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酒駕=拘留+罰款

  目前,我市正在開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面對酒駕、無證等嚴重違法行為嚴查形勢,有的人心存僥倖,膽大妄為,不但飲酒駕車上路,且無證駕駛,觸碰法律底線,面臨嚴厲處罰。


01

酒駕+無證 拘留+罰款

無證+酒駕=拘留+罰款

  3月23日晚21時30分許,市交警支隊五大隊在轄區機場路開展整治酒駕、醉駕、毒駕、涉牌涉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執法過程中,民警發現一輛號牌為晉L33**2的小型轎車形跡可疑,似有意躲避檢查,民警見狀隨即上前攔截檢查。當駕駛員郭某搖下車窗時,車內的酒精味兒撲鼻而來。民警用酒精測試儀對駕駛人郭某進行檢測,檢查結果為31mg/100ml,屬飲酒駕駛機動車。經民警進一步核查後發現,駕駛員郭某從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行為。


02

無證並酒駕

無證+酒駕=拘留+罰款

  3月20日晚21時13分許,壺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健康街南河橋設卡檢查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晉D6***5小型轎車行駛軌跡可疑欲逃避檢查,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停車,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駕駛員趙某搖下車窗笑呵呵地對民警說,走的著急,忘記帶了。因趙某未能提供駕駛證,民警要求其出示了身份證,經查詢得知,趙某未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同時,細心的民警聞到趙某身上有一股酒氣,當即拿出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27mg/100ml,屬於無證且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趙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和無證駕駛兩項違法行為處以合併罰款3000元,15天以下拘留的嚴懲。


03

膽大哥們“講義氣” 無證醉酒當司機

無證+酒駕=拘留+罰款

  3月21日晚,長治交警二大隊組織警力在轄區延安中路設點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22時許,執勤民警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晉D862**的白色小轎車在離檢查點不遠處突然停了下來,民警上前查看時發現駕駛人竟放倒座椅翻身坐到了後排座上,並否認是自己開的車,坐在副駕駛座的男子面對民警的詢問也否認駕駛車輛。由於兩個人都滿嘴酒氣,民警立即對兩個人進行了酒精含量檢測。經檢測,副駕駛座上的男子張某酒精含量為25mg/100ml,後排座上的男子郭某酒精含量高達153mg/100ml。在鐵的證據面前,兩個人最終承認了郭某醉酒後駕駛車輛的事實。在對郭某的進一步調查中,民警發現他竟然沒有申領過駕駛證,屬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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