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件6人,已办结3件3人,正在办理3件3人。

健全工作机制,画出扫黑除恶“路线图”。进一步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线索的联动沟通和移送协调机制、线索管理、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统一交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接收、管理、分办。对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并通过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进行线索摸排,集中发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重点问题,建立与政法机关的联动机制,集中研判重大案件和重要线索,形成工作合力。此外,对涉黑涉恶重点人员专门讯问、逐一提审,重要线索循线深挖、逐一见底。

压实工作责任,撕破涉黑涉恶“关系网”。为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并注重深挖背后是否隐藏着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为打掉“保护伞”、撕破“关系网”发挥精准导向作用。对排查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对重大情况迟报、漏报、瞒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责问责。

强化线索摸排,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和“下基层、访群众、查问题、保脱贫”等专项行动,延伸执纪监督触角,开展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及时挖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结合派驻纪检组“探头”和巡察“探照灯”作用,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挖到底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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