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遭集體「強姦」事件,勿令真相成謎

蕭韜

幼女遭集體“強姦”事件,勿令真相成謎

2018年7月24日,全國矚目的黑龍江省“湯蘭蘭案” (化名)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申訴有了新的進展。7月27日,黑龍江高院將宣告申訴人湯繼海等10人強姦、強迫賣淫、嫖宿幼女再審審查一案的審查結論。

當晚,代理律師鄧學平對此發微博向公眾通告:“我剛剛接到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庭法官電話通知,黑龍江高院將於本月27日下午13:00正式宣佈湯蘭蘭案審查結論,要求我本人按時出席法庭。鑑於黑龍江高院前期紮實的案件審查和證據複核工作,我們對湯蘭蘭案的審查結論抱有高度期待。我本人將會如期出庭,見證這一歷史時刻”。

幼女遭集體“強姦”事件,勿令真相成謎

此前1月30日,澎湃新聞報道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L村湯蘭蘭集體“強姦”事件。令人感覺,荒誕不羈、難以置信!

2008年10月, L村14歲的初中女生湯蘭蘭報案稱,自7歲起遭到生父、爺爺等親友與村主任、小學老師等村民共16人強姦。其中,11名被告人終審獲刑,其父親湯繼海被判無期徒刑,親生父母還共同犯強迫賣淫罪。

當前,女孩母親萬秀玲等5人已刑滿釋放,多人提出申訴。

幼女遭集體“強姦”事件,勿令真相成謎

幼女遭集體“強姦”事件,勿令真相成謎

湯蘭蘭案雖然終審結束,但是我們根據案發10年後的報道,發現司法程序疑竇重重,真相撲朔迷離。

湯蘭蘭寫信報案,監護人卻是乾媽李忠雲。乾媽李忠雲、乾爸王鳳朝作證反覆無常,例如知悉湯蘭蘭懷孕的時間不一樣。在卷宗裡,同一個醫師化驗的兩張懷孕B超單結論相反。湯蘭蘭接受調查講述被親友或外人等集體強姦、輪姦卻沒有具體的時間點。據判決書顯示,法院最終認定了8筆犯罪事實,3筆表述為“二零零幾年的一天”,其餘5筆表述為“二零零幾年春(夏、秋、冬)的一天”。 法院甚至認定,湯蘭蘭的姨夫徐俊生於2002年一次冬夜在牛棚裡發生性侵。然而,徐俊生說,冬天牛棚溫度往往零下30度,根本不可能發生性關係。

根據案卷,湯蘭蘭接受公安、檢察方的詢問反覆變卦。她舉報強姦,似乎有敲詐的嫌疑。2008年11月5日晚,她致電姑父劉長海之妹劉桂英,說後者的丈夫蔡祥令強姦了她,“拿完這一萬塊錢,不逮他了。”

湯蘭蘭報案遭到家族、村民等十多人性侵的證據,參考報道提供的案卷內容,並不紮實。眾被告人的性侵證據鏈,邏輯不完整。

幼女遭集體“強姦”事件,勿令真相成謎

況且,11名被告人在本案一審時全部翻供,聲稱遭受刑訊逼供。湯蘭蘭的爺爺,在看守所吐血而亡。有兩人被告人“零口供”定罪,至今拒絕減刑,堅持申訴。被告湯繼海的申訴代理律師付建還指出,本案存在物證不足、使用同監舍人員證言、公檢聯合辦案等問題。

2018年1月17日,當年的偵辦單位五大連池市公安局政工室負責人表示,此案當年轟動一時是敏感案件,警察辦案肯定慎之又慎,“肯定沒有刑訊逼供。”但是,1月28日偵辦人員之一賈德春拒絕接受採訪。

我們認為,偵辦的公安人員出庭光憑口頭證詞不能自證沒有刑訊逼供,除非出示訊問的錄音錄像證據。

實際,湯蘭蘭案件的偵辦存在太多的蹊蹺處。我們不知道,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為什麼能夠定罪量刑?

湯蘭蘭的乾媽李忠雲、乾爸王鳳朝夫婦是案件關鍵人,有回應公眾疑點的義務。兩人,為何不直面媒體說明當年案情?我們注意到,澎湃新聞披露了一個特別的細節:當年一起寄宿的同學們裡,有兩個說僅僅湯蘭蘭認了乾爹媽,她有時會回來得很晚,“我們都睡了,還不見她”。

湯蘭蘭在案發後被公安機構特殊保護起來,改名字遷戶口,似乎“人間蒸發”。我們對此可以理解,她如果長年被集體強姦屬實,則應當更換生長環境。可是,如今被告人持續申訴,當地公安機構必須找到湯蘭蘭重新複核案件。

幼女遭集體“強姦”事件,勿令真相成謎

頗為意外的是,在澎湃新聞報道之前,《南方週末》、紅星新聞等傳媒已採寫,報道卻未能出街。僥倖於,2018年1月30日澎湃新聞刊發報道。

荒謬離奇的湯蘭蘭案經媒體採訪後,眼下引起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注意。1月26日,萬秀玲等被告人與申訴代理律師付建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訴。1月30日下午,兩位最高檢工作人員約見面談了兩個多鍾。付建律師表示,將提供新的證據。

經過傳媒廣泛報道湯蘭蘭案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2月8日接受了本案再審申請。

幼女遭集體“強姦”事件,勿令真相成謎

司法機構不能讓湯蘭蘭案繼續成為懸疑縈繞的難解之謎,應該還公眾一個水落石出的真相。

無論黑龍江高院審查結論如何,湯蘭蘭案的真相終究會“山高月小,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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