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年前投毒案重新宣判,“凶手”被判無罪當庭釋放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電工王戰勝的兩個兒子,先後中毒,3歲的小兒子王成(化名),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兩人均因“毒鼠強”中毒。

河南16年前投毒案重新宣判,“兇手”被判無罪當庭釋放

吳春紅被認定為因瑣事投毒報復的兇手,因故意殺人罪3次被判死緩,1次被判無期徒刑。2018年9月29日最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指令河南高院進行再審。 2020年4月1日, “吳春紅投毒案”在河南高院開庭進行宣判。吳春紅改判無罪,當庭釋放。吳春紅的兒子表示,正準備接父親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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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這些冤案或者證據不足的案件是因為歷史侷限性造成的,那麼從現在開始應該最大程度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畢竟16年的時光是無法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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