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昌宁县检察院“解剖”11件问题案件

4月2日,昌宁县检察院开展“以案促改”案件质量研讨,对11件问题案件进行深刻剖析,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以案促改!昌宁县检察院“解剖”11件问题案件

研讨中,分管综合业务部的领导对该院2016年至2019年以来办理的捕后不诉、撤回起诉、被上级院改变决定、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11件案件进行分析,从案件基本情况、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开展深入、细致、全面分析,指出了每个案件在司法理念、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点人、点案、点问题,同时结合11件问题案件情况,提出了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增强证据审查能力,完善案件质量内部监控、研判机制,高度重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加强业务学习等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讨论的员额检察官、分管领导开展了自我剖析,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证据审查能力、严把案件质量生命线,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聚焦问题案件开展分析研讨,目的是以案促改、以案促学,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要进一步做好分析和反思,吸取教训,绷紧案件质量这根弦,始终保持警醒、正视问题、立行立改、知错即改,发扬‘求极致’精神,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昌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申有春在总结时要求到。(赵勇 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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