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售票窗買汽車票時,如果不說這句話,可能挨多交一份商業保險費

這是我的親身經歷,具體一定的代表性,今天把它寫出來,希望大家一定要引以為戒,不要因為省事而交了自己本不想多交的錢。

一、買票不說“不要保險”,挨多交10元保險費

以往,我買汽車票時,在說完購買車次、票數之後,都會加上一句“不買保險”的話。1月17日去南寧埌東汽車站的售票窗口買票時,不知道犯了哪根蔥竟然忘記說了。令人氣憤的是,售票員也沒有問要不要加保險,或者說“加保險多少錢”之類的話,直接就說總共多少錢。

在售票窗買汽車票時,如果不說這句話,可能挨多交一份商業保險費

南寧埌東汽車站

我買的是兩張票,一張全票,一張半價票。全票110元,半價票55元。票價合計165元。她說總共175元,我就給了她200元,補回25元。

在售票窗買汽車票時,如果不說這句話,可能挨多交一份商業保險費

我買的半價票

走到地鐵站拿錢包準備刷卡進站時,才發現好像售票員少補了我10塊錢,於是返回售票窗口想找她算賬,在排隊等候時,又拿出車票看了一下,才發現車票上寫了保險費5元,兩張剛好10元。好冤枉。

在售票窗買汽車票時,如果不說這句話,可能挨多交一份商業保險費

我買的全票

為什麼說冤枉呢?其實這個保險是可買可不買的,因為車票本身已包含了保險。

二、其實每張汽車票已含最低40萬保額的保險

在此,先給大家普及一個常識,這個常識其實很多人都不懂。

這個常識就是——汽車票票價的構成

汽車票票價由運價、旅客責任保障金、客運附加費和通行費四部分構成,即汽車票本身就含有一定的保險。

據新華社消息,交通部門和銀保監會聯合規定,由運營公司投保,每張汽車票最低含有保額40萬。

在售票窗買汽車票時,如果不說這句話,可能挨多交一份商業保險費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公路客運經營者已經投保了承運人責任保險。更確切地說是旅客責任保險,其為承運人責任保險的專用險種,各國的旅客責任普遍採取強制保險的方式,故又稱為旅客法定責任保險。

以下為我國關於該險種的相關法規演化:

2004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客運經營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分別為旅客或者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該條明文規定客運經營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必須為旅客或者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該條同時將承運人責任險分為道路旅客運輸承運人責任險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險兩個具體的承運人責任險種。由於《道路運輸條例》屬於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根據《保險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其規定的必須保險的險種即為強制保險,或稱法定保險。  

因此,除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設置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又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為強制保險外,同年7月1日,國務院《道路運輸條例》又將“承運人責任險”設置為強制保險。

在售票窗買汽車票時,如果不說這句話,可能挨多交一份商業保險費

按規定,售票員搭售保險必須對旅客進行是否要買保險的詢問,徵求旅客的意見。如果不徵求旅客的意見就直接搭售,那就是強買強賣行為。

三、汽車站人工售票窗口有售票員違規搭售保險

為了避免糾紛,一些車站的售票員的話術裡會帶有一句“票價XX元,含保險”之類的。但一些車站卻沒那麼實誠,不少網友在網上吐槽他們的遭遇:買票的時候售票員連問都不問,直接告訴你要收多少錢,等你拿到票的時候才發現被強買了商業保險。

在售票窗買汽車票時,如果不說這句話,可能挨多交一份商業保險費

南寧埌東汽車站一角

新華社的記者採訪就發現,河南鄭州的汽車站就有售票員違規搭售保險。鄭州中心汽車站一位售票員向記者坦言,“你要不吭聲,那就默認了”,“賣保險有任務”。

因此,如果你不想多買一份商業保險,在買車票時,不管售票員有沒有問你“買不買保險”,都要先入為主地告訴TA:不要保險!

當然,買不買那是你個人的選擇,如果你本來就打算買,那就不用說了,反正錢也不多,就算買個心安吧。

在售票窗買汽車票時,如果不說這句話,可能挨多交一份商業保險費

南寧埌東汽車站一角

結語:

車票是一種運輸合同,如果乘客坐車時發生意外的話,運輸公司要按照車票給乘客一定的賠償;如果乘客另外購買意外傷害險的商業保險,可以另外獲得保險公司規定的賠償金額。乘客購買商業保險屬自願行為,售票員必須要徵詢乘客的同意後才能向其代售商業保險,否則就屬於違規行為,乘客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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