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紮實做好“外防輸入”工作,完善口岸進出境運輸工具及人員“閉環管控”,現將具體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外經貿企業要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意識,按照“誰用工、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全程負責所僱傭中外駕駛人員和運輸工具入境運行期間監管責任。
二、東寧海關要對進境運輸工具實施100%登臨檢疫,對進境中外駕駛人員100%收驗《健康申明卡》和《東寧口岸入境人員備案登記表》,100%進行體溫檢測,100%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多次往返從事跨境運輸的中外駕駛人員每14天為一週期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三、進境運輸工具只允許在東寧區域內卸貨裝貨。中外駕駛人員進入中國境內後,僅限於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活動,不可外出就餐、購物,不得到與工作無關場所,不許聚集。
四、由東寧口岸入境的中國籍駕駛人員當日不再出境以及外籍駕駛人員當日未能出境的,由專車接送統一入住指定賓館,費用自理,不得自行離開住宿賓館。
五、如中外駕駛人員違反上述要求,東寧市防疫指揮部將按照防疫要求對其集中隔離14天管理,費用自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屬企業將被限制出入境。
六、東寧市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組聯繫人:杜宇,聯繫電話:18946396456;翻譯:張慶宇,聯繫電話:13091820006。
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應急防控指揮部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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