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實控人文開福遭證監會處罰 信披違法短線交易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3日訊 近日,證監會網站公佈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開福)(文號: 〔2020〕12號)顯示,因信息披露違法和短線交易行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合力泰,股票代碼:002217)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文開福合計被罰53萬元。

在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2018年6月29日至9月7日,文開福安排“陳某雄”中信建投證券賬戶等13個證券賬戶交易“合力泰”。2018年6月29日至9月7日,“陳某雄賬戶組”合計買入“合力泰”1.1億股,賣出“合力泰”6487.37萬股。文開福作為合力泰時任實際控制人,在利用“陳某雄賬戶組”交易“合力泰”導致持股情況發生變化時沒有及時、準確地將相關情況告知合力泰,導致合力泰所披露的關於實際控制人持股情況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在文開福短線交易“合力泰”的行為中,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2018年6月29日至9月7日,文開福使用“陳某雄賬戶組”買入“合力泰”1.1億股,賣出“合力泰”6487.37萬股,存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和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情況。

對文開福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責令文開福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5萬元罰款;對文開福短線交易行為,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給予警告,並處以8萬元罰款。綜合上述兩項違法事實,證監會合計對文開福處以53萬元的罰款。

《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兩款違法行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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