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遠程提審室裡,律師“隔空”會見當事人

  本報訊 “這是疫情期間我第一次會見當事人,雖然是遠程會見,但交流起來非常順暢。檢察機關對這次遠程會見予以充分保障,全過程無人監聽。”近日,章律師在紹興市越城區檢察院辦案區遠程提審室裡,“隔空”會見了當事人。

  律師為何在檢察院的遠程提審室裡會見當事人?原來,這是紹興市檢察機關為保障律師會見權,開通“綠色通道”協助律師遠程會見的一大舉措。

  此前,紹興市檢察院檢察長翁躍強一行走訪調研紹興市律師協會。期間,有律師提出,受疫情影響,會見難問題凸顯,會見一直提不上行程,嚴重影響了辯護作用的發揮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律師會見權,是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一項極為重要的權利,貫穿於偵查、起訴、審判等刑事訴訟活動全過程。如何依法保障律師會見權,讓律師早日將會見提上行程?走訪後的第二天,翁躍強便積極組織會議,與紹興市公安局、司法局、法院等會商,就看守所加強警力保障、公檢法在各自訴訟階段向律師提供遠程系統、法院增加遠程庭審等方面達成共識。

  為落實共識,紹興市檢察院首先制定和發佈了《疫情防控期間律師申請使用紹興市檢察機關遠程提審系統操作流程》。章律師便是使用檢察機關遠程提審系統會見當事人的其中一位律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