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為什麼把太子弘之死,“嫁禍”於其母武則天

眾所周知武則天與唐高宗李治生有四男二女即:李弘、李賢、李顯、李旦和太平公主(有一女夭折)。因李弘是長子,被立為太子。但是,李弘只有二十四歲就死了,沒有接到李治的班。

對於李弘的死,《新唐書》中說是被武則天親手殺害的。這一結論在史書記載和民間流傳中似乎形成定論,成為人們公認不諱的歷史概念。其實太子弘並非武則天所殺,死亡另有原因。太子弘到底是怎麼死的?《新唐書》為什麼把太子之死嫁禍於武則天?

《新唐書》為什麼把太子弘之死,“嫁禍”於其母武則天

上圖_ 《新唐書》是北宋時期宋祁、歐陽修、範鎮、呂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史書


一、太子弘死於癆瘵即肺結核

太子弘在合壁宮薨逝是多年患病的必然結果。為什麼這樣說?許多歷史資料均有記載。《舊唐書·高宗諸子列傳》中的記載:“鹹享二年駕幸東都,留太子京師監國,太子多病庶政皆決於輔弼。”由此可見,當時太子弘已疾病纏身,甚至達到不能正常處理政務的程度。

過了四年,到上元二年(675年),年僅二十四的太子弘死於合壁宮。當時高宗李治有詔曰:“皇太子弘,天資仁厚,孝心純確……,既承朕命,掩欻不言,因茲感結,舊疾增甚,俄遷上賓之駕,諡為孝敬皇帝。”意思是:太子弘天性仁厚,身染癆病,帶病接受父命,以致操勞過度病情加重,竟一命歸天做了上帝的賓客,按太子的品行,諡為孝敬皇帝。從李治這個詔書可以看出,李弘自立為太子就染上癆瘵。是何年所得無從可查,但是得了這種病(肺結核),在四年中的發展是足以致命的。

這些資料為太子弘是因患癆瘵(肺結核)而死,提供了足夠的證明。

《新唐書》為什麼把太子弘之死,“嫁禍”於其母武則天

上圖_ 李治(628年7月21日—683年12月27日) ,即唐高宗


二、太子弘請嫁二公主與其母結怨被殺不是事實

幾種史書都記載了太子弘與武則天母子結怨後被殺的原因,是因為請嫁二公主一事。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說:“義陽、宣城二公主,蕭淑妃之女也,坐母得罪,幽於掖庭,年逾三十不嫁。太子見之驚惻,遽奏請出降,上許之。天后怒,……,己亥,太子薨於合壁宮。時人以為天后鴆之也。”

《新唐書·高宗本紀》中也有“上元二年(675年),四月己亥,天后殺皇太子”之說。《唐歷》一書其中有三處記載,把太子弘請嫁二公主,作為了母子結怨的理由,只是在李弘死亡的記載上稍有不同。

《新唐書》為什麼把太子弘之死,“嫁禍”於其母武則天

上圖_ 《舊唐書》的修撰離唐朝滅亡時間不遠,資料來源比較豐富


歷史上,太子弘請嫁二公主確有其事。但是在《舊唐書》中卻沒有找到關於太子請嫁二公主,母子結怨,太子被害的跡象。請嫁二公主是在鹹享二年,太子薨逝是上元二年,期間相隔了四年。我們不僅要問,世界上哪有母怨親子,四年後又去報復的?且不說當時武則天是日理萬機的當政太后,就是一般井市婦女也不會這樣做。更何況請嫁二公主之事又無害於武則天,根本沒有母子結怨的條件。所以,因太子請嫁二公主母子結怨而被害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某些史書還有這樣的說法:武則天有臨朝的野心,太子弘是他的障礙,故除之。這也是無稽之談。當時唐高宗只有四十八歲,皇子們都是成年人,在這兩代人都能當政的情況下,武則天只要除掉太子弘,自己就一定能輪到當皇帝呢?顯然是不會的。至於某些史家為什麼要把相隔四年的事情拼湊在一起,形成因果關係,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新唐書》為什麼把太子弘之死,“嫁禍”於其母武則天

上圖_ 武則天(624年-705年12月16日)


三、應當還原歷史真相尊重客觀事實

上元二年,武則天在合壁宮鴆殺太子弘的事,只有《新唐書》是肯定的寫出來的。其他史書只是提到,並沒有肯定。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也只說:

“時人以為天后鴆之。”並加註按語“其事難明,疑之傳疑”。《唐歷》只是提出太子弘“不以壽終”,也沒有肯定的指出是武則天所為。

我們進一步來分析:《新唐書》是二十四史之一,為正源官書。其作者歐陽修等是北宋人,於公元1060年寫成此書,據上元二年有385年,其內情何以得知?據司馬光猜測,歐陽修可能是根據《唐歷》的記載,和李泌對唐肅宗的一段談話作為依據的。然而,李泌和《唐歷》的作者都是唐肅宗時代的人,距上元二年已有八十多年,他們也沒有親身經歷,也是靠別的史料或聽人傳說而已。

這樣,武則天鴆殺太子信息的來源只有一個,那就是嗣聖元年(684年) 駱賓王的《討武瞾檄文》。因太子弘身染癆瘵,臨終出現吐血癥狀,正和下毒的狀況相似,不免給宮中的人留下了印象。正巧八年後武則天臨朝,使李家宗族所痛恨。又見駱賓王在《檄文》中描寫武則天“殺妹屠兄,弒君鴆母”等內容。於是人們前後聯繫,認為“弒君”就是殺死儲君,為民間廣為流傳,以致被《新唐書》所採用。

《新唐書》為什麼把太子弘之死,“嫁禍”於其母武則天

上圖_ 駱賓王(約619年—約687年),唐代著名詩人


四、追根求源還武則天一個公道

論史料,最可靠的應該是宮廷實錄和唐高宗的詔書。因為宮廷實錄是出自宮廷記事的原始文獻,其可靠性毋庸置疑。詔書是皇帝用於號令天下的文件,受全國的監督,更為可靠。雖然宮廷實錄我們難以尋覓,但高宗的詔書卻能見到。

關於高宗對太子弘癆瘵薨逝和賜諡的詔書,在幾種史書中都有記載。其中也都明確的寫了:太子弘幼年就患有疾病,待其痊癒後就把皇位禪於他。太子性情仁厚,因病情日益加重而死逝,被諡為孝敬皇帝的內容。

難道歐陽修不知道肺結核是當時不治之症嗎?而且他還把高宗的這個詔書編入書中。為什麼他不以“詔書”為依據,而寧可相信“傳聞”來表明太子弘是母鴆而死的呢?

《新唐書》為什麼把太子弘之死,“嫁禍”於其母武則天

上圖_ 歐陽修(1007年-1072年)


原因有二:

  • 一是歐陽修生活在宋仁宗時代,當時有“狸貓換太子”的事情發生。又逢宋仁宗追封母后,聽到人們追詆劉皇后的種種言論,能不遷怒於前朝女皇武則天嗎?
  • 二是,在長期的封建社會里,江山只有世襲家傳,不能女人干政。歐陽修出於當時社會意識和封建道德的思想理論影響,寫了他自己認為應該褒貶且具有傾向性的文章,所以把太子弘之死嫁禍於武則天。

通過對歷史資料分析,我們清楚了太子弘是死於肺結核。而不是《新唐書》中說的,是被親生母親武則天鴆殺。歐陽修冤枉了武則天,應該還她一個公道。


參考資料:《新唐書》 《舊唐書》 《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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