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重讀《社戲》:逝去的童年一去不返,都市人的鄉愁又何去何從?

“真的,一直到現在,我實在再沒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戲了。”

這樣的結尾,讀來意味深長。隨著年歲的增長,魯迅的《社戲》越讀越有風致,使人手上發癢,不禁就要寫點什麼東西出來。

童年一去不返

魯迅當然也有可愛的時候,在百草園與三味書屋的嬉戲,在課餘偷偷看一本插畫的山海經的竊喜,都是他早年生活難得的亮色。然而,即使除去了他的“民族魂”光環,將他從神壇上解放了出來,更多的時候,他給人的感覺也依然是可怪。

重讀《社戲》:逝去的童年一去不返,都市人的鄉愁又何去何從?


也許因為那個必須在兩個高過自己頭頂的櫃子中間來回的少年時期,也許是在外求學況且母邦弱小備受排擠的青年時期,也許是星夜兼程卻娶回來“我母親的媳婦”的落寞,也許是兄弟鬩於牆的悲哀,也或許更多因為那樣的時代……

總之,生活經歷過早地奪走了他本該擁有的開懷的童年或者寬容的中年。那樣一個必須讀“秩秩斯干”但是還可以捕蝦子的時節,也就成為符號化的樂土。《社戲》當然不僅是童年的回憶,它還附著了一箇中年人的鄉愁,是有家歸不得的痛苦。

小說名為《社戲》,當先卻寫了好些不相干的東西。譚叫天、龔雲甫,鼎鼎有名的大角兒,都歸攏了去襯托鄉下的一場戲,一場“演給白地看”的戲,有意思。

況且魯迅好像一直不喜歡戲,人到中年,看戲也才三回,更不要提他和梅蘭芳的過節,還有他對“國粹”的偏見,甚至就是這一場《社戲》,

他也是沒有正兒八經好好看。

就連他自己也說了,“這一夜,就是我對於中國戲告了別的一夜,此後再沒有想到他,即使偶爾經過戲園,我們也漠不相關,精神上早已一在天之南一在地之北了。”這實在是有原因的。作為新文化的得力干將,分析他排斥國故的原因,簡直可以洋洋灑灑一篇大文章,這裡暫且打住不提。

然而這樣一個不喜歡戲曲的大家,獨獨記一場社戲,非為戲故。

重讀《社戲》:逝去的童年一去不返,都市人的鄉愁又何去何從?


是謂鄉愁。

戲與鄉愁

鄉愁是中國文學裡一種更為固定的情感,在安土重遷的中國人眼裡,離鄉是一件大事。中國懷戀故鄉的文章和西方渴盼航海的文章一樣多,中國孝順父母的文章和西方歌詠朋友的文章一樣多。魯迅即便排斥舊文化,也不會從此甘願做個浮萍,日久他鄉成故鄉,不是“滬上記者”的心願。

在《故鄉》,他懷念兒時的玩伴,看《社戲》,他懷念鄰村的友朋。在那樣一個兵連禍結的年代,為了謀生,魯迅早早地離開了家鄉,並且也不大可能有條件常常回去,因此,兒時的我幾乎以為“魯鎮”就是他的家鄉。因此,兒時的我幾乎認為“魯鎮”就是他的故鄉。——他把故鄉搬到了筆下。

還說到這場《社戲》。

這社戲是什麼模樣的呢?“是大敲,大叫,大跳,使看客頭昏腦眩,很不適於劇場,但若在野外散漫的所在,遠遠的看起來,也自有他的風致。”從文中看,它是魯迅外家固有的習俗。同在紹興,即使隔了幾個鄉鎮,魯老夫人也算不得遠嫁,因此,對這場社戲的回憶,足可在魯迅大半生的羈旅中悠遠成一場美好的夢,關於故鄉。

重讀《社戲》:逝去的童年一去不返,都市人的鄉愁又何去何從?


魯迅用半生離開家鄉,然後用後半生沉浸回憶,懷念過往。何以懷念?因為已經逝去,已經“遠哉遙遙”。

魯迅懷念的是《社戲》中的氛圍。——但在“我”是樂土:因為“我”在這裡不但得到優待,捕到的蝦子“照例”是歸我吃,又可以免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小孩子喜歡,就是大人又何嘗不喜歡?

鄉下的小村莊,沒有城市的喧囂,不需要謹小慎微的人情往來,沒有後來他謀食的北京城裡的莫談國事。或者就算有,也還管不到孩子頭上。這裡沒有成人後的灰暗。

魯迅懷念的是《社戲》中的人情。《社戲》雖然講的是幾個孩子的歡樂,但大人們也有頗多可圈可點之處。“我”的母親帶孩子回來歸省,不幸看不到社戲,囑咐“我”不可裝模作樣,但是後來事情出現了轉機,也沒有

過分阻攔,少猶豫片刻,就予以放行。

要知道,大晚上的,幾個孩子開一艘大航船,不論為孩子計還是為航船計,都少有人敢如此爽快。外婆呢,為了招待好外孫,託人去問,費心去找,也是十分不易。六一公公就更是亮點了。昨夜的戲可好嗎?豆可中吃呢?小時機械地背誦閱讀理解,但不十分懂,越長大才真看出了難得。

重讀《社戲》:逝去的童年一去不返,都市人的鄉愁又何去何從?


在偏僻的農村,有這樣和藹的老人,小孩子貪吃摘了他辛辛苦苦種的豆子,他不生氣,反而說是“待客的禮數”。嗬,其時迅哥兒也不過是個小孩子。這樣的老人還會問一句看戲的感受,關心一下小孩子的精神世界,這在我們印象裡的民國鄉下,哪裡敢想?!

魯迅懷念的是《社戲》中的歡樂,小孩子的歡樂。前面將譚叫天等名角兒的戲拿來給這社戲襯托本來就已經過了,請各位讀者細看,這社戲原來也毫無出彩之處:

但那鐵頭老生卻又並不翻筋斗,只有幾個赤膊的人翻,翻了一陣,都進去了,接著走出一個小旦來,咿咿呀呀的唱。……小旦雖然進去了,立刻又出來了一個很老的小生……

有什麼?

座中常有劇中人。小孩子的歡樂也是一折好戲

落幕之後,雙喜等人或許跟迅哥兒這樣讀著“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人再無交集,但他們的歡樂是真實的。魯迅於戰士之外,一直是個可愛的人,也就可愛在這裡。

少年時,他是落第的童生,是長兄,端著威嚴,成人後反而主動反思。我自然不及研究者們內行,可就算我所知的,也有一篇《風箏》,鄭重其事的反思早年做的“惡”,覺得不該忽視了孩童的天性。論者說他主張“幼本位”,這是我所不之及,他的想法,堪為兒童文學之先聲。

重讀《社戲》:逝去的童年一去不返,都市人的鄉愁又何去何從?


然而,兒時與鄉間幼童的無隔閡,天真爛漫,民風淳樸,早已是黃粱一夢了。

散場之後

然而魯迅的鄉愁既是他自己的,又能窺見與旁人的相似。不僅作為一箇中國人,還作為一個都市人。

諸君看他在北京看的兩回戲如何呢?戲自然是大家,但劇場裡邊吵吵嚷嚷,況且十分擁擠,是他所不耐的。至於散場之後,“然而夜氣很清爽,真所謂“沁人心脾”,我在北京遇著這樣的好空氣,彷彿這是第一遭了。”

這文章裡更多的,還是他作為都市人眼裡的鄉村。

民風淳樸,遠離紛爭,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自給自足,知足常樂……不得不說,魯迅心中的鄉村,有一種田園詩的意味,是古來的士大夫所樂見的。

但我們知道,鄉村並不都是這樣。

這一點幻想,魯迅是在另一篇《故鄉》裡親自打破了的:時候既然是深冬;漸近故鄉時,天氣又陰晦了,冷風吹進船艙中,嗚嗚的響,從篷隙向外一望,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

這正是我們習慣了的民國鄉鎮,也正是魯迅不願面對的故鄉,世事無常。或許因此,《社戲》中的情境也愈發珍貴起來。

當然,我們還不能將他筆下所有故鄉的影像單純當做思鄉。他思念的更多的是那樣一種氛圍。沒有貧富的巨大分化,沒有階級的巨大差別,沒有封建禮數的束縛,不需要擔心溫飽……這是難得的烏托邦。

燈火通明

我們說,人們思念的往往是他們所沒有的。作為一個都市人,魯迅所沒有的都在他筆下的故鄉梭巡了。

其實在

思鄉上,我們和魯迅又何嘗有什麼大差別呢?

重讀《社戲》:逝去的童年一去不返,都市人的鄉愁又何去何從?


國家早幾年就說過,要讓人們“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在我們的記憶裡,鄉村總是美的,像士大夫的夢,堯天之下,大同社會。

都市人的鄉愁大抵如此,即使看得見鄉村的困苦,也限於憫農,月下鋤禾、深柳讀書一類,看不見的,就更是無從談起。但魯迅又分明不同,他見過農村的艱難與醜惡。

社戲演在魯鎮旁,風波也起於魯鎮。正因為看過惡,才珍視善。

魯迅的鄉愁,像悼念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再也見不到的人。就像他回去的地方,“不是我的故鄉!”就像他見到的人,不再是閏土,我們也許可以叫做“水生的爹”。悲哀的是,他如此清晰的知道。

其實我們也知道。

有多少人想要效仿古代隱士,隱居終南山,才知道隱士原來是富豪,有多少人說受不了城市的喧囂,但你看把他丟到農村沒有WiFi沒有電腦,連洗澡都費勁的地方,他難道會願意?

鄉村不是我們的故鄉,頂多算祖籍

都市人是沒有故鄉的人。

醉一場吧,恍惚間銜觴賦詩,以樂其志,奏陶唐氏之舞,聽葛天氏之歌。

酒醒後,我們又回到原點。

各有所得。

參考文獻:

《社戲》

《戲在臺下——魯迅《社戲》重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