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不松劲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昌宁县检察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业务,统筹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昌宁: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不松劲

加强学习,执行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通过网络,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领悟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引导检察干警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方式、落实办案工作要求,在抓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

科学谋划,担起非常时期的非常之责2月13日、14日,分时段、分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各部门负责人从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如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明确工作思路和举措,分管领导确立了下步工作中的目标、明确了各项工作要求,主要领导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做到高质高效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做好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安全。

细化措施,保障各项检察业务顺利开展。案件管理部门明确专人做好案件的受理、移送、流转工作,通过电话、网络预约、查询等方式,确保各项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律师职业权利,疫情防控期间,受理各类案件7件,移送6件。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要求,通过电话、来信、网络的方式,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件。做好公益诉讼工作,针对辖区内废弃口罩回收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助推全县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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