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村支书醉驾出事故导致3死2伤,不但自己被追究责任,车主也被刑拘

“将车辆借予他人,引发交通事故将承担连带责任。”近日,景县一村支书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不但自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还将仗义借车的车主王某祥一同送进了班房。

2019年4月4日23时许,王某建驾驶他人车辆在景县景州连接线附近,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小型轿车引发追尾事故。两车相撞后,被追尾的小型轿车又与路北侧的房屋相撞,造成车辆及房屋受损,小型轿车驾驶员王某英当场死亡,乘车人1人(系王某英之子)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分别系王某英丈夫、王某英丈夫的叔叔)送医院救治后经医治无效死亡、1人(系王某英丈夫的侄子)受伤。王某建也因此受重伤。

事故发生后,景县交警大队立即开展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及后续处理工作。在获知事故情况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专班前往景县就事故后续处理情况开展工作。

景县:村支书醉驾出事故导致3死2伤,不但自己被追究责任,车主也被刑拘

车主王某祥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调查,肇事驾驶人王某建系景县某村村支书,事故发生当晚其与包括车主王某祥在内的朋友一起吃饭后,醉酒驾驶王某祥的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经检测,其为醉酒驾驶。目前,王某建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其受伤严重,全身多处骨折,已被监视居住。景县相关部门已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对其做出了免职的处分决定。目前,其已被开除党籍。而肇事车辆的所有人王某祥则因明知王某建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借予其驾驶,目前,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同时,其还将承担事故赔偿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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