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实控人文开福遭证监会处罚 信披违法短线交易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讯 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开福)(文号: 〔2020〕12号)显示,因信息披露违法和短线交易行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文开福合计被罚53万元。

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18年6月29日至9月7日,文开福安排“陈某雄”中信建投证券账户等13个证券账户交易“合力泰”。2018年6月29日至9月7日,“陈某雄账户组”合计买入“合力泰”1.1亿股,卖出“合力泰”6487.37万股。文开福作为合力泰时任实际控制人,在利用“陈某雄账户组”交易“合力泰”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化时没有及时、准确地将相关情况告知合力泰,导致合力泰所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在文开福短线交易“合力泰”的行为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18年6月29日至9月7日,文开福使用“陈某雄账户组”买入“合力泰”1.1亿股,卖出“合力泰”6487.37万股,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和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情况。

对文开福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责令文开福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文开福短线交易行为,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合计对文开福处以53万元的罚款。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