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十部門“牽手”聯合治理校園周邊安全

本報訊(記者 孫軍)日前,青島市教育局、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10個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建立全市校園及周邊安全綜合治理聯防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提出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分工+聯動”,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對影響校園及周邊安全的突出矛盾及典型敏感案件要及時化解和妥善解決,保障中小學生、幼兒的合法權益。

《意見》提出,根據職責分工,青島市委政法委負責協調、督導相關部門落實平安校園建設職責,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制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並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積極開展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市公安局負責保障校園周邊公共安全,制止並依法處理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危害學生、教師及其他職工安全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校車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園欺凌、校園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打擊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等涉校黑惡勢力,組織、協調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在接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報警後及時出警,依法處置等。

《意見》還提出,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青島市委政法委牽頭,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對校園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對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著力推動問題解決。

《中國教育報》2020年04月0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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