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真正意義的“一分錢一分貨”

我最近一直好忙,一邊要與線下的客戶面談,一邊要與線上的客戶溝通,同時還要做N份保障方案,這期間還有一些已經購買保險的客戶找我給他們的保單做診斷。

尤其是在做基礎保障類險種保單的診斷時,我發現許多人都買了昂(keng)貴(die)的產品,價格貴了50%~200%不說,保障責任也是缺失嚴重,算下來,一年多花了幾千塊,20~30年累積下來就多花了10萬+,而且還買了個殘次品......弄得我很糾結要不要如實相告時?因為不少人已經交了幾年,退保要損失好幾萬,不退吧,再交下去還要損失更多,唉...真是讓人糾結到死。

於是我問客戶:您這是在哪買的?有沒有貨比三家啊?大多人的答覆是:要麼是從同學、親戚、朋友、熟人買的,不買不好意思......要麼是大公司、大品牌、世界500強、百年老店等等......清流君也是哭笑不得,這麼複雜的金融產品,看不見摸不著的,也不多比較一下,也不多查查相關資料和政策法規,直接就被人洗腦了,恐怕買個手機、電腦啥的也沒這麼草率吧。

所以,我默默的做了一個決定,得抓緊寫一篇關於如何挑選重疾險的文章,讓後來者不再被坑,甭管你買哪家保司的產品,哪怕它是500強、哪怕它是百年老店、哪怕它是實力超群,缺失了這些保障責任,一律視為殘次品,對啊,萬一將來不幸出險了,這也不賠那也不賠,品牌、實力、年份還重要嗎?估計心裡也要問候一萬次這家保司的長輩先人了!

一、重症

關於重症,尤其是國內大陸的重疾險,我就不一一贅述了,之前的文章《 》中,已經寫的非常清楚,現在我們就講在看重症責任的方面,我們應該關注什麼?

1、病種---目前市面上所有在售的重疾險產品,前25種疾病是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聯合制定的統一標準、統一條款、統一釋義,所以各家保司都是一模一樣的,而這25種疾病佔了所有重症高發率的95%,而這25種疾病中的其中6種又佔了這25種疾病高發率的90%!整明白沒?以後再有不專業的銷售人員跟你說:我們公司重疾病種多,範圍廣......等等,你可以直接無視,因為哪怕是其它的重症病種增加到200種、500種,沒什麼大用,也只佔5%而已。

PS:除非你有特定的家族病史,那就要深扒條款了。

重疾險真正意義的“一分錢一分貨”

2、理賠次數---之前清流君也認為,重症理賠一次就足夠了,但是因為最近幾年清流君所在的經紀公司發生了很多的理賠案例以後,我們發現賠付一次遠遠不夠,最近發生的案例中一個是去年4月份理賠的一位男士,29歲,甲狀腺癌,一個是11月份一位93年的姑娘,肺癌早期,兩個案例都是發現的早,治療及時,現在恢復的都很不錯,問題是這兩個患者都很年輕,所以未來的幾十年能不能再發生一次重疾呢?可能性是有的,但是如果只是單次賠付,那他們以後大概率就再也買不了保險了,所以,在身體健康的時候一定要買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意義非常重要!那麼賠付次數呢,至少2次及2次以上是比較好的。

3、惡性腫瘤加賠---前面的兩個案例,兩個患者都是惡性腫瘤的受害者,根據2019年上半年各家保司的理賠數據看,惡性腫瘤賠付的平均佔比為80%以上,也就是說,惡性腫瘤是各家保司賠付最多的重大疾病,那麼大家也都知道,罹患了惡性腫瘤的存活率以5年為臨界點的,挺過了5年,複發率就會大大降低,然而恰恰是5年之內的復發、新增、持續、轉移是最為常見的,那麼當一個人罹患了惡性腫瘤,保司也進行了賠付,即便他買的重疾險是賠付2次甚至更多,但是針對重症賠付這一項,每家保司針對單獨病種只會賠付一次,見下圖

重疾險真正意義的“一分錢一分貨”

如果這個人經過了治療,但是過了3、4年並沒有治好怎麼辦?儘管這個人其它的保障還在,但是惡性腫瘤的保障已經沒了,那麼這個人接下來的治療、服藥、康養的費用又應該如何解決?所以,針對惡性腫瘤的二次賠付也是要有的,畢竟,惡性腫瘤已經是所有重症的第一殺手,國家有關部門公佈數據是不會騙人的。

那麼惡性腫瘤的加賠怎麼選呢?清流君就不多說了,附加兩個條款的截圖,大家自有公斷

重疾險真正意義的“一分錢一分貨”

重疾險真正意義的“一分錢一分貨”

4、重症分組---一般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大多都是分組的,舉例,100種重疾,賠5次,那麼它可能就是分5組、賠5次的意思,每組只賠1次,每一組可能是幾十個病種,這種就是分組的;不分組呢,有的產品是賠2次,有的產品是賠3次,不過不分組的產品比分組的產品保費要貴20%~30%,畢竟理賠範圍沒有限制,如果預算能承受得了,當然就選不分組多次賠付的,如果預算有限,那買分組的也是不錯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惡性腫瘤一定要單獨分一組,見下圖:

重疾險真正意義的“一分錢一分貨”

重疾險真正意義的“一分錢一分貨”

因為一是因為惡性腫瘤是高發重疾,單賠了惡性腫瘤後,其餘的病種保障還在;二是個別惡性腫瘤的治療方法為重大器官移植,比如說肝癌、白血病,如果都分在一組了,只賠了確診惡性腫瘤的錢,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錢從哪出?

所以,如果要買重症分組的產品,最好是那6種高發疾病都分在不同的組別裡,這樣的話保障概率也是極大的。

二、輕症&中症

其實輕症(2014年推出)與中症(2018年推出)直到現在,國家一直也沒有統一規範的定義,都是各家保司自行定義的,但由於現在的行業競爭激烈,所以各家保司在精算時都儘量把病種定義得相對寬鬆一些,這樣也降低了賠付的難度,所以對我們消費者來說,這是一件極好的事情。

那麼我們在挑選產品的時候,在對於輕症和中症的方面上,應該注意哪些地方呢?

1、輕症中的病種要對應重症中高發的6種疾病中的前4種,這4種對應病種分別為極早期的惡性病變和心腦血管疾病,為人類的健康三大殺手,所以一定看仔細有沒有這些高發疾病,有的保司產品會去掉一個、兩個甚至三個病種,是為了降低賠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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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輕症、中症、重症之間的關聯性,既然推出中症,一定是介於輕症與重症之間,如果沒有聯性,也就失去了創新的意義,詳見下圖(示例)

重疾險真正意義的“一分錢一分貨”

3、輕、中症賠付的次數,目前市面上的主流產品基本輕症都是賠付3次,個別的能夠賠付4次,中症大都是賠付2次,這已經很不錯了,使得保障範圍又擴大了不少。

三、賠付比例

這個就不用多說了,當然是賠的越多越好,清流君見過賠付比例最高的產品,輕症賠付45%,中症賠付60%,特定的重症賠付130%,當然保費會貴一些,所以輕症只要賠付為30%,中症賠付為50%,重症賠付100%也還是不錯的。

四、保額是否共用

雖然有了輕、中症的條款設計,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不是共用保額,也就是一共就賠這麼多錢,舉例:保額100萬,輕症賠了30萬,中症又賠了50萬,再賠重症呢,100萬-30萬-50萬=20萬,重症只賠20萬,這就是共用保額。

非共用保額呢,就是保額100萬,輕症賠了30萬,中症又賠了50萬,再賠重症呢,30萬+50萬+100萬=180萬,一共賠180萬,這就是非共用保額,輕症、中症均是額外賠付。

五、豁免

豁免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的豁免,現在基本上都包括了輕症豁免、中症豁免、重症豁免、全殘豁免,投保人在此基礎上還加上了身故豁免、疾病終末期豁免,但是最重要的還是輕症豁免,畢竟輕症相對更容易發生,一旦發生,以後的保費就不用交了,不但不交保費,合同還繼續有效,這對於消費者來說是非常好的,現在很多發達國家包括香港的重疾險都沒有輕症豁免,所以自2017年以後,國內的重疾險已經全面超越港險,因為保障功能實現了超越,所以輕症豁免、還有上面的非共用保額都是我們國內大陸的獨創。

六、等待期

有的產品等待期是90天,有的產品等待期是180天,如果保障責任都差不多的話,一定是選擇90天的等待期了,早出等待期早有保障。

寫在最後

不經意間,已經寫了將近3000多字,真心希望更多的人能夠看到這篇文章,畢竟,一份保險合同在沒用的時候,就是幾張值錢的廢紙,一旦開始派上了用場,寫進保險合同裡的條款就變成了一根根救命的稻草,對於這樣的稻草,當然是越多越好,居安思危,有備無患......

如果你們覺得這篇文章對自己有幫助,就多多轉發分享吧,在謝謝你們的同時,我也希望你們永遠不出險,愛你們!

來自天津的保險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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