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失效 多家銀行驚現員工詐騙及挪用資金

銀監繫統開罰單已成常態,近期,監管機構通報了多起銀行員工詐騙、挪用資金的處罰案件,由此引發了市場對銀行內控管理的質疑。近日,監管機構公告顯示,山西高平農村商業銀行、農行景泰縣支行兩家銀行因員工詐騙、挪用資金而收到罰單,兩家銀行涉事員工都領到終身禁業的“頂格處罰”。分析人士指出,銀行員工頻繁違規,體現出現在銀行內控不嚴,銀行應加強內控管理以及提高員工的素質,同時監管部門也要積極指導銀行加強風險控制與規章制度的建立。

內控失效 多家銀行驚現員工詐騙及挪用資金

監管通報多起違規案

10月16日,晉城銀監分局一連開出8張罰單嚴懲銀行員工詐騙行為。公告顯示,山西高平農村商業銀行員工楊某因利用金融憑證詐騙被處以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而山西高平農村商業銀行因未按規定報告案件信息,存在瞞報情節,被晉城銀監分局處以20萬元罰款。此外,共7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警告處分。

除銀行員工詐騙被罰外,也有銀行因員工違規挪用資金收到罰單。10月10日,白銀監管分局發佈公告顯示,農行景泰縣支行員工常某某因在2008-2017年期間通過偽造憑證簽字騙取審核和蓄意虛增批量代發對象的手段從內部賬戶挪用資金173筆、共計433.58萬元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同時,相關支行行長張某由於在案件防控、員工行為管理、風險排查等方面存在明顯失職行為,被取消3年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此外,涉事景泰支行以及白銀分行也被分別處以30萬元、20萬元的罰款。

另外,10月8日,巴中監管分局公告,南江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李某因利用職務便利,挪用、侵佔客戶資金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同日,安徽肥西農村商業銀行董某因違法空存實支侵佔資金被巢湖銀監分局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銀行內控薄弱凸現

分析人士認為,銀行員工利用職務之便詐騙、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體現了現在銀行內控不嚴、有待強化等問題。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商業銀行違法犯罪行為歷來有之,只不過在金融強監管之前被處罰的頻率較低。特別是對於農商行而言,其內部的風險控制體系更為薄弱,不合規現象也更為普遍,因此員工鋌而走險的現象更常見。

談及農商行內控的薄弱之處,黃志龍指出,主要在於兩方面,一是沒有利用現代金融科技、IT和信息化技術加強內部風險控制;二是相應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規章沒有建立。

事實上,為了加強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管理,銀保監會於今年3月發佈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從業人員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等規定。

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工程系主任劉澄認為,在銀監會發布《指引》後,銀行的內控體系較以前有很大的提升。現在整個銀行業的薄弱之處主要就是規章制度能不能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而農商行由於管理不夠嚴格、制度不夠規範,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力度不夠,導致很多制度形同虛設。

指導銀行加強風控

事實上,今年以來監管已經加強對銀行從業人員的處罰力度。日前,已有多位高管人員違規收到罰單。劉澄認為,銀行員工的違規行為說明銀行內部還待強化。銀行一方面要完善內控管理,對現有的主要風險點進行排查,根據不同的風險加強防控措施,在關鍵崗位進行多重風險防控以及把關;另一方面要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讓員工認同並理解有關規定,才能夠內外配合堵塞監管的漏洞。

在加強監管方面,黃志龍表示,強監管對於銀行員工的違法犯罪行為可能會有很大的震懾作用,應進一步強化監管,讓銀行員工有“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敬畏感。另外,監管部門還需要積極指導中小商業銀行、農商行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內控規章和制度的建立。

劉澄進一步指出,監管是一個持久戰,不僅要嚴格監管,還要科學規範、與時俱進。可以預期未來監管的高壓態勢還會持續,但是再高壓的監管還是有漏洞的,這就要求銀行和監管機構的共同努力,針對新業務新情況,及時完善監管措施、修補銀行監管漏洞,加強對銀行業務流程的梳理,有效防範各類的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最低可能地把風險扼殺在萌芽狀態。

原作者: 崔啟斌 吳限 來自: 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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