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突出出租類和經營類危險房屋開展重點整治工作

根據省、市工作要求和部署,連日來,新羅區各地迅速行動,各部門全力配合,在全區範圍開展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經分類梳理,結合中心城區危險房屋特點,新羅區將此次專項行動的整治工作重點突出在用於出租類或經營類的“四無”建築和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擅自加層或改擴建的群租房、快捷酒店、飯店、超市等人員密集型經營場所使用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房屋。此次專項行動嚴格按照不留隱患的工作要求,對發現安全隱患的各類房屋,分門別類、對症下藥予以堅決整治。


新羅區突出出租類和經營類危險房屋開展重點整治工作


一、強化排查登記

認真按照省市工作統一部署,我區組織開展全面摸排,從轄區內的設計、施工、監理、檢測企業中聘請129名專家和技術人員組建25支技術服務保障工作隊,分別掛鉤到20個鎮(街)和行業主管部門。由鎮(街)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園區及周邊的自建房進行排查;由商務局、公安分局、園區管委會等行業主管部門履行行業監管責任,重點針對快捷酒店、商務旅館、三合一或多合一房屋(廠房)進行排查。排查中充分發揮社區和村居作用,開展“拉網式”排查,確保一幢不漏、一戶不漏,做好“一樓一檔”建檔工作。區政府還在新羅TV上發佈《新羅區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通告》,要求全區的房屋產權人或實際控制人主動向所在鎮(街)、村(居)如實登記審批、建設、使用情況,並設立統一舉報電話,鼓勵廣大群眾舉報房屋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新羅區突出出租類和經營類危險房屋開展重點整治工作二、強化分類和處置


對排查中發現有安全隱患的,根據不同等級,制定落實相應的整治方案與措施,進一步加強安全防範與分類處置。新羅區突出出租類和經營類危險房屋開展重點整治工作一是落實清人封房。對排查中發現的存在出租或經營牟利的危險房屋,堅持邊排查、邊整治,第一時間依法依規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措施,並強制清空場所、強制撤離人員,拉出警戒線。對拒不配合的,由公安部門予以強制執行。對已採取清人封房措施的危險房屋,由鎮(街)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和網格化管理制度,確保在消除安全隱患前沒有人員“迴流”居住使用。二是落實隱患整治。針對“三合一”場所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實際,結合各鎮街開展的“地毯式”、“全覆蓋”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專項行動,累計排查411家工業企業,發現“三合一”廠房20棟,目前已由應急局牽頭完成整治。對發現以改變使用功能的群租房,第一時間由鎮街負責撤離人員,採取停水停電措施,由鎮(街)督促房屋安全責任人拆除改建部分,恢復到審批時的建築狀態和使用功能。如南城街道發現的東寶8號公寓群租房,由街道組織3天內完成租住人員勸離,並督促業主在4月30日前恢復原狀和使用功能。對未經審批擅自加層改擴建的,由城市管理局負責業主予以拆除,對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局會同街道、公安予以強制拆除。如西陂街道對世紀天成商場樓頂違章加層,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督促商戶撤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正根據規範拆除方案分步實施,有序拆除。對排查出的出租或經營危險房屋,督促房屋安全責任人聘請專業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經鑑定機構鑑定認為屬於觀察使用和處理使用的危險房屋,則根據鑑定機構的處理意見通過相應的加固補強或修繕治理等技術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同時履行主體管理責任,嚴禁違規出租牟利。


新羅區突出出租類和經營類危險房屋開展重點整治工作

三、落實拆除措施
經鑑定機構鑑定認為需採取拆除措施,責令自行限期拆除,在限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的,由城市管理局牽頭,迅速開展應急處置,依法組織強制拆除,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目前,全區共排查出租或經營性房屋共5211棟,排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出租房或經營性房屋共28棟,採取清人封房措施22棟,撤離人員331人;採取加固補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危險房屋5棟;已拆除重大危險房屋1棟,面積80平方米。對於採取清人封房措施的危險房屋,下一階段還將督促房屋安全責任人通過採取加固補強或拆除的方式落實隱患整改。

新羅區突出出租類和經營類危險房屋開展重點整治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