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泡病假”的员工行为说拜拜?

近日,有个同行HR朋友向我诉苦:他公司有位员工时不时就飞来一个“手续齐全”的病假单,而这次更加变本加厉,原因是听到部门即将组织技能测评考试,便“久病不起”了,干脆来请个3周长假,等考过了我再恢复健康。朋友生气的是,这位员工的病假单疑点重重,一看就是伪造的或者是医生开具的人情病假单,更有可能是网上买的,而在劳资纠纷中,这样的案例一般司法机构会倾向于劳动者。

如何让“泡病假”的员工行为说拜拜?

那么,在实操中,如果遇到这种恶意骗假的员工,我们HR应该如何应对呢?能否合理规避企业用工风险,是否合理去辞退?

建议用人单位从完善规章制度上做好如下几点:

1、明确的请假流程和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2、明确处罚标准,如果一处未签批到位,按旷工处理等。

3、明确什么情况下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等。

4、明确请假须提供的资料,如二级还是几级以上医院证明等。

5、明确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一般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6、明确病假多少天以上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薪随岗变等。

7、甚至也可以规定病假达多少天,需要进行岗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者训后不能胜任原岗位的,HR你懂得该适用哪条劳动法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如何让“泡病假”的员工行为说拜拜?

8、如果医疗期满了员工还不来上班,可以下达书面“催岗通知书”,如邮政送达等留用取证,旷工达规章制度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让“泡病假”的员工行为说拜拜?

当然,企业是每个员工发展和成长的载体,我们与企业的关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共生共存、互利互惠”的共赢关系。员工和企业是利益的共同体,员工成长是公司发展的动力,公司发展是员工成长的根基,如果不是有特殊情况,相信谁也不愿意“泡病假”呢!所以,企业也要从自身找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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