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準備金“雙率雙降”後,資金如何流向實業?

繼3月30日宣佈下調7天期逆回購利率之後,4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再出貨幣政策寬鬆的新招,決定對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和僅在省級行政區域內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定向下調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而較之“降準”的常規動作,更不同尋常的是中國人民銀行同時決定自4月7日起將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從0.72%下調至0.35%。

所謂準備金,是指具有存款業務的大小商業銀行依法必須按照收納的存款數額向中央銀行存放的現金。存款的本質是銀行對存款人的負債,準備金的作用是強制銀行將一部分錢交給政府代管,以應對擠兌的局面。同時,也有調節銀行資金鬆緊的作用。

而超額準備金是存款類金融機構在繳足法定的、不得不交的準備金之後,自願存放在中央銀行的錢。商業銀行們自家並不缺保險櫃裝錢,既然要自願存放到政府那,也就不會白存。老百姓存錢在各商業銀行有利息,各商業銀行把錢轉存在中央銀行自然也得有利息。自2008年以來,這個利息率一直是年化0.72%。這個金額實際上不算低,因為銀行可以隨時提取、動用超額準備金,相當於央行提供的活期存款服務。而我們在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利率自2007年12月以來就沒超過0.72%,2012年7月以來則一直維持在0.35%的歷史低位。商業銀行在理論上或實踐中還有破產的風險,而中央銀行在制度設計上是不會破產的,1億元超額存款準備金存一年也有72萬元的收益。

此番中央銀行把超額準備金利率攔腰打折,可以說是對銀行“躺賺”的收益做了大手術。而這麼做的理由跟普通的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其實是一樣的。就是鼓勵商業銀行把錢投出去。

商業銀行怎麼投錢?它們依法不能購買證券產品、保險產品、非自用不動產,基本的生財之道就是發放貸款,這既是商業銀行的盈利模式,也是間接金融業對工商實業的輸血方式。

誠然,放貸有風險,無論是作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還是作為負債經營、要為存款人負責的風險性機構,商業銀行都不能、不應該隨意放貸。其謹慎、保守、“沒出息”地在超額存款準備金中堆錢,都有其合理性。政府不能直接擅自指令銀行向誰放貸,但是可以通過經濟槓桿、財務激勵來改變銀行的成本收益考量,實現因勢利導。

定向降低準備金率,是為了讓那些以農村為主要或重要客戶對象的近4000家中小銀行(而不是全國性大銀行)獲得更多的可用資金。而降低超額存款準備金率,是為了驅使所有的銀行重新為原來用作超額存款準備金的資金尋找新的使用方式,來彌補相應的收益損失。

顯然,合理的貸款、特別是面向三農和中小企業的貸款、面向外貿和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產業的貸款,是宏觀調控部門意中的使用方向。根據中國人民銀行4月3日的表述,這一舉措既是為了“支持實體經濟恢復發展”的當前需求,也是“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長期目標所需。而較之政府提高財政赤字率或發行特別國債,存款準備金的“雙率雙降”是相對更為市場化的刺激經濟的方式。

毫無疑問,自今天開始,我國的資金流動性將更為充裕。但經濟生活各方面的變化還存在不確定性。降低存款準備金率和存款準備金利率,與降低貸款基準利率不同,不是對企業的直接減負,不一定對股市產生直接的利好刺激。而商業銀行能否主動地把資金以優惠的利率投向政府期待的弱勢行業,也有賴於多個相關部門的協作努力,而不是靠銀行放貸部門的“勇敢”。政府部門做好“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的權利、減稅降費等,都將有助於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銀行貸款的安全性,讓此次“雙降”釋放的資金流入實業,而不是在體外循環或進入房地產業等,製造新的金融風險。

繆因知(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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