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瘋狂斂財被起訴!欠款還需要還嗎?

一學生借款3000元,被迫還了一套房;借了“汽車貸”4萬元,車子卻被悄悄開走,車主被威脅必須支付8.5萬元的“違約賠償金”贖車;“套路貸”犯罪團伙以簽訂的虛高借款合同惡意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

“套路貸”犯罪分子最居心叵測的是讓借貸者一直都處於無法還清債務的狀態。目前國家嚴厲打擊各種“套路貸”,各地公檢法紛紛響應,很多“套路貸”公司被依法懲治。

“套路貸”瘋狂斂財被起訴!欠款還需要還嗎?

在此次廣東高院發佈的典型案例中,被害人劉某向小額借貸公司借貸250萬元,月息4.5%,扣除首月利息後借貸公司僅支付劉某239萬元。後該公司故意扣留劉某房產證致使其無法向銀行貸款,而未能按期歸還欠款。之後,該組織多次實施恐嚇、跟蹤、噴紅漆、打砸店鋪等行為,劉某被迫兩次簽下空白合同。

當事人被誘騙簽訂空白合同、同意陷阱條款後,犯罪分子往往會通過以電話故障、系統維護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逾期還款,然後以違約為名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以及高額的滯納金、手續費。通過借錢平賬、不斷疊高債務的形式進行敲詐勒索。

“套路貸”瘋狂斂財被起訴!欠款還需要還嗎?

據瞭解,犯罪分子在偽造“證據鏈”方面無所不用其極,常見套路:

(1)利用“出借人”空白合同,虛籤的借款合同、複印混淆真假原件等手段,通過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或民事訴訟等方式達到謀取或控制被害人資產的非法目的。

(2)套路貸”違法犯罪團伙與黑惡勢力相互勾結,在索債過程中,由黑惡勢力分子採用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多種手段對借款人及其近親屬造成恐懼心理或形成心理強制,“軟暴力”追債現象也非常突出。

(3)多以團伙方式作案,實行公司化運營模式,組織化程度高。從物色被害人開始,簽訂合同、利息收取、債務催討過程中各階段都對成員進行了細緻分工,甚至聘請法律顧問,參與策劃並幫助偽造對己方有利的證據,鑽法律空子。將專業法律知識融入暴力討債已成為犯罪分子的新式手段之一。

“套路貸”瘋狂斂財被起訴!欠款還需要還嗎?

公眾最關心的問題,套路貸公司被依法起訴後,欠款還需要償還嗎?

套路貸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在實施的過程中不僅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還伴隨產生多種違法犯罪行為,嚴重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其簽訂的虛假合同及惡意壘高的債務一律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因套路貸揹負上的債務,借款人不用還。

大家一定要遠離“套路貸”,如果不幸被套路了,簽署了貌似合法的貸款合同,實際利益被嚴重損害的情況下,不要懼怕套路貸公司的“軟暴力”,果斷報警或者聯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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