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歐•波蘭商業系列解讀•波蘭個人收入年度申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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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收入年度申報制度簡介:

每年的1至2月,在波蘭的上班族們一般都會從自己的僱傭單位收到一個或多個神秘的表格—PIT-11,這裡面記錄著上一年度他們在此僱傭單位獲得的各種收入及每月交稅情況。如果一個人同時在多個僱傭單位工作,那按理就應該收到多份來自不同單位的表格。


如果一個人的個人收益中心在波蘭(也就是在波蘭工作或投資過並獲得了相應的收入)或他在納稅年度內在波蘭逗留滿183天,那他就被定義成波蘭的納稅人。按照波蘭法律規定,作為納稅人,需要在2月15日至4月30日間整理總結上一年度的全部收入(如工資、租金、投資、房產買賣等),填寫年度收入申報表(如PIT-36,PIT-37等),並將填寫好的表格提交給國家稅務部門。


這裡不難看出,這個表格是基於個人上一年度不同收入來源彙總後的總表格。彙總後,如果需要補交稅,則必須在4月30日前主動交清;同樣,如果經計算有多交稅的情況,政府也會在紙質申報表提交後3個月內或電子申報表提交後45天內返還多交的稅款。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因為新冠肺炎的影響,波蘭政府已宣佈2019年度個人收入年度申報最晚可推遲到2020年5月31日,且目前並不排除申報時間還會繼續推遲的可能性。

年度申報涉及的個人收入種類:


波蘭個人所得申報表種類繁多,僅上面簡介裡提到的就好幾種,下面萃歐簡單介紹一下其中與在波華人生活最息息相關的幾種:

1. PIT-36:如果開辦公司、出租房屋等獲得的收入,則需要填寫這類申報表格;

2. PIT-37:這是大家最常用的一種申報表格,是指所有通過工作合同、退休金、作品版權、社會保險金、獎金等獲得的收入都應該填寫這類表格來進行申報;

3. PIT-38:通過買賣股票、基金等獲得收入的納稅人需填寫這個表格;

4. PIT-39:通過售賣不動產獲得收入的納稅人需要填寫這類表格;

這裡特別說明,大家從僱傭單位獲得的PIT-11,這並不是年度申報表,而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給自己僱員的年度收入和納稅情況表,這是納稅人進行個人收入年度申報的主要輸入依據。

具體申報方法和途徑:

申報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是紙面申報,第二種是網上申報。


首先是最傳統的手工填寫紙質版的申報單(也就是上面的PIT-36,37,38等),所有這些相關的申報表都可以在政府稅務部門官方網站上免費下載https://www.podatki.gov.pl/pit/formularze-do-druku-pit,填寫完畢後,並簽名,然後通過掛號信郵寄到自己居住地附近的稅務局,這裡建議大家自己保存一份申報表格的複印件及掛號信的回執。


同時,隨著波蘭政府無紙化辦公的進一步推廣,大家也可以選擇直接在官方平臺twój e-PIT上進行申報提交(平臺網址:https://www.podatki.gov.pl/pit/),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通過該平臺進行網上申報,需要先開通ePUAP (profilzaufany),也就是所謂的“個人電子簽名”,然後才能登陸並順利提交,如果沒有開通ePUAP,是無法通過此平臺進行在線申報的。


萃歐•波蘭商業系列解讀•波蘭個人收入年度申報制度


成功登陸twóje-PIT平臺後,用戶即可看到相應的申報表(所有申報表由系統自動生成,用戶只需檢查是否有錯誤但無需自行計算)並進行操作了。目前,在該平臺上可以申報PIT-36, 37和28。如果第一次提交有誤,還可以提交修改版。還有一個好消息是,只要是能成功登陸“Twój e-PIT”這一平臺的用戶,即使忘記提交申報單,當提交日期一到,系統也會自動幫你提交。


不及時申報的後果:

稅務收入,是波蘭政府的生命線,對於任何在波蘭的納稅人來說,都必須嚴謹對待。雖然年度申報看上去有點複雜,但及時申報是每一個納稅人必須嚴格遵守的規定,大家千萬不要因為嫌煩就偷懶不做,在波蘭,這種行為很可能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對於逾期未申報的行為,稅務部門有權進行訴訟並根據具體情況來設定罰款金額。罰款金額為最低工資的十分之一到兩倍不等,如應繳稅額過高甚至可能會引發額外的訴訟和更高額的罰款金,最高可能會為最低工資的20倍,同時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也會產生額外8%的利息。而沒有報稅又無法提出合理解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日工資的720倍或監禁或兩者兼施。

對於在波華人來說,逾期未申報,有可能還會導致居留卡失效或無法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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