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車主怒告廣汽傳祺經銷商“亂收費” 背後還有驚人內幕

運營商財經網 八卦叨/文

近日,運營商財經網獨家獲悉,廣汽傳祺因經銷商銷售欺詐惹了大麻煩,車主控訴廣汽傳祺虛假宣傳,經銷商多收費、亂開發票涉嫌偷稅漏稅,驚人。

獨家:車主怒告廣汽傳祺經銷商“亂收費” 背後還有驚人內幕

車主起訴經銷商“多收費亂開發票”

法律文書顯示,2018年3月18日,車主尹某在廣汽傳祺經銷商深港汽車公司訂購了一臺型號為廣汽傳祺GS8、SUV320T車,經銷商銷售人員黃超稱205115元全包。

然而,在尹某整理資料時發現,其累計的發票金額為201710.80元,包括車價178078元+購置稅15220.34元+保險費8412.46元(商業險7012.46元、交強險1100元、車船稅300元),這比其繳納的購車款項205115元,少了3404.20元。

這是不是經銷商公司多收錢了?懷著這樣的疑問,尹某向經銷商詢問。

2018年4月18日,當尹某找到當初經手的銷售員黃超詢問時,黃超回答“車價不是178078元,是182800元+購置稅15220.34元+保險8412.46元+上牌費3000元=209432.8元”,黃超還表示“您(尹某)是參加廠銷會買的車,所以才能享受到全包價205115元的價格,而且贈送一大堆精品和現場禮品”。

同日,經銷商深港汽車公司向尹某重新開具了一張金額為3405元的發票,發票內容是汽車運輸設備*精品。尹某表示,深港汽車公司並沒有提供什麼汽車運輸設備,精品是贈送的,黃超沒有告知贈送的精品需另外收費。尹某認為“深港汽車公司有亂開發票偷稅漏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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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質疑款項收取不明 先說上牌費又變卦稱按揭費用

對於,3000元款項,尹某也有質疑,經銷商稱3000元是上牌費,但繳費時為什麼沒有告知有上牌費用?購車指標是尹某自己出具的,並非委託廣汽公司和經銷商代為購買的購車指標,憑什麼收取上牌費用?

尹某表示,在稱3000元是上牌費還不到10天,銷售公司又說是按揭費用3000元。但是尹某是一次性付款,並沒有與深港汽車公司簽有按揭購車合同,為什麼收取按揭費用?這是不是經銷商隨意收費?廣汽傳祺不對經銷商負責嗎?因協商未果,尹某將廣汽公司及經銷商告上法院。

銷售公司表示,差額部分為服務費用,客戶買車後由4S店提供協助上牌等服務是深圳市各4S店的普遍做法,銷售公司已經為尹某提供了車輛上牌手續等服務,發票總額與其支付的費用的差額即為被告向原告辦理車輛上牌等服務而產生的服務費。3405元的精品類發票是根據尹某要求提供的差額部分發票,開具精品類發票所需繳納稅費和開具服務類發票所需繳納稅費一致,若不開具3405元的精品類發票,經銷商也會對前述上牌服務費3405元進行無票申報納稅,不存在尹某告所稱的亂開發票和偷稅漏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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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判決讓車主委屈 還有疑團沒有解開

法院審理查明,廣汽傳祺經銷商發票總額與尹某支付的總金額205115元相差3404.2元,在尹某提出該問題後,銷售公司工作人員通過微信告知車的全包價有車價、購置稅、保險、上牌費等部分,並表示上牌費不開發票。經過協商,銷售公司向尹某補開了3405元的精品配件發票。庭審中,銷售公司亦表示可以補開3405元的服務費發票。

最終法院以雙方簽訂的《汽車銷售合同》為根據,稱合同約定應付款合計205115元,尹某支付了205115元,經銷商交付了車輛,不存在問題。

但對於經銷商為何先是稱上牌費用,又稱按揭費用,並沒有說明,車主的疑問還沒有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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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這麼做 閆建明知情嗎?

不僅如此,該案中,如果不是車主反饋車錢不對,205115元的整包車價中至少有3000元是沒有發票的,這是個很奇怪的事情,後經車主質疑,經銷商先將車價、購置稅、保險、上牌費等部分費用以精品配件發票代替,又稱還能以服務費發票代替,發票是可以隨便開的嗎?

廣汽傳祺對經銷商一直很寬容,為了給產品更好的銷路,廣汽傳祺銷售總經理閆建明還給經銷商一攬子商務支持政策,包括向銷售店提供金融貼息等。

閆建明曾擔任廣汽本田銷售公司副部長,廣汽菲亞特汽車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銷售部高級總監等職務。在調任廣汽乘用車副總經理前,任職廣愛保險經紀公司總經理。從閆建明的職業生涯履歷來看,多年的運營銷售、營銷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不過,閆建明還是要對經銷商的嚴加管理,不然容易損害廣汽傳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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