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 被景县交警查获

3月29日21时许,景县交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冀TDYxxx的黑色小型轿车由南向北向执勤检查点驶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其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孙某某起初称驾驶证在车上,后又称驾驶证放在了家里没有携带,最后自己又在车上找到了驾驶证。在询问过程中,民警们发现驾驶员孙某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看到检测数值时,孙某某有些不敢面对,直呼“到不了这些数吧~”。后经送医院抽取血样送检,检测结果为165.16mg/100ml。经进一步信息查询发现驾驶员孙某某此次已是第二次被查处,其于2019年3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景县交警查处过。

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 被景县交警查获

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 被景县交警查获

据驾驶员孙某某交代:他在朋友家吃晚饭时,喝了大约5瓶啤酒。饭后,驾车回家。不料刚驾车到路口时,就被交警查个正着。

现驾驶员孙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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