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盧普斯說:“格林肘擊哈登,火箭隊沒有人為他出頭,火箭氣勢就已經輸了。”你怎麼看?

讓我高準翼去


活塞名宿比盧普斯作為比賽解說在點評火箭和勇士的首場比賽的時候說到,開場勇士隊的格林肘擊並推搡了哈登,而火箭並沒有其他隊友上前為他撐腰,這為比賽定下了基調,火箭開場就輸了。” 對於這種的言論,實在不敢苟同。



當時格林侵犯哈登的時候,火箭隊的隊員都已經退防到後場了。而且哈登並沒有和格林一般見識。被格林肘擊推搡之後,哈登選擇了離開。而格林在和裁判喋喋不休。兩人之間並沒有發生任何的衝突,哈登的隊友顯然沒有必要在跑回來為哈登出頭了。反倒是勇士這邊,格林侵犯哈登時,杜蘭特和庫裡就站在旁邊,他們不也沒有為格林出頭。勇士最後不是也贏球了嗎?

哈登作為球隊領袖,非常明白格林的意圖,也知道在球場上該幹什麼。哈登不會因為格林的小把戲而動怒,如果雙雙被驅逐,火箭就虧大發了。 與其為隊友出頭,不如用得分回擊對手。這才是真正能打到對手痛處的方式。

就像今天綠軍打騎士,JR史密斯對霍福德惡意犯規,斯瑪特為隊友出頭吃到技術犯規,而霍福德則是選擇了最後時刻連續得分回擊對手,最終帶領綠軍贏下比賽。這兩種方式哪一個更值得提倡呢?
當年奧本山宮殿事件,比盧普斯是親歷者,阿泰斯特只因一時衝動就付出了被禁賽一年的慘痛代價。為隊友出頭的方式有很多種,不一定就非要選擇和對方發生衝突。發生衝突才算哥們,才算提升士氣嗎?回擊對手最好的方式永遠都是不斷的得分,並戰勝他。


浮誇了球


對於這個觀點我覺得有一定道理,但是比賽畢竟不是一場比賽的輸贏能夠決定,這是一個系列賽。

火箭與勇士的G1比賽,勇士死亡五小率先登場就是想打好開局壓制一下火箭隊,然而不曾想反而被火箭隊的一大四小壓制了,在球隊攻擊和防守都被對方壓制時候格林選擇了爆發,用自己的怒氣來為球隊開路。

哈登與格林的衝突其實嚴格意義上都不是衝突,只是格林的一個發洩而已,而哈登也明白,即使是對自己的挑逗自己也要剋制,沒了哈登火箭不就沒得玩了麼?況且那個比賽才剛剛開始,沒必要被對方的小伎倆騙去。

今天倒是凱爾特人與騎士隊比賽中有所不同,面對JR史密斯的惡意犯規,斯瑪特第一時間為隊友霍福德出頭,這也是鐵血綠衫軍的傳統。雖然斯瑪特吃到了技術犯規,但是在球隊最早勁兒的第四節為隊友之間獲得氣勢還是非常值得的,畢竟之前一段時間詹姆斯有起勢的感覺。


對於火箭隊要做的還是研究研究杜蘭特的防守吧,雖然很難,但是如果做不到那就希望不大了!

這是我的分析,認可請點贊,喜歡請關注,我是秀才,願與您一起暢聊體育世界!


殺豬的秀才


藍球的本身就是一種團隊精神的體現。勇士的格林就是個刺頭,此時我是多麼懷念姚明時代火箭的阿泰斯特,連科比都得讓他幾分,那一年如有姚明不傷,或許情況不一樣了!雖然是打球不是打架,但是作為想奪冠的球隊必須一定精氣神。總覺得火箭想奪冠還少了一些東西。以上僅為個人觀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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