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在建设工地因殴打他人被民警拘留

日前,四人在建设工地因殴打他人,被景县公安局景州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事情的起因竟是一把工具锤,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四人在建设工地因殴打他人被民警拘留


10月21日7时许,某小区建设工地的木工臧某强干活用的小锤子找不到了,臧某强便将此事告诉了姐姐臧某、姐夫房某志。房某志帮其寻找时,发现小锤子在工友高某某的工具包内。之后,房某志与高某某发生口角并互相辱骂,臧某与臧某强姐弟俩对高某某大打出手,旁边干活的解某、房某松见状过来帮着打架,四人造成高某某头部、背部受伤。工友遂报警,景州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当事人和证人一并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高某某承认小锤子是在工地上捡到的,随手放进自己包里了,并对自己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臧某、臧某强、房某松、解某对殴打他人,房某志对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臧某(女,46岁)、臧某强(男,32岁)、房某松(男,30岁)、解某(男,37岁)四人因殴打他人,每人被民警给予行政拘留十日、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房某志、高某某因辱骂他人,各自被处以罚款五百元。

警方提醒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一般都是因为一些细小琐事,有时因利益纠纷、有时因逞能装酷,一言不合就失去理智,相互动手。殊不知,在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同时,自己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在平时工作、生活中,要时刻保持理性,切莫因一时之气做出冲动、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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