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和售樓小姐談好房價後,她說申請優優惠2萬她要分成對嗎?該怎麼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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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是這種真的潛規則,現在這種大部分是PS手段,讓你覺得“這是通過潛規則搞來的,肯定就是最低最好的價格了!”———其實早就報備了[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

現在都是直接鎖房源,吃下後包給渠道和分銷,然後吃差價,合法合理短平快………我看見好多回答者真的是……………[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


默默無聞的小角色


首先我們把情況分析出來,

購房時跟售樓部現場工作人員談好價格之後,屬於初步確定,初步確定的情況下售樓部小姐再放優惠分兩種情況,

1,售樓小姐隱藏優惠並沒有給您放完,所以,以優惠作為前提的情況下讓您分成,也就是說私下把分成部分給她,

2,售樓小姐在該項目有熟人,能在底價基礎上賣面子拿優惠,

無論那種情況下對於您來說相當於就是能多省一點錢,既然能多省一點錢的情況下為何不成全售樓小姐,

如果您實在不想掏這個錢的話可以離去,之後再找另一個銷售來,直接挑明要這個房子,然後拿底價之後的優惠,如果第一個售樓小姐隱藏了優惠的話,那接下來這個銷售會直接同意您的想法讓您刷卡購買,如果第一個售樓小姐沒有隱藏優惠,那您找的第二個小區肯定也拿不到這個優惠,這個銷售拿不到優惠的話您再次離去就可以了,之後在找回第一個銷售把分成給她就好,


東莞房產經紀人張鑑崇


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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