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區發佈規範政商交往“10+10”清單(試行)


今天

“你投資、我服務、共發展”

蘇州市營商環境創新年

姑蘇區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在啟動儀式上發佈了

《姑蘇區規範政商交往“10+10”清單(試行)》

一起來看看有哪些乾貨


1


可以參加商會、協會、企業舉辦的座談會、年會等活動,便於瞭解企業發展現狀,及時聽取企業意見建議。


2


可以參加重大項目的開工儀式、企業上市策劃活動、企業舉辦的以拓展業務為主題的推介活動。


3


可以參加商會、協會組織的旨在促進行業發展的外出考察調研活動,須按公務出差標準結清差旅費用。


4


可以參加商會、協會、企業組織的關於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行業最新動態的培訓。


5


可以協助企業赴外地開展經濟活動、項目申報等,須按公務出差標準結清差旅費用。


6


可以赴外地開展招商洽談,組織招商推介會。活動期間需要安排用餐的,可按商務接待標準安排用餐。


7


可以組織企業家座談會、政策宣講會等活動和培訓,旨在瞭解企業訴求,解讀最新政策法規,加強政商溝通。組織開展產品展銷會、研討會等經貿交流活動。需要提供用餐的,可按公務接待標準安排用餐。


8


在調研走訪、提供上門服務時,因工作需要,確需在企業用餐的,可以按工作餐標準在企業用餐。


9


原則上不提倡贈送禮品,但在商務接待或拜訪重要客商、外商過程中,可以經街道、部門主要領導審批後贈送禮品。贈送禮品應當儘量選擇具有地方特色的紀念品,樸素大方,力求節約。


10


因工作需要參加上述活動,須符合中央八項規定及相關管理規定,不得違反政策規定及紀律要求。


負面清單


1


嚴禁在市場準入、招商引資、政府採購、註冊登記、證照頒發審驗、土地徵用、規劃許可、項目審批、市場監管、稅收徵管以及財政補貼等服務和監管企業過程中對企業態度冷漠、故意刁難、推諉扯皮、吃拿卡要,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對企業的合理訴求不積極回應、不妥善解決,違法干預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事項。


2


嚴禁違規接受企業安排的宴請、旅遊、健身、娛樂、出入私人會所等活動,索取或者收受企業給付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3


嚴禁以無償、象徵性支付錢款等方式借用企業財產,由企業報銷、支付應由單位或者個人負擔的費用,或者將上述費用轉嫁給企業。


4


嚴禁違規在企業中兼職任職,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或者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權、證券、私募基金等。


5


嚴禁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中違規利用企業設施服務、邀請與行使職權有關的企業人員參加及收受其禮品、禮金。


6


嚴禁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索賄受賄,或者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員收受對方財物。


7


嚴禁允許或默認、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違反規定向企業提供商品、勞務等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或在企業掛名領薪、由企業代繳醫社保等行為。


8


嚴禁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企業及其負責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包庇、放縱企業不法行為甚至充當“保護傘”。


9


嚴禁無規定依據,要求企業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企業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及類似活動,接受指定中介服務,據此收取或變相收取費用。


10


嚴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黨紀黨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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