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開始教課的人是屬於民辦還是代課教師?

夢想之家902


關於民辦、代課教師的定性問題,只有從事過這一特殊行業的人才能說得清,分得明。可以肯定的說97年之後任教的就是代課教師。

在中國公辦學校中教師只有兩類,即公辦教師和民辦教師,也就是說民辦教師是相對於公辦教師的一個歷史概念,是由學校或當地基層組織提名,行政主管部門選擇推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發給任教證書,不列入國家教員編制,在農村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的農民

1986年12月1日,國家教委、勞動人事部、國家計委聯合下達《1986年從中小學民辦教師過招公辦教師專項勞動指標的通知》再次強調“今後各地一律不得再吸收新民辦教師,如果發現擅自吸收的,必須堅決清退,並追究領導者的責任”。這裡應該說國家教委承認的是1986年年底以前任教的民辦教師。

招收民辦教師的路被堵死,為解決教育發展和清退民辦教師後教師的缺口,基層政府積極尋求變通,有返聘被清退了的民辦教師,也人為的招收了臨時任教人員,並稱之為代課教師。這樣既滿足了教學工作的需求,又沒有違犯國家的政策,尤其是老、少、邊、山、窮地區,公辦教師的流失,財政收入不足,這些代課教師以至長期任教至今,待遇微薄,更不能進人編制,又成了當下教育不能解決的問題。

之前的民辦教師,被替代的代課教師都是為我國農村中小學教育事業奉獻了青春年華。盡最大可能的對他們養老達到“既養又補”,讓他們安享晚年生活。


為生活而提神


97年開始教課的人屬民辦還是代課教師?這個提問指代不夠明確。我猜想,提問者問的應該屬於代課教師,而不是民辦教師。


印象中山東省是在1986年下文,將民辦教師在檔人員名單逐級上報省教育廳備案,並將民師入職時間瑣定在1985年12月底前,之後各地不得新招民辦教師,為逐步解決民辦教師問題做了準備、奠定了基礎。

1992年8月,國家教委等四部委聯合下發意見,明確提出瞭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關、轉、招、辭、退‘’五字方針。1994年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爭取到本世紀末基本解決民辦教師問題‘’。1997年,國務院辦公廳再發通知,各級政府也在解決民辦教師問題上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快了工作進程。1999年至2000年,全國有25萬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從此民辦教師退出歷史舞臺。



近些年來,特別是各地編制教師缺員、通過招聘考試錄用以來,有不少未被錄取聘用的考生、或新畢業想幹教師的大中專畢業生,主動或被動地來到中小學校代課,有的甚至不要報酬,其中大多是女性。他們的目的是經過課堂實踐煅煉、校園氛圍內的複習,來年更容易考取在編教師。事實上經過一二年的實習煅煉,絕大多數代課教師都如願以償。

代課教師屬於學校僱用的臨時工,無編制、無保障、待遇低。但大多與學校簽有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出現問題糾紛按協議內容處理,不能視同於原民辦教師或在編公辦教師。


鷹眼看教育


我們這裡大約二十年前,民辦教師已經全都轉為公辦教師了。換句話說,從那時起學校裡已經沒有民辦教師了。

學校裡代課教師還是有的。不過在兩年以前,對這些代課教師,教育局根據上級指示,派了不少工作人員對他們進行調查、核實(教齡)。最後以任數1年,給予每月20元的補助金。若代課25年,每月500元。早已落實到位。補助金雖然不多,但至少寬慰了一些代課老教師的心。


姚滬生


要看什麼地方,在我們這82年就是最後一批代轉民辦教師,轉民辦教師的前提是代課滿三年,我是79年代課的都不是民辦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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