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教唆他人強姦室友,結果自己反被強姦,構成何罪?

【前言】

筆者在前幾天發表一篇文章名稱為"女子強姦男子,構成何罪",收到不少讀者的留言,留言主要分兩大塊,一是希望這類好事能夠發生在自己身上,這些留言的應該是男同胞們了,當然只是單純出於調侃而已,要是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可能會很鬱悶吧。另一類是對案例事實懷疑,認為現實生活中不可能有這種事情發生。是的,對於這類奇葩的案例,通常是出現在司法考試刑法卷中,但是不排除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有這樣的情形發生,只是我們沒有遇到過而已。

奇葩!教唆他人強姦室友,結果自己反被強姦,構成何罪?

今天給大家介紹另外一個奇葩案例,素材取決於司法考試刑法相關試題:

【案情簡介】

甲女與乙女系同一寢室的大學室友,雙方經常發生矛盾,甲女懷恨在心,一直想找機會報復乙女。某日,甲女在網上認識一名無業遊民丙男,遂將乙女的照片發給丙男,並向丙男支付一萬元,指使丙男夜晚潛入寢室強姦乙女。當天夜晚,丙男按照計劃潛入寢室,恰巧乙女因肚子疼痛去了醫務室,丙男見到寢室只有一名熟睡的女子,雖然看不清臉,但是又不敢開燈,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對熟睡的女子實施強姦行為。結果,強姦行為實施完畢後才發現熟睡的女子竟是甲女,甲女向公安機關報案。

以上案例就是"教唆他人強姦室友,結果自己反被強姦"即"自己強姦了自己"的案例。對此,甲女與丙男的行為從法律上如何認定?

奇葩!教唆他人強姦室友,結果自己反被強姦,構成何罪?

【案例解析】

本案中甲女與丙男所實施的行為如下:

(一)甲女實施的行為——教唆丙男去強姦乙方——自己反被強姦。

(二)丙男實施的行為——①接受甲女的教唆潛入寢室,準備對乙女實施強姦行為——②乙女不在寢室,錯把甲女當成乙女,對甲女實施強姦行為。

從上述行為分析可知:

甲女屬於教唆犯,丙男在實施被教唆行為時,因認識錯誤,未對乙女實施強姦行為,而是對甲女實施了強姦行為。因此,對於丙男強姦乙女未遂的行為,丙男構成強姦罪未遂,甲女構成強姦罪未遂的教唆犯,雙方在強姦罪未遂的犯罪中構成共同犯罪

丙男接受甲女的教唆,實施強姦行為,因錯把甲女當成乙女(刑法上稱之為"對象錯誤"),結果對甲女實施強姦行為,強姦結果已經實際發生,因此,

丙男對甲女構成強姦罪既遂

甲女對丙男強姦自己的行為存在過失,但是我國刑法沒有過失強姦這一說法,而且這一過失行為侵害的是甲女自己的性法益,即甲女對自己過失犯罪不構成犯罪。因此,甲女對於丙男強姦自己的犯罪既遂行為,不構成犯罪

奇葩!教唆他人強姦室友,結果自己反被強姦,構成何罪?

【刑法—法條鏈接】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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