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社戲》:童趣才是埋藏在一個人靈魂深處最刻骨銘心的記憶


要知道魯迅先生的大多數作品還是比較晦澀難懂,所表達的思想也要結合一定的時代背景才能夠理解,意境也比較深邃。而《社戲》則是其中為數不多被我所喜愛的文章,裡面的場景描寫與人物刻畫實在是太傳神了,彷彿身臨其境一般,恰似穿越一般回到無憂無慮的童年時時光。

魯迅《社戲》:童趣才是埋藏在一個人靈魂深處最刻骨銘心的記憶

和我一同玩的是許多小朋友,因為有了遠客,他們也都從父母那裡得了減少工作的許可,伴我來遊戲。在小村裡,一家的客,幾乎也就是公共的。

在那個物質相對匱乏的年代,人情冷暖似乎要比現在好很多。單憑這點就足以引發讀者的情感共鳴,在我小的時候,姑姑家的孩子要上門做客了,我跟弟弟也不用幹任何的家務和農活了,就負責帶著他們在莊子裡玩,莊子里人家都很好客,就像文章中講的那樣:“一家的客,幾乎也就是公共的”;至今我也沒想明白,為什麼那時候的人情味卻很濃。現在生活條件好了卻再也找不回那種情感的寄託了,不得不說是一樁十足的憾事。然而小孩子們在一起總是有好多既新奇有好玩的點子,就如同迅哥兒到外婆家做客一樣,既逃避了功課,又會得到好多的優待。

我們每天的事情大概是掘蚯蚓,掘來穿在銅絲做的小鉤上,伏在河沿上去釣蝦。蝦是水世界裡的呆子,決不憚用了自己的兩個鉗捧著鉤尖送到嘴裡去的,所以不半天便可以釣到一大碗。這蝦照例是歸我吃的。其次便是一同去放牛,但或者因為高等動物了的緣故罷,黃牛水牛都欺生,敢於欺侮我,因此我也總不敢走近身,只好遠遠地跟著,站著。

魯迅《社戲》:童趣才是埋藏在一個人靈魂深處最刻骨銘心的記憶

這等童趣等長大了之後就會變得那樣遙不可及,我的故鄉地處西北,因四面環山恰似一個小小的盆地。中間有一條大河將整個村子一分為二,河邊有一條蜿蜒的公路一直延伸到大山交接的深處,雖稱不上人傑地靈,但卻承載了我童年所有美好的時光。

夏天的時候一起嬉戲的小夥伴總會相約去河裡戲水,對此大人們總是憂心忡忡,就如同迅哥兒的母親擔心一幫小孩獨自撐船去趙莊看戲一樣。大人們的擔憂也不無道理,因為即使在天氣晴朗的情況下,如果大河的上游下了暴雨,也會引發洪水,那是極度危險的事情。

至今仍然記得爺爺講的一件事,鄰村有個小孩在河裡玩水。恰好大河的上游漲水了,渾濁的河水崩騰著湧來,被在大路上騎自行車的好心大叔遠遠看見了,他大喊著衝到河邊,把小孩拉起來,剛跑到路邊,暴漲的河水瞬間就將小孩放在河邊的衣物和鞋子沖走了,這景象就如同《恐龍當家》電影裡的情節一樣恐怖,小恐龍眼睜睜的看著恐龍爸爸被洪水給沖走了。

魯迅《社戲》:童趣才是埋藏在一個人靈魂深處最刻骨銘心的記憶

即便是如此可怕的危險毅然阻擋不了我們對玩水的嚮往,放學後第一件事通常不是回家,而是跑到河邊美美的浮水,選擇好深淺適度的河段,大家用笨拙的狗刨姿勢來回游泳。既可以消暑,又可以鍛鍊身體,我們總是樂此不疲。

玩累了就到河邊的草叢裡抓蝗蟲,再到附近的菜園子裡偷摘青辣椒,將辣椒籽盡數掏出,把蝗蟲整隻塞進辣椒裡,放上少許鹽,生一堆柴火待火燒過之後,在裡面埋上土豆和裝有蝗蟲的辣椒,利用餘熱把美味烤熟後,慢慢撥開,香氣宜人、葷素搭配,簡直勝過山珍海味。

這經歷就如同雙喜帶著迅哥兒和小夥伴偷豆吃一樣,好不刺激。

大家便散開在阿發家的豆田裡,各摘了一大捧,拋入船艙中。雙喜以為再多偷,倘給阿發的娘知道是要哭罵的,於是各人便到六一公公的田裡又各偷了一大捧。我們中間幾個年長的仍然慢慢的搖著船,幾個到後艙去生火,年幼的和我都剝豆。不久豆熟了,便任憑航船浮在水面上,都圍起來用手撮著吃。吃完豆,又開船,一面洗器具,豆莢豆殼全拋在河水裡,什麼痕跡也沒有了。雙喜所慮的是用了八公公船上的鹽和柴,這老頭子很細心,一定要知道,會罵的。然而大家議論之後,歸結是不怕。他如果罵,我們便要他歸還去年在岸邊拾去的一枝枯桕樹,而且當面叫他“八癩子”。

童年的時光總是那樣既美妙又短暫,卻給人留下無窮無盡的眷戀。有時候覺著現在的孩子好可憐,被各種各樣的電子產品所包圍,完全沒有了那種貼近自然的樂趣。要知道童趣才是埋藏在一個人靈魂深處最刻骨銘心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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