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承認是“小三”,一個說自己隱忍了40年,到底誰三觀不正?

1938年,林婉珍8歲,就在這一年,瓊瑤剛出生,那個時候,都在忙著經歷苦難的倆人根本不會想到,在人生的後50年了裡,她們會因為一個名叫平鑫濤的男人緊緊聯繫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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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林婉珍出生在上海。

林婉珍家境不錯,父親當時在上海開了一家布店,兼賣一些雜貨。1947年,17歲的林婉珍跟隨二哥來到臺灣,當時,林婉珍的大姐已經在臺灣站穩了腳跟,所以,初到臺灣人生地不熟的她便寄居在大姐家。

然而,讓林婉珍沒想到的是,沒過多久,臺灣就與大陸斷了聯絡,一直到母親病逝,她都沒能再回到大陸,沒有見上母親最後一面,成了她心中最大的遺憾,當然這是後話。

因為回不了上海,林婉珍只能留在臺灣,她先是讀了省立補習學校,但僅僅讀了一年,不願加重姐姐負擔的林婉珍便在姐夫的推薦下,進了七星煤礦煉焦廠工作,主要負責打字。

七星煤礦煉焦廠的工作,雖然解決了生計問題,但那裡的薪水非常少,所以有一天,林婉珍在看報的時候,偶爾看到了臺灣肥料公司的招考消息的時候,想都沒想就報了名。

在當時,臺灣肥料公司是一家大公司,所以競爭非常激烈,考試項目也很多,所以當時林婉珍根本沒想到自己能考上,更沒想到這次報考會改變她的一生。

1949年,林婉珍考入臺灣肥料公司,正是在這裡,她遇見了她未來的丈夫,平鑫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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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平鑫濤在臺灣肥料公司會計處工作,倆人的辦公室一個在一樓一個在二樓。

當時的社會風氣和現在有很大的不同,那個年代,女性結婚後迴歸家庭幾乎是傳統,所以在臺灣肥料公司工作的女性非常少,林婉珍所在的業務處就只有她一個女性,女性本來就少,加上林婉珍又長得美,所以當時林婉珍的追求者非常多,對於普通的平鑫濤自然是看不上的。

林婉珍的拒絕並沒有嚇退平鑫濤,反而繼續追求林婉珍,平鑫濤的執著最終打動了林婉珍。

當時,平鑫濤雖然做著會計的工作,心裡想的卻是成為一個文人,所以兩人交往不久,平鑫濤就開始著手創辦文藝雜誌,後來,他將這本雜誌命名為《皇冠》。

創業總是辛苦的,所以,《皇冠》創刊之初,設計、編輯、校對、付印都是平鑫濤獨自完成,加上白天還要上班,每天忙得不可開交。

作為平鑫濤的女朋友,林婉珍看不下去了,每天下班後,她總會幫平鑫濤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這種情況下,什麼花前月下,甜言蜜語自然是都沒有的。就連平鑫濤求婚時講的故事也是他編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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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相識,到結婚,平鑫濤與林婉珍之間更多的就是平淡,加上創業的艱難,總是處於貧窮的夫妻倆也很少會花前月下,結婚一年後有了孩子,就連一起去看個電影都成了奢望。

但是,就當《皇冠》走上正軌,平鑫濤的事業越來越好的時候,瓊瑤出現了。

那一年,瓊瑤25歲,剛剛完成了平生第一部長篇小說《窗外》,詢問了幾家雜誌社,都嫌太長了不願意發表,當時,《皇冠》正在擴版,增加了一個專欄叫“每日一書”,可以發表長篇小說,抱著試一試的心態,瓊瑤將《窗外》投了出去。

所謂人生自有定數就是這樣,一件原本並不在意的小事,就會改變一生。

收到瓊瑤的來稿,平鑫濤一時驚為天人,連續三個晚上,不眠不休,被《窗外》感動的不得了的平鑫濤決定立即將此書刊出,並且是一次性刊出,同時,平鑫濤還針對瓊瑤的原稿,給出了幾點修改意見。

每一個寫稿的人都有這樣的經歷,自己費盡心力寫出的作品,被某個編輯看中了,心理一定是極其喜悅的,瓊瑤也不例外,所以對於平鑫濤的來信,瓊瑤高興極了,說平鑫濤是她的知己也不為過。

1963年7月,《窗外》在《皇冠》雜誌上發表,兩個月後,發了單行本。

至此之後,平鑫濤與瓊瑤的來信就沒有斷過,當然,內容基本都是“第一版《窗外》,已被搶購一空……第二版《窗外》,又已售完……”

一個不承認是“小三”,一個說自己隱忍了40年,到底誰三觀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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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鑫濤一封又一封充滿了讚美的信砸暈了瓊瑤,還從來沒有人這麼讚美過她,後來,乘勝追擊的瓊瑤開始著手寫《六個夢》以及《煙雨濛濛》。這兩部作品一個發表在《皇冠》,一個發表在《聯合報》,都是平鑫濤安排的。

至此,兩人已經通了兩年的信,卻一直未曾見面,直到瓊瑤受邀來到臺北接受“電視訪問”,兩人才第一次正式見面。

那一年,平鑫濤36歲,和林婉珍過著波瀾不驚的生活。

在林婉珍的自傳裡,將家庭破裂的原因都歸結於瓊瑤的出現,在她看來,如果沒有瓊瑤,平鑫濤不會出軌,她的家庭也不會破裂。

這當然是有一定道理的,但看完瓊瑤的自傳,我深深地覺得,林婉珍與平鑫濤的婚姻之所以會破裂,最主要的原因並不在瓊瑤身上,而是平鑫濤。

瓊瑤的出現,讓平鑫濤眼前一亮,加上已經出了幾本暢銷書,瓊瑤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名氣,她每寫一本書,都能成為爆款,所以困住瓊瑤,對平鑫濤的事業發展來說極為重要。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細節,比如,在林婉珍的自傳裡,多次強調平鑫濤的理性,執著,事實上,在與林婉珍組成的那個家裡,他確是是一個理性的人,但在瓊瑤的筆下,平鑫濤彷彿變了一個人,尤其擅長甜言蜜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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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瓊瑤相愛之後,平鑫濤對林婉珍越發的淡漠了,夜不歸宿是常有的事,但對於林婉珍來說,她一邊要經受丈夫出軌的煎熬,一邊還要照顧三個孩子,可以說是身心俱疲。

有一次,實在忍受不了丈夫再三提出離婚的林婉珍離開家去散心,這是自3個孩子出生後,林婉珍第一次獨自出門,平鑫濤無奈之下,只得獨自照顧了幾天孩子。

也正是那一次,平鑫濤覺得,憑自己一人之力,照顧3個孩子實在太難了,等孩子再大一點離婚其實也未嘗不可。

這也是林婉珍想要的,雖然她與平鑫濤已經毫無感情,但由於她沒有工作也沒有積蓄,還沒有孃家可以依靠,如果失去了平鑫濤這個靠山,3個孩子又該何去何從?所以如果能保持現狀到孩子長大當然是最好的。

除了平鑫濤的冷漠,讓林婉珍感到憤恨的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在林婉珍看來,是她陪著平鑫濤度過了人生最艱難的歲月,好不容易富裕了,平鑫濤卻說愛上了瓊瑤,要和她離婚,這怎麼能忍呢?

當對於這種看法,瓊瑤卻持有完全不同的態度,在瓊瑤看來,明明是平鑫濤先追求她的,卻要她來承受罵名,心情當然也不會好,加上當時《皇冠》雖然已經有了很大的起色,但除了瓊瑤的作品能大賣,其他很多小說的出版都是賠錢的,很多次《皇冠》出現危機,還都是瓊瑤出錢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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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瓊瑤和林婉珍,最幸福的還是平鑫濤。雖然早已不愛妻子,卻又想有一個這樣的免費保姆可以照顧孩子;而瓊瑤呢,他也不會放棄,因為他們之間除了愛情,還有更多商業利益的捆綁,對於這一點,瓊瑤的母親曾做過非常貼切的總結:

這種男人我瞭解,又要家庭,又要兒女,又要事業,又要風流,又要名氣,……他什麼都要。

事實也正是這樣,平鑫濤與林婉珍離婚之後,還一直住在一起,平日裡,平鑫濤既享受著林婉珍的照顧,又享受著與瓊瑤的愛情,就這樣安穩了三年,瓊瑤提出要和其他人結婚時,他才真正下決心與瓊瑤結婚。

那一年是1979年,距離瓊瑤離婚已經過了十幾年。

與平鑫濤結婚後,兩人成立了“巨星電影公司”,第一部影片就是由秦漢和林青霞主演的《我是一片雲》,在瘋狂賣座的同時,兩位主演也隨之紅透了半邊天,後來,兩人再接再厲,又連續拍了《月朦朧鳥朦朧》等十三部電影,而《皇冠》出版社也變成了“皇冠文化集團”,到了1984年,“皇冠文化集團”,有了自己的辦公樓。

在瓊瑤的筆下,她和平鑫濤的結合是“皇冠文化集團”能夠壯大的最主要的原因,有了這個基礎,平鑫濤與林婉珍的兒女過上了富裕的生活,所以,面對陳婉珍她是無愧的。

但陳婉珍可不是這樣想,對她來說,條件再好,也不能彌補家庭的破裂,所以,對於瓊瑤這個第三者,她心理充滿了憤恨,正是這種憤恨,才讓兩人才在之後的幾十年裡不停互撕。

但是,在她們互撕了50年的背後,平鑫濤又扮演了什麼角色呢?如果他能夠與瓊瑤保持工作關係,瓊瑤也並不一定就會貼著他,但是,沒有發生的事,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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