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胡家鎮將有三個村成為歷史!宣漢村級區劃調整方案正在公示

宣漢縣村級建制調整改革方案(草案)

一、擬調整概況

宣漢縣現設置建制村(含農村社區)491個,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後,擬設置建制村(含農村社區)343個,比原有數量減少148個,減幅30.1%。

二、擬調整具體方案

(一)東鄉鎮

1.將鷹溪村和南岸社區合併為南岸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南岸社區辦公陣地。

2.將爐坪村和秧田村合併為秧田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秧田村辦公陣地。

3.將拱橋村和大梁村合併為大梁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大梁村辦公陣地。

4.將大石村和磨峽村合併為磨峽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磨峽村辦公陣地。

(二)君塘鎮

5.將峰石村和洋烈社區(農村社區)合併為洋烈社區(農村社區)。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洋烈社區辦公陣地。

6.將滴水村和團山村合併為團山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團山村辦公陣地。

(三)清溪鎮

7.將楠木壩村和白鶴村合併為白鶴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白鶴村辦公陣地。

8.將常寧村和馬伏村合併為馬伏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馬伏村辦公陣地。

9.將莊子村、金鵝村和王家壩村合併為王家壩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王家壩村辦公陣地。

10.將燕窩村和茶店村合併為茶店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茶店村辦公陣地。

(四)普光鎮

11.將北斗村和塔埡村合併為塔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塔埡村辦公陣地。

12.將支溪村和燈籠村合併為燈籠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燈籠村辦公陣地。

(五)天生鎮

13.將長石村和西山村合併為西山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西山村辦公陣地。

14.將關門石村和安寨村合併為峨城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關門石村辦公陣地。

(六)柏樹鎮

15.將水磨村和石板梁村合併為石板梁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水磨村辦公陣地。

16.將三河壩村和左右場村合併為左右場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三河壩村辦公陣地。

17.將太原村和峨鳳村合併為峨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峨鳳村辦公陣地。

18.將巖口村和九軍村合併為九軍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九軍村辦公陣地。

(七)芭蕉鎮

19.將沙河壩村和玉坪村合併為玉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玉坪村辦公陣地。

20.將小毛坪村和花生村合併為花生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花生村辦公陣地。

(八)南壩鎮

21.將龍灣村和石牛村合併為石牛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龍灣村辦公陣地。

22.將柿樹村和五龍村合併為五龍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五龍村辦公陣地。

23.將排牙村和五道河村合併為五道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排牙村辦公陣地。

24.將磨灘村和觀河村合併為觀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觀河村辦公陣地。

25.將高墩村、東陽村和聖墩村合併為聖墩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高墩村辦公陣地。

26.將園壩村和獨樹樑村合併為獨樹樑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獨樹樑村辦公陣地。

(九)五寶鎮

27.將梨耳村和羅壩村合併為羅壩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羅壩村辦公陣地。

28.將烏芽村和三元村合併為三元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三元村辦公陣地。

29.將長白村和沙溝村合併為沙溝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沙溝村辦公陣地。

30.將扇子村和高壩村合併為高壩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高壩村辦公陣地。

(十)峰城鎮

31.將西牛村和天府社區合併為天府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天府社區辦公陣地。

32.將堰灘村和寨扁社區(農村社區)合併為寨扁社區(農村社區)。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寨扁社區辦公陣地。

33.將黃木村和野鴨村合併為野鴨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野鴨村辦公陣地。

34.將豆溪村和板橋河村合併為板橋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板橋河村辦公陣地。

(十一)土黃鎮

35.將董坡村和百堰村合併為百堰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董坡村辦公陣地。

36.將洞溝村和黃石包村合併為黃石包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黃石包村辦公陣地。

37.將望鄉村和大房村合併為大房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大房村辦公陣地。

(十二)華景鎮

38.將五福村和鰱魚村合併為鰱魚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鰱魚村辦公陣地。

39.將佛耳壩村和金榜村合併為佛耳壩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金榜村辦公陣地。

40.將鵝項村和甘嶺村合併為甘嶺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鵝項村辦公陣地。

41.將侯山村、金臺村和紅巖洞村合併為紅巖洞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紅巖洞村辦公陣地。

(十三)樊噲鎮

42.將西溪村和高倫村合併為高倫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高倫村辦公陣地。

43.將鐵心村和古鳳村合併為古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古鳳村辦公陣地。

44.將土溪村和花梨村合併為花梨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花梨村辦公陣地。

45.將水田村和金埡村合併為金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金埡村辦公陣地。

(十四)新華鎮

46.將石咀村和金坪村合併為金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金坪村辦公陣地。

(十五)黃金鎮

47.將書院社區(農村社區)和祥柏社區合併為祥柏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祥柏社區辦公陣地。

48.將賈口村和斑竹村合併為太平壩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斑竹村辦公陣地。

49.將雙堰村和黃金村合併為黃金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黃金村辦公陣地。

(十六)胡家鎮

50.將峰溝村和鴨池村合併為鴨池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鴨池村辦公陣地。

51.將石樑村、跳河村和思樂村合併為思樂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思樂村辦公陣地。

(十七)毛壩鎮

52.將老街村、彈子村和永盛社區合併為永盛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永盛社區辦公陣地。

53.將冒尖村和天坪村合併為天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冒尖村辦公陣地。

54.將雲蒙村和紅巖村合併為紅巖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雲蒙村辦公陣地。

(十八)雙河鎮

55.將尖山村和雙橋社區合併為雙橋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雙橋社區辦公陣地。

56.將越嶺村和方鬥村合併為方鬥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方鬥村辦公陣地。

57.將倉門村和交通村合併為交通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交通村辦公陣地。

58.將大河村和石埡村合併為石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埡村辦公陣地。

(十九)大成鎮

59.將石筍村和文城社區合併為文城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文城社區辦公陣地。

60.將長新村和三橋社區(農村社區)合併為三橋社區(農村社區)。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三橋社區辦公陣地。

61.將田嶺村和馬灘村合併為馬灘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馬灘村辦公陣地。

62.將石柱村和瓦窯村合併為瓦窯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瓦窯村辦公陣地。

(二十)土主鎮

63.將廟潭村和遼原社區合併為遼原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遼原社區辦公陣地。

64.將雙樹村和合溪村合併為合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合溪村辦公陣地。

(二十一)下八鎮

65.將店子村和溫黃社區合併為溫黃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溫黃社區辦公陣地。

66.將黃泥社區(農村社區)和涼水井社區合併為涼水井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黃泥社區辦公陣地。

67.將田灣村和米巖村合併為米巖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米巖村辦公陣地。

68.將石盤村和長春村合併為長春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盤村辦公陣地。

69.將東方村和天一村合併為天一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天一村辦公陣地。

(二十二)廠溪鎮

70.將板寨村和井溝村合併為井溝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井溝村辦公陣地。

71.將朝天村和梨子村合併為梨子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梨子村辦公陣地。

(二十三)茶河鎮

72.將高城村和茶河村合併為茶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茶河村辦公陣地。

73.將皂角村和嶺崗村合併為嶺崗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皂角村辦公陣地。

74.將大水村和聖水村合併為聖水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聖水村辦公陣地。

75.將鞍坪村和龍觀村合併為龍觀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龍觀村辦公陣地。

76.將四方村和國山村合併為國山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國山村辦公陣地。

(二十四)塔河鎮

77.將塔河村和寶塔社區合併為寶塔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塔河村辦公陣地。

78.將印巖村和紅廟村合併為紅廟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紅廟村辦公陣地。

(二十五)紅嶺鎮

79.將垛石村和豆城村合併為豆城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豆城村辦公陣地。

80.將茅坪山村和灣橋村合併為灣橋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灣橋村辦公陣地。

(二十六)柳池鎮

81.將新安村和隆鑫社區合併為馬家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隆鑫社區辦公陣地。

82.將楠木村和金竹村合併為金楠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金竹村辦公陣地。

83.將棧板村和雙河村合併為新紅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雙河村辦公陣地。

(二十七)馬渡關鎮

84.將浪洋村和石林社區合併為石林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石林社區辦公陣地。

85.將山頂村和長灘村合併為長灘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山頂村辦公陣地。

86.將涼村村和魚池村合併為雙廟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魚池村辦公陣地。

(二十八)紅峰鎮

87.將皇城村和石堡村合併為石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堡村辦公陣地。

88.將千山村和石龍村合併為石龍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龍村辦公陣地。

(二十九)七里鎮

89.將斷橋村和新芽村合併為新芽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新芽村辦公陣地。

90.將染溝村和馬蹄村合併為馬蹄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染溝村辦公陣地。

91.將亂石村和塔壩村合併為塔壩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塔壩村辦公陣地。

(三十)白馬鎮

92.將梧桐村和雙龍社區合併為雙龍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雙龍社區辦公陣地。

93.將繁壩村和馬鞍村合併為馬鞍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馬鞍村辦公陣地。

(三十一)桃花鎮

94.將白堰溝村和桃花坪村合併為桃花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桃花坪村辦公陣地。

95.將蓮池村和劉家溝村合併為劉家溝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劉家溝村辦公陣地。

96.將龍井村和鼓石樑村合併為鼓石樑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鼓石樑村辦公陣地。

(三十二)明月鄉

97.將黃馬村、重石村和桂花社區合併為明月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桂花社區辦公陣地。

(三十三)三河鄉

98.將峰巖村和鐵溪河村合併為鐵溪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峰巖村辦公陣地。

99.將廟坪村和樟木溝村合併為樟木溝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廟坪村辦公陣地。

(三十四)老君鄉

100.將紫雲村和彩雲社區合併為彩雲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紫雲村辦公陣地。

101.將石門村和鐵尖村合併為鐵尖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門村辦公陣地。

(三十五)黃石鄉

102.將銅崗村和太平村合併為太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太平村辦公陣地。

103.將九龍村和百花村合併為百花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九龍村辦公陣地。

(三十六)廟安鄉

104.將南埡村和洞子村合併為洞子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洞子村辦公陣地。

(三十七)天寶鄉

105.將天寶村和復興社區合併為復興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復興社區辦公陣地。

(三十八)東林鄉

106.將紅豆村、環山村和紅界村合併為紅界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紅界村辦公陣地。

107.將罐山村和墩坡村合併為墩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墩坡村辦公陣地。

(三十九)涼風鄉

108.將古城村和洞口村合併為洞口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洞口村辦公陣地。

109.將茅坪村和大興村合併為大興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茅坪村辦公陣地。

110.將太和村和涼埡村合併為涼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涼埡村辦公陣地。

(四十)上峽鄉

111.將柏樹坪村和寶塔村合併為寶塔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寶塔村辦公陣地。

112.將柳茂村和楊柳關村合併為楊柳關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柳茂村辦公陣地。

113.將石鼓村和黑天池村合併為黑天池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黑天池村辦公陣地。

(四十一)天台鄉

114.將義和村和董坪村合併為董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董坪村辦公陣地。

115.將柑子村和尖包村合併為尖包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尖包村辦公陣地。

(四十二)觀山鄉

116.將雙營村和雙扁村合併為雙扁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雙扁村辦公陣地。

(四十三)南坪鄉

117.將玄祖村和福安社區合併為福安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福安社區辦公陣地。

118.將廠坪村和木瓜村合併為木瓜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木瓜村辦公陣地。

(四十四)鳳林鄉

119.將馬板村和斜坪村合併為斜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馬板村辦公陣地。

(四十五)漆碑鄉

120.將太陽村和九頂社區合併為漆碑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九頂社區辦公陣地。

121.將四井村和琵琶村合併為琵琶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琵琶村辦公陣地。

122.將竹園村和杉木村合併為杉木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竹園村辦公陣地。

123.將大樹村和花盆村合併為花盆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花盆村辦公陣地。

(四十六)三墩土家族鄉

124.將月亮村和龍洞村合併為龍洞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龍洞村辦公陣地。

125.將燕河村和梨樹村合併為梨樹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梨樹村辦公陣地。

(四十七)漆樹土家族鄉

126.將長城村和疆城社區合併為長城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疆城社區辦公陣地。

(四十八)龍泉土家族鄉

127.將金雞村、梨坪村和河口社區合併為河口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河口社區辦公陣地。

128.將大坪村和雞坪村合併為雞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雞坪村辦公陣地。

129.將小坪村和老場村合併為老場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老場村辦公陣地。

(四十九)渡口土家族鄉

130.將甘溪村和馬老村合併為馬老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馬老村辦公陣地。

131.將欽家村和甜竹村合併為甜竹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甜竹村辦公陣地。

(五十)石鐵鄉

132.將十字溪社區(農村社區)和望月社區合併為望月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望月社區辦公陣地。

133.將池岸村和斜水村合併為斜水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池岸村辦公陣地。

(五十一)鳳鳴鄉

134.將中子村和鳳翔社區合併為鳳鳴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鳳翔社區辦公陣地。

(五十二)花池鄉

135.將堰溝村和荷花社區合併為花池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荷花社區辦公陣地。

136.將小池村和大池村合併為大池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大池村辦公陣地。

(五十三)慶雲鄉

137.將土堡村和淺壩社區合併為淺壩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淺壩社區辦公陣地。

138.將鑼坪村和嚴坪村合併為嚴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嚴坪村辦公陣地。

(五十四)隘口鄉

139.將木龍村和龍華社區合併為龍華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龍華社區辦公陣地。

140.將金銀村和煙燈村合併為煙燈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煙燈村辦公陣地。

(十七)毛壩鎮

52.將老街村、彈子村和永盛社區合併為永盛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永盛社區辦公陣地。

53.將冒尖村和天坪村合併為天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冒尖村辦公陣地。

54.將雲蒙村和紅巖村合併為紅巖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雲蒙村辦公陣地。

(十八)雙河鎮

55.將尖山村和雙橋社區合併為雙橋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雙橋社區辦公陣地。

56.將越嶺村和方鬥村合併為方鬥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方鬥村辦公陣地。

57.將倉門村和交通村合併為交通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交通村辦公陣地。

58.將大河村和石埡村合併為石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埡村辦公陣地。

(十九)大成鎮

59.將石筍村和文城社區合併為文城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文城社區辦公陣地。

60.將長新村和三橋社區(農村社區)合併為三橋社區(農村社區)。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三橋社區辦公陣地。

61.將田嶺村和馬灘村合併為馬灘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馬灘村辦公陣地。

62.將石柱村和瓦窯村合併為瓦窯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瓦窯村辦公陣地。

(二十)土主鎮

63.將廟潭村和遼原社區合併為遼原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遼原社區辦公陣地。

64.將雙樹村和合溪村合併為合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合溪村辦公陣地。

(二十一)下八鎮

65.將店子村和溫黃社區合併為溫黃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溫黃社區辦公陣地。

66.將黃泥社區(農村社區)和涼水井社區合併為涼水井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黃泥社區辦公陣地。

67.將田灣村和米巖村合併為米巖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米巖村辦公陣地。

68.將石盤村和長春村合併為長春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盤村辦公陣地。

69.將東方村和天一村合併為天一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天一村辦公陣地。

(二十二)廠溪鎮

70.將板寨村和井溝村合併為井溝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井溝村辦公陣地。

71.將朝天村和梨子村合併為梨子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梨子村辦公陣地。

(二十三)茶河鎮

72.將高城村和茶河村合併為茶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茶河村辦公陣地。

73.將皂角村和嶺崗村合併為嶺崗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皂角村辦公陣地。

74.將大水村和聖水村合併為聖水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聖水村辦公陣地。

75.將鞍坪村和龍觀村合併為龍觀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龍觀村辦公陣地。

76.將四方村和國山村合併為國山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國山村辦公陣地。

(二十四)塔河鎮

77.將塔河村和寶塔社區合併為寶塔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塔河村辦公陣地。

78.將印巖村和紅廟村合併為紅廟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紅廟村辦公陣地。

(二十五)紅嶺鎮

79.將垛石村和豆城村合併為豆城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豆城村辦公陣地。

80.將茅坪山村和灣橋村合併為灣橋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灣橋村辦公陣地。

(二十六)柳池鎮

81.將新安村和隆鑫社區合併為馬家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隆鑫社區辦公陣地。

82.將楠木村和金竹村合併為金楠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金竹村辦公陣地。

83.將棧板村和雙河村合併為新紅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雙河村辦公陣地。

(二十七)馬渡關鎮

84.將浪洋村和石林社區合併為石林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石林社區辦公陣地。

85.將山頂村和長灘村合併為長灘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山頂村辦公陣地。

86.將涼村村和魚池村合併為雙廟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魚池村辦公陣地。

(二十八)紅峰鎮

87.將皇城村和石堡村合併為石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堡村辦公陣地。

88.將千山村和石龍村合併為石龍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龍村辦公陣地。

(二十九)七里鎮

89.將斷橋村和新芽村合併為新芽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新芽村辦公陣地。

90.將染溝村和馬蹄村合併為馬蹄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染溝村辦公陣地。

91.將亂石村和塔壩村合併為塔壩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塔壩村辦公陣地。

(三十)白馬鎮

92.將梧桐村和雙龍社區合併為雙龍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雙龍社區辦公陣地。

93.將繁壩村和馬鞍村合併為馬鞍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馬鞍村辦公陣地。

(三十一)桃花鎮

94.將白堰溝村和桃花坪村合併為桃花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桃花坪村辦公陣地。

95.將蓮池村和劉家溝村合併為劉家溝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劉家溝村辦公陣地。

96.將龍井村和鼓石樑村合併為鼓石樑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鼓石樑村辦公陣地。

(三十二)明月鄉

97.將黃馬村、重石村和桂花社區合併為明月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桂花社區辦公陣地。

(三十三)三河鄉

98.將峰巖村和鐵溪河村合併為鐵溪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峰巖村辦公陣地。

99.將廟坪村和樟木溝村合併為樟木溝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廟坪村辦公陣地。

(三十四)老君鄉

100.將紫雲村和彩雲社區合併為彩雲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紫雲村辦公陣地。

101.將石門村和鐵尖村合併為鐵尖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石門村辦公陣地。

(三十五)黃石鄉

102.將銅崗村和太平村合併為太平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太平村辦公陣地。

103.將九龍村和百花村合併為百花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九龍村辦公陣地。

(三十六)廟安鄉

104.將南埡村和洞子村合併為洞子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洞子村辦公陣地。

(三十七)天寶鄉

105.將天寶村和復興社區合併為復興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復興社區辦公陣地。

(三十八)東林鄉

106.將紅豆村、環山村和紅界村合併為紅界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紅界村辦公陣地。

107.將罐山村和墩坡村合併為墩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墩坡村辦公陣地。

(三十九)涼風鄉

108.將古城村和洞口村合併為洞口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洞口村辦公陣地。

109.將茅坪村和大興村合併為大興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茅坪村辦公陣地。

110.將太和村和涼埡村合併為涼埡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涼埡村辦公陣地。

(四十)上峽鄉

111.將柏樹坪村和寶塔村合併為寶塔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寶塔村辦公陣地。

112.將柳茂村和楊柳關村合併為楊柳關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柳茂村辦公陣地。

113.將石鼓村和黑天池村合併為黑天池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黑天池村辦公陣地。

(四十一)天台鄉

114.將義和村和董坪村合併為董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董坪村辦公陣地。

115.將柑子村和尖包村合併為尖包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尖包村辦公陣地。

(四十二)觀山鄉

116.將雙營村和雙扁村合併為雙扁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雙扁村辦公陣地。

(四十三)南坪鄉

117.將玄祖村和福安社區合併為福安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福安社區辦公陣地。

118.將廠坪村和木瓜村合併為木瓜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木瓜村辦公陣地。

(四十四)鳳林鄉

119.將馬板村和斜坪村合併為斜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馬板村辦公陣地。

(四十五)漆碑鄉

120.將太陽村和九頂社區合併為漆碑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九頂社區辦公陣地。

121.將四井村和琵琶村合併為琵琶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琵琶村辦公陣地。

122.將竹園村和杉木村合併為杉木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竹園村辦公陣地。

123.將大樹村和花盆村合併為花盆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花盆村辦公陣地。

(四十六)三墩土家族鄉

124.將月亮村和龍洞村合併為龍洞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龍洞村辦公陣地。

125.將燕河村和梨樹村合併為梨樹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梨樹村辦公陣地。

(四十七)漆樹土家族鄉

126.將長城村和疆城社區合併為長城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疆城社區辦公陣地。

(四十八)龍泉土家族鄉

127.將金雞村、梨坪村和河口社區合併為河口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河口社區辦公陣地。

128.將大坪村和雞坪村合併為雞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雞坪村辦公陣地。

129.將小坪村和老場村合併為老場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老場村辦公陣地。

(四十九)渡口土家族鄉

130.將甘溪村和馬老村合併為馬老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馬老村辦公陣地。

131.將欽家村和甜竹村合併為甜竹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甜竹村辦公陣地。

(五十)石鐵鄉

132.將十字溪社區(農村社區)和望月社區合併為望月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望月社區辦公陣地。

133.將池岸村和斜水村合併為斜水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池岸村辦公陣地。

(五十一)鳳鳴鄉

134.將中子村和鳳翔社區合併為鳳鳴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鳳翔社區辦公陣地。

(五十二)花池鄉

135.將堰溝村和荷花社區合併為花池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荷花社區辦公陣地。

136.將小池村和大池村合併為大池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大池村辦公陣地。

(五十三)慶雲鄉

137.將土堡村和淺壩社區合併為淺壩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淺壩社區辦公陣地。

138.將鑼坪村和嚴坪村合併為嚴坪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嚴坪村辦公陣地。

(五十四)隘口鄉

139.將木龍村和龍華社區合併為龍華社區。新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龍華社區辦公陣地。

140.將金銀村和煙燈村合併為煙燈村。新村辦公地點設在原煙燈村辦公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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