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嘉多寶,你就真那麼完美嗎?

這款重疾險剛出來的時候,我也是草草看了看下基礎條款,頓時覺得還真不錯,直到有客戶諮詢這款產品怎麼樣的時候,本著嚴謹、客觀、中立的職業態度,我把整個條款及責任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果不其然,真是印證了行業內的一句話“沒有十全十美的產品”。

先說說優點,一會說但是。

一、投保規則

1、健康告知相對寬鬆:

僅7條,還支持智能核保、人工核保!

嘉多保重疾險不僅健康告知少,而且針對無法通過健康告知的人群,嘉多保重疾險還支持智能核保。

像常見的甲狀腺結節、乳腺結節,只要是二級及以下,均可以標體承保;高血壓只要舒張壓不超過100mmHg,或者收縮壓不超過150mmHg就不影響。可以說嘉多保重疾險雖然保障責任好,性價比高,但絲毫沒有因此提升投保門檻,甚至比一些產品還要寬鬆!

2、職業類別:

1-4類,因為大部分人從事的工作並沒有什麼危險性,所以影響很有限。對於5-6類危險職業的人士,可以考慮百年慧惠保這樣性價比也不錯的多次賠付重疾險。

3、繳費門檻低:

購買多次賠付重疾險還是會對普通家庭造成一定的經濟壓力,所以我們都建議儘量拉長繳費年限,這樣不僅保費壓力低,而且保障槓桿高。

中年人買保險,很多產品繳費方式很不友好,只能選20年交,甚至是10年交,這樣就導致年交保費高,槓桿價值低。有了嘉多保重疾險,這將不再是個問題,哪怕是45週歲的客戶,也可以30年繳費!

二、保障責任

光大永明嘉多寶,你就真那麼完美嗎?

產品形態上,它是一款涵蓋了輕症、中症、重疾、身故/高殘/疾病終末期、輕中重疾豁免的多次賠付型重疾險,另外可選癌症三次賠付和投保人豁免責任。

具體分析如下:

1、重疾責任:110種疾病分6組,各組間隔期180天,可賠6次,每次賠付100%基本保額。如果在保單生效後的前十年(被保人50週歲前)發生重疾,首次理賠的基本保額還將額外增加20%;而且嘉多保重疾險將6種高發重疾合理分組,對被保人非常友好。尤其是重疾理賠率最高的癌症單獨為一組,且可附加惡性腫瘤多次賠付(後面詳細介紹)。

2、中症責任:25種疾病,不分組,沒有間隔期,可賠2次,每次賠付50%基本保額。

3、輕症責任:40種疾病,不分組,沒有間隔期,可賠3次,第一次賠付30%基本保額,第二次賠付35%基本保額,第三次賠付40%基本保額。

4、身故保障:

若18歲前發生身故/高殘/疾病終末期,賠付已交保費;18歲後則賠付100%基本保額。

5、豁免責任:嘉多保重疾險自帶被保險人的輕症、中症、重疾豁免,還可另選投保人豁免,支持夫妻互保。

6、惡性腫瘤保障:嘉多保重疾險還可另選惡性腫瘤三次賠付責任。首次發生惡性腫瘤,除了主險賠付基本保額外,還將賠付這個可選責任的100%已交保費。第二、第三次發生惡性腫瘤(含新發、復發、轉移、持續,間隔期3年),將繼續賠付100%基本保額。

嘉多保重疾險不僅重疾可多次賠付,而且能附加多次防癌責任,這樣的產品形態,也將成為重疾險進化的一個潮流。

7、貼心的增值服務:被保險人如果在等待期後首次確診重疾或疑似重疾,就可以免費享有一次“光之翼·護佑天使”健康服務。

這項服務覆蓋全國341個城市1629家醫院,包含“重疾前期諮詢”、“重疾求醫就診”和“重疾後續治療”三個不同階段的全流程服務,專門解決眼下醫療資源緊缺的問題,為有需要的客戶提供專家預約、住院協調、優先手術等增值服務,解除重疾風險的後顧之憂。

怎麼樣?不錯吧,接下來,說說但是吧:

但是一:等待期內發生輕症和中症,責任終止

嘉多保的疾病等待期只有90天,屬於市場上的重疾險中最短的。對於等待期內發生的輕症或者中症責任,輕症或者中症責任終止,合同繼續有效。

很多重疾現在都做到了僅除外等待期內發生的疾病,輕症和中症還可以繼續有效。這樣對客戶來意味著過了等待期,依然可以獲得理賠難度較低的兩項保障,而嘉多保的輕症和中症與同類產品相比都是比較優秀的,責任直接終止對客戶來說太可惜了。

但是二:有4種多個輕症病種只能賠付一個的情況

嘉多保的高發輕症還是比較齊全的,輕症賠付的比例也比較高,但是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坑就是存在多個病種只能賠付一種的要求。

比如: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微創冠狀動脈介入以及微創冠狀動脈搭橋,這三種疾病無論是先理賠了哪種,另外兩種疾病都要終止。相當於是對這三種疾病單獨分為一組,而同樣的情況還有3種。

嘉多保輕症不分組的優勢是比較明顯的,有了這樣一條限制,變相的把輕症分成了5組,如果沒有仔細研究過條款,只看廣告宣傳界面很容易誤以為是都可以賠的。

但是三:18歲後的全殘賠付,與重疾賠付曖昧不清

嘉多保作為一款重疾多次賠付的產品,把全殘責任放進來是一個比較大的坑。

這個坑不是像很多評測裡面寫的一直都是坑,因為條款規定了同時發生重疾和全殘的情況下,在18歲之前賠付的是兩者金額較大的一項,也就是保額。

而18歲之後,重疾與全殘的理賠金額是一樣的,條款卻沒有明確說明到底底是賠付重疾還是全殘。

這裡面有兩種解釋:賠付重疾,全殘終止;賠付全殘,合同終止。而兩種解釋,沒有明顯的條件來證明,就很曖昧了。到底賠付哪個,是不是還要看保險公司的良心了?

最後總結一下吧

還是那句話,沒有十全十美的產品,所有的產品都具有兩面性,再說保司不是慈善機構,而是追求盈利的商業機構,所以,不要指望一張保單把所有的風險全部涵蓋。

所以,儘管嘉多保還是有缺陷的,但是綜合市面上的其他產品,它的優勢是無可比擬的,當然,沒有任何一款產品能適合所有人投保,主要還是要看經濟狀況,也要根據自身需求,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光大永明嘉多寶,你就真那麼完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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