在东京城中,还有一些其他服务人员。为居民提供卫生服务,如替人扫街的、倒垃圾的人员。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如修灶台的、修扇子的、供应用水的、以及打蜡器的人员。

此外,东京城中还存在乞丐(清明上河图》中城门前的那个乞讨者),以及以化缘为生计的游方僧道等。

综上所述,东京商人类型较多,有行商、坐贾,小商贩,以及兼职商人等。这里只对专职商人人数作一估计。朱瑞熙先生说:“宋代单纯的商人仅包括在城、镇中开设店铺或从事贩卖并加入‘行’的人户。

从居住地域考察,这些商人大都居住在城、镇内,一般属于坊郭户。”‘王安石变法期间,“在京诸色行户,总六千四百有奇”。据吴松弟先生研究,宣和六年(1124年)全国“大约有2186万户。

加上约7%的未列人主客户统计范围的户数,并依每户平均5.4口计算,宣和六年约有2340万户、12600万人。”这样可以估计,北宋末年,东京的商人约在3.5万以上。

论北宋东京开封的商业经济和商人类型分布

东京人口百万,为适应居民消费所需,大量米铺、肉行、鱼行、菜行分布于东京街坊巷陌及城郊。如肉的供给,注京肉铺“坊巷桥市,皆有肉案”,“其杀猪羊作坊,每人担猪羊及车子上市,动即百数。”

至于菜、鱼的经营,数量也不少。陶款《清异录》卷一载菜农生计,“病笃,呼子孙戒曰:‘此二十亩地,便是青铜海也’。”可见,东京城中蔬菜需求量之大。城郊蔬菜种植,己经完全商业化,以满足城内居民需要。鱼类等水产品同样也如此。

汁京“每日早惟新郑门、西水门、万胜门,如此生鱼有数千檐入门。”“这些城内居民的日常生活消费品,都需要郊区及辖县的农民进行供给。

总而言之,东京居民的身份与职业十分复杂,主要以政府人员和各类商人为主。众多的商人,成为北宋东京城的特色,集中体现出东京商业经济的繁荣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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