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民婚俗和旗人是否经商的反思


关于旗民婚俗和旗人是否经商的反思

源于游牧渔猎民族的军事活动的八旗制度


旗人这一概念的滥觞,是清代自入关之前,由清太祖努尔哈赤所设立的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源于游牧渔猎民族的军事狩猎,基层狩猎单位由牛录组成,后因女真兵力倍增,故设立旗营,便于管理。清太宗皇太极称帝以降,不准再用“女真”的称呼,一律改成满洲族,简称为满族。


一、八旗汉军,并不能叫汉八旗


入关之前的清朝,因皇室宗族爱新觉罗支族与科尔沁蒙古博尔基吉特氏联姻的缘故,该部亦有部曲被列入八旗序列之中,在满洲族八旗之外,开设两支蒙古八旗,明朝在辽地归的降将领士族,后被编入旗营,隶属八旗中的汉军佐领,其军旗为重玄色,军士善于火器及攻城器械,为皇太极所重用。皇太极重用汉军的另一层表现,即重视汉文经典和文学小说,这些还只是表象,在崇德三年,沈阳首座皇家寺院实胜寺建立的当年,皇太极与永福宫庄妃布木布泰(孝庄文皇后)的儿子福临降生,福临去皇太极的其他儿子,如豪格、博穆博果尔不同的是,福临之名是用汉文取的,在记录宗集时再以满文转音,像豪格、博穆博果尔则与努尔哈赤时代相同,所取的是蒙古化的名。


关于旗民婚俗和旗人是否经商的反思

吴三桂、洪承畴等汉军将领,是入关之际颇受依赖的军事成员,但后世名声也颇为狼藉


起初不不存在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八旗汉军的所谓三种八旗的说法。由上所述,当时的八旗制度并未与入关后的圈地活动相联系,所谓的八旗汉军,可以解释为满洲八旗军队中,专为汉军开辟的一支部曲,该部曲由汉军将领任佐领,因此只能称为八旗汉军,而不宜称为汉军八旗。统领八旗汉军的高级指挥官,还是满洲族的和硕贝勒,所谓八和硕贝勒,其本意是八方之地的尊贵者,在努尔哈赤、皇太极执政期间,和硕贝勒兼有一个特别的身份,即旗主。在皇太极称帝之后,贵族的爵位名号,多仿自明朝,和硕贝勒转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在多罗郡王爵位之下的多罗贝勒成为一个固定的爵位,与努尔哈赤期间的宁古塔贝勒、皇太极前期的和硕贝勒已经发生了语义上的转变。


二、八旗汉军,原本归属于满族旗主


和硕贝勒,作为八旗中的一旗之主,在完全承袭明朝制度之前,也不一定由一人担任,有时甚至还会出现一位和硕贝勒(和硕亲王)掌管两旗的情况。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即当时的八旗汉军,虽然具有旗人身份,但同时也有可能因为军功或旗主的信任,成为包衣奴才。在皇太极称帝之后的崇德年间,辽阳军户曹振彦在沈阳归顺了清朝,这位曹振彦即文学家曹雪芹的五世祖。身为八旗汉军的曹振彦,追随两白旗旗主和硕睿亲王多尔衮立下功勋,入关之后多尔衮尸骨未寒,即遭到了顺治皇帝爱新觉罗·福临的清算。曹家因此遭祸,但却并未跌入谷底,因为福临去世过早,在康熙朝早期,曹家即被编入内务府包衣的序列。内务府包衣与原来的王府包衣所不同的是,同为奴才,其主子发生了直接的变化,内务府包衣原则上是服务于皇帝的。


关于旗民婚俗和旗人是否经商的反思

曹雪芹的五世祖为军事将领,其祖父曹寅是很受康熙赏识,任江宁织造


二月河《康熙大帝》中魏东亭的原型,即来自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并非所有的八旗汉军,都是内务府包衣,但大凡内务府包衣,普遍具有旗籍。年羹尧在二月河小说《雍正皇帝》中,被描述为世代包衣,实则有失客观,年羹尧是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的,但年家的确为八旗汉军出身,但也不排除内务府的高级包衣,的确也是具有科举权力的。这里要说明的是,在康熙朝以降,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八旗汉军的确已经建立了各自的八旗系统,也就是说三种民族各有八旗,但毫无疑问的是满洲八旗地位最尊,八旗汉军则较为弱势。


三、旗民之间婚配问题的辨析


这三个民族的八旗成员,统称为旗人,与旗人相对的概念,叫做民人。清朝原则上不准许旗人与民人通婚,但早在清太祖努尔哈赤进攻抚顺之时,抚顺游击李永芳就率先投降,成为第一位归顺清朝的汉军将领,努尔哈赤为笼络李永芳,让他做了自己的孙女婿。但李永芳的在满洲贵族眼中地位低下,如舒尔哈齐的儿子阿敏贝勒,对李永芳常常恶语相向,甚至鞭笞。康熙年间,康熙的姑姑建宁公主赐婚平西王吴三桂世子吴应熊,也属于这种政治联姻。


关于旗民婚俗和旗人是否经商的反思

清太祖努尔哈赤收服的第一位汉军将领是李永芳,后来成为了努尔哈赤的孙女婿


佟佳氏,是洎努尔哈赤时期便显赫的军事贵族,但有说法认为佟佳氏是汉军倒戈而产生的规划姓氏,原本是由佟姓之汉姓演变而来。康熙母亲为八旗汉军佟佳氏,清史学者闫崇年亦认为康熙具备较多的汉族血统。亦有说法康熙朝的江南织造曹寅,有为皇室甄选美女之责任,周汝昌、刘心武认为《红楼梦》中的薛宝钗即为八旗汉军留待入宫选秀之女。历史学者张宏杰也记述过乾隆帝下江南,收纳民人女子成为后宫佳丽的往事,既已纳入宗室体制,抬为旗籍亦所难免。乾隆帝曾对入关之后纳入旗籍的八旗汉军有所裁撤,使这些汉军旗人转而成为民籍,因此将旗人与民人通婚的问题变得愈发晦暗。


正如哲学家、历史学家科林伍德所言,历史并非是用剪刀、浆糊对史料的拼接排列,历史内在逻辑需要符合人的根本生存需求和内在理性。从满洲崛起的情况来看,满洲八旗与八旗汉军是存在通婚的,只不过从康雍乾时期,满汉之防并没有得到实质的化解,宗室对满洲八旗的看待,是要高于八旗汉军的。外派到地方任职的满洲旗人,或会与民人婚配,民籍女子一般为侧室。


关于旗民婚俗和旗人是否经商的反思

《茶馆》中的常四爷,是一位很独特的旗人艺术形象


四、旗人是否可以参与商业活动


旗人从事商业活动的现象是存在的。还作为建州左卫指挥使儿子的努尔哈赤,与父母关系并不和睦,彼时的努尔哈赤常常出入于抚顺的集市中谋求生路,努尔哈赤在不仅要做马市交易,同时还要将部分山货倒卖易货。皇太极在与袁崇焕短暂的休战期间,双方是有边贸活动的。与此同时,如清朝修建首座皇家寺院沈阳实胜寺时,还通过与朝鲜完成一定的贸易活动,当然这种贸易活动实为纵兵劫掠之后的补贴而已。


在清朝入关之后不久,摄政王多尔衮酷嗜烟草,关外以为烟草可除雪化之际的湿气和酷暑时期的瘴气,故只有贵族得以享用,当时的烟草价格很高,有一马换一斤的说法。如烟草一类贵族生活用品的来源来看,贵族不必亲自从事购买,但这种贸易活动的生成,仍需旗人的参与。从八旗汉军出身的内务府包衣曹寅一家来看,身为江南织造的曹家,负责地方的财务管理。《红楼梦》作为曹家的自传性作品,书中清晰可见王熙凤放贷的行为,贾府中使用的欧洲生活用品的现象来看,内务府旗人是具备商业技能的,广州十三行从事对外贸易的旗人,也理所应当掌握商业技能。


关于旗民婚俗和旗人是否经商的反思

文学小说《红楼梦》中贾府,来源于曹家的生活经验,小说中的王熙凤,常有放贷的商业行为


关于旗人不经商的说法,或许可以转译为从军尚武的旗人不屑于经商,因为行伍与商贾的职业属性并不兼容,军功赏爵是最为迅疾的富贵之徒。

军功,是早期旗人得以安身立命的功勋履历,随着入关之后旗人数量的增多,以及旗人普遍的爵位世袭是按照逐代降低原则,旗人原有的供养,已不能满足大量不从军旗人的利益。康熙一朝,即便在收缴亏空中乾纲独断的雍亲王胤禛,也有过与诸贝勒囤积居奇的商业行为,尽管这类商业行为并非良性,但也可以看出在缺少军事历练的时期,寻求利益的方式,或许通过商业手段更为便利。


关于旗民婚俗和旗人是否经商的反思

投身军事事业的旗人,往往具有很强的内心认可


在军伍编制中的旗人,原则上不能经商。有内务安排的旗人官僚,有可能作为朝廷的商业买办。因此说旗人不经商,应特指还留任在军事组织中的旗人,这类传统旗人不仅不经商,如果仍能从事军事事业的话,这类尚武旗人也会不主动务农。旗人,从法理上讲,是与民人相对的籍别概念;但在大众心理和民俗上讲,或许只有从事军事事业的旗人,才会真正认可自己的旗籍身份。仅有旗籍的普通旗人,在康雍乾时期已经有从事农耕的活动记载,远徙边地的旗人也有操持屯田事业的情况发生。


因此,旗人的经商的实际情况,如武隆阿在道光元年的奏折中所言:


“旗人旧例,并无农工商贾之禁。然旗人之不务农工商贾者,固由于无田地资本,更由于聚族而官,非服官即当兵,食俸食饷,享于尊贵,始则鄙之不屑为,年复一年,性成习惯。”


旗人之所以有不嗜商业的习俗,一来有固定供养可以依怙,二来功勋之后仍留有一定的军事人员不经商的思维惯性。还有一定的可能,就是旗人随顺了汉文化中轻视商贾的传统。但要承认的是,在宋代以降的平民社会开始,在最为富庶的商贾聚集地,商民是具有科举权利的。毕竟在安史之乱以后,江浙地区作为朝廷的主要税源,允许商民科举,也可视为朝廷对富庶地区合理的政策倾斜,当地士子长期在科举上占据优势,也是在这种逻辑下得以实现的。即便在遥远的汉代,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也将富有的商人称为“素封”,商人虽受鄙夷,但也是实际获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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