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魯迅《社戲》

魯迅的這篇《社戲》大體可以分為這麼幾部分:在北京的兩次看戲的經歷;童年時在外祖母家的生活,以及對看社戲的期待;期待落空,卻又峰迴路轉;去看社戲的路上的情景;看社戲的過程;看社戲回家的路上,吃羅漢豆;尾聲。

這篇文章名為《社戲》,但卻以再北京兩次看戲的經歷開頭,這是用了個抑揚的手法。抑揚的手法在文學中經常被用到,且常常發生顯著的效果,抑揚或者對同一事物的先抑後揚,或著對兩個相似事物的一抑一揚,如果使用的好可以使相對比的兩者的性質更加顯明,魯迅在《故鄉》這篇文章中用的也是同樣的手法,成年後閏土的一聲“老爺”,頓時將童年閏土天真、淳樸的小英雄的形象一下子消滅。

有一點值得注意,魯迅在講述北京看戲的經歷時候,把兩次看戲的經歷均詳細的描寫出來,一般而言,文章最是忌諱重複,同一篇文章中的兩件相同或者相似的事件,往往著重描寫其中一件,而把另一件輕輕帶過。若果把兩件相似的事件以同樣筆墨細緻描寫,那其中體現的情態一定是相關聯而又不同的。魯迅在北京看戲的兩次經歷,第一次是在一個不知道”什麼園“,是以”興致勃勃“的心情去的,結果被裡面的擁擠與嘈雜弄的大失所望;而第二次則是”第一舞臺“,唱戲的也都是名角,但結果是同樣的擁擠、嘈雜,周圍的人是”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的看客,然後就是漫長的無聊的等待名角出場,更高級的舞臺,更差的體驗,這其中表現的是失望情緒的加深的,到此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這一夜,就是我對於中國戲告了別的一夜“。在這樣的情況下,魯迅筆鋒一轉,寫”我確記得在野外看過很好的好戲“的時候,就使讀者產生了一種好奇與期待,也即雖然還未寫到社戲,讀者已經在呼喚著社戲,只要後面的描寫滿足了讀者的這種期待,文章必然產生很好的效果。

文章的第十一段以後寫童年在外祖母家消夏以及看社戲的經歷,文章雖名為”社戲“,但是讀後會發現真正看社戲的過程,在這部分中僅佔五分之一,更多的筆墨用在與小夥伴們平日的遊戲,看社戲的路上以及回來的時候吃羅漢豆等場景上,這就看出,這篇文章雖名為”社戲“,但關注點卻不在戲上,其抑揚手法點運用,所抑與所揚的也並不是兩種不同的戲,小時候的社戲並不必然比北京的名角們唱的戲更精彩。所對比的實際上是小時候夥伴們的天真、淳樸,以及他們之間天然親密情感與長大了的他去看戲的時候的人的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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