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戲》中找尋逝去的時光(1)

初讀不識文中意,再讀已是文中人。對於魯迅的文章,我的感覺完全印證了這句話。

上學時,課本里有不少魯迅的文章,有散文、有小說,還有雜文。當時只覺得魯迅說話半文不白的,讀起來甚不順暢,但是對於情節安排和典型人物還是印象很深的,比如拿鋼叉的閏土、細腳伶仃的祥林嫂、無賴阿Q、酸文假醋的孔乙己、講鬼怪故事的阿長媽媽等等。甚至高中在學《藥》這篇小說時,我還驚喜地發現它很有恐怖小說的特質,氣氛渲染相當到位,於是我就用“有感情地朗讀課文”把前桌的女生順利嚇哭了。

在《社戲》中找尋逝去的時光(1)

非常還原的一幅畫


轉眼十幾年過去了,時間帶走了很多東西,包括記憶。當我再想起魯迅的時候,總會最先想到“那夜最好吃的豆”,它來自《社戲》。說來慚愧,我印象裡一直以為這是散文,完全忘了它其實是小說,於是我就產生了一個疑問:記敘性散文和小說的區別在哪裡?這個話題有點大,我們有時間再聊。我在《朝花夕拾》裡沒找到《社戲》,到網上一搜才意識到,原來這是一篇收錄在《吶喊》裡的短篇小說。


為什麼這篇小說在我心裡印象最深刻?我脫口而出的答案就是兩個字:純真。儘管仔細分析這篇文章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它有非常多值得研究和學習的地方,但是它所營造出的氛圍和少年心境乃是這篇小說之所以優秀的核心原因。那麼在這篇小說裡,魯迅是如何一步步把我們帶回那個純真年代找尋那些逝去的舊時光的呢?其中又包含著哪些沒有直說卻意味深長的內容呢?讓我們從頭分析一下這篇文章,希望能讓你對魯迅路轉粉,粉轉紅。


上學時的文章是節選的,實際上《社戲》的開篇並不是直接引入童年回憶,而是主人公先說自己不喜歡在戲園子看戲,僅有的兩次經歷都非常不好,於是就跟中國戲絕緣了。這段內容算是欲揚先抑,尤其在文章中把兩次看戲的感受非常清楚地寫出來,使讀者同樣對看戲產生了厭棄感,也為後文寫“社戲”做好了鋪墊,以便形成鮮明的對照,使讀者產生與魯迅同樣的情感。曾經滄海難為水,園子戲看著難受,曾經看過的外場戲還是很好的。而魯迅在這裡引入回憶的過程設計得非常巧妙,他並沒有直接讓主人公想到曾經看過一出好戲,而是因為看了一本日本書,上面提到中國戲適合在野外演出,這才使他回想起兒時的經歷。這種引入方式非常自然,而且符合我們的生活客觀。我們能想起某件事基本都是通過聯想,聯想的合理性非常關鍵,寫小說時一定要注意這一點,這才能使得小說人物變得真實可信,小說也令讀者有代入感。

接下來就是小說的核心內容。作者先交代了故事發生的緣起:

“魯鎮的習慣,本來是凡有出嫁的女兒,倘自己還未當家,夏間便大抵回到母親家消夏。那時候我的祖母雖然還康健,但母親也已分擔了些家務,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歸省了,只得在掃墓完畢之後,抽空去住幾天,這時我便每年跟了我的母親住在外祖母的家裡。”

這一段描寫看似囉嗦,其實至少包含著兩層意義,第一是交代背景及故事發生的地點,同時使讀者對魯鎮的文化傳統有一定的瞭解;第二則是為故事主旨的合理性做出了第一個解釋:因為每次住的時間不長,而且很可能隨著母親以後的當家,他就來不了了,於是每年的歸省都可能成為最後一次,所以對於當時十一二歲的主人公“迅哥”而言,這種機會也就格外珍惜,稍縱即逝。

而主人公也在這一段的末尾直接表達了自己對這些時光的珍惜,但說得更淺顯和直白一點:

因為我在這裡不但得到優待,又可以免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了。

能受到優待和免於學習,這對於孩童而言是最令人欣喜的事情之一。其實還有一點,那就是有很多其他孩子能跟他一起玩。雖然這裡沒有直接說出來,但是下文的每一處描寫都能看出主人公與小朋友們確實共度了快樂時光。

緊接著下面一段就提到了和主人公一起玩耍的小朋友們。有三個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因為“我”是遠客,他們也都從父母那裡減少了工作。

所以小朋友們即便不喜歡“我”,但因為減少了工作,也一定對“我”有所感激,願意和“我”一起玩。

第二,合村都是同姓本家,但“我”的輩分低,可是夥伴們並不理會這些“輩分”問題。如果我們認定小說語言具有指向性的話,這裡之所以提出這一點,我們可以做出以下合理推斷:清末時,鄉土社會關係仍然牢不可破,封建禮數仍然堅固,尤其“輩分”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皆有影響。而小孩子們卻沒這麼多事,即便吵鬧起來也是朋友之間的問題,而不會用“輩分”來壓人。寫到這裡,魯迅會不會停下筆感慨成年後的世界是多麼等級森嚴呢?所以,這裡雖然看似是閒筆,其實又是魯迅先生為充分證明這段時光的美好加上了砝碼:孩子們的世界單純,成人世界複雜。

第三,在段尾,文中提到這些小朋友不會想出“犯上”二字,又說他們百分之九十九不識字。這裡看起來像是魯迅先生在跟我們開玩笑,把孩子們不會拿“輩分”壓人用不識字來解釋。其實我們可以想一想這裡面的深意,一是因為不識字而單純,二是由此引發的一個思考:識字這個問題很重要嗎?費孝通先生在《鄉土中國》中曾經提出一個理論,大概意思是中國文盲雖然歷來眾多,但是並不能說他們沒文化。因為中國特殊的鄉土社會形式,人們獲取知識的途徑甚至可以不必通過文字,只需要言傳身教、有樣學樣即可。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以前很多農民不識字,但他們卻能微言大義,也能有大忠大義之人輩出。


在《社戲》中找尋逝去的時光(1)

一本書瞭解中國傳統社會


所以,這裡說小朋友們不識字,完全不存在看不起人的意思,反倒是“我”因為與他們有這一點而有些自卑。這不是我的過分解讀,下面一段裡就有印證。

下面一段提到“我”和小朋友們一起釣蝦,他們讓給“我”吃。一起放牛,牛卻欺生,不讓“我”近前,我只能遠遠看著。這時候小朋友們就嘲笑起“我”來。原文是“便不再原諒我會讀‘秩秩斯干’,卻全都嘲笑起來。”無論小朋友們是否曾經明說因為“我”識字而疏遠我,但是至少在“我”心中,“我”上過學這件事是能成為被嘲笑和疏遠的理由的。

我們設身處地地想象一下這個畫面,也一定能體會主人公的感受。“我”識文斷字這一點,在城裡也許能成為優勢,甚至可以當作炫耀的資本。但是因為小朋友們都不識字,而“我”又要與他們一起玩,“我”這一優勢就毫無施展之處。因為在一起玩的時候完全用不上識字,遠遠不如釣蝦技術好、孚水水平高來得實在,反而可能成為“我”的一個標籤,把“識字”與“書呆子”等同起來。現在網絡上有句話很流行:我常常因為自己不夠沙雕而與你們格格不入。這句話描述的心境與“我”當時的處境“雖不中亦不遠矣”。

如果我們再往深處想,就會感慨:我們每個人都沒有任何驕傲的資本,任何優勢都有它的語境在,一個億萬富翁在沙漠裡遠不如一個擁有水的人富有;一個名牌大學畢業的博士生處理起人際關係來也不見得比一個農民好。

第一部分就講到這裡,下面就是小說的重頭戲,看社戲的部分要來了。魯迅是如何在字裡行間向我們傳達海量信息的呢?預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在《社戲》中找尋逝去的時光(1)

魯迅,原名周樹人,一定要讀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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