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於未“燃” 易縣公安局牢築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線


春季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關鍵時期,也是野外非法用火引發大氣汙染的高發期。易縣公安局堅決落實縣委、政府部署要求,發揮職能、全警參戰,森林草原防火,打擊野外非法用火,預防大汙染工作強勢推進。

全警一心聚力攻堅

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森林草原防火和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年初召開專題黨委會,提前謀劃、提前部署,劃重點劃戰區,責任到所責任到點責任到人,全警動員晝夜奔赴在防火一線。

堅決亮劍 重拳出擊

易縣公安局以“牢築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線,打擊非法野外用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為依託向非法野外用火發起凌厲攻勢,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

2020年2月28日上午11時許,白馬鄉上白羊村村民田某,在具有火災隱患的自家地邊將雜草點燃,後被防火員發現並撲滅。易縣公安局白馬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田某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防患於未“燃” 易縣公安局牢築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線

案例二:

2020年3月4日16時許,易縣公安局塘湖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現,尹某在易縣塘湖東固城村北自家地裡焚燒玉米秸稈,引燃東側鄰居郭某家栽種有五角楓樹苗地塊,造成郭某家五角楓樹苗過火面積約0.6畝。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尹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防患於未“燃” 易縣公安局牢築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線

案例三:

2020年3月17日10時許,易縣公安局凌雲冊派出所民警工作中發現,易縣凌雲冊鄉西牛村村民李某在地裡幹活時隨手將未熄滅的菸頭扔在地上雜草中,隨後菸頭將地裡雜草和秸稈引燃引發火災,過火面積約200平米,燒燬北韓村村民劉某地裡五角楓樹木210棵,價值21000餘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李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防患於未“燃” 易縣公安局牢築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線

案例四:

2020年3月17日17時許,易縣公安局易州派出所民警在易縣易州鎮西茹堡村巡邏過程中,發現在西茹堡村北張石高速北側林地內有人焚燒樹葉、雜草,民警到達現場後立即將火撲滅,過火面積達十多平米,現場位於西茹堡村北楊樹林內,南側為張石高速護路林,具有很大火災隱患,現場焚燒人員為西茹堡村村民安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安某依法行政拘留四日。

防患於未“燃” 易縣公安局牢築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線

案例警示:

春耕備種在即,全縣廣大群眾在農事活動中要自覺遵守防火規定,做到不攜帶火種,不吸菸,不燒雜草和秸稈,若發現火情,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間,廣大群眾不要心存僥倖,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後悔莫及。

最後,易縣警方再次提示:針對野外違法用火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從重處理,絕不姑息,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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