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國家信用體系的深入建設,國家十分重視徵信問題,對失信人的打擊力度也逐漸增大,失信人群在社會上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隨著信用卡的大量使用和網貸的大量興起,使得失信人群的人數不斷增加。徵信修復的需求也隨之增多。在此情況下,出現了一種新的行業“徵信修復行業”。
徵信修復怎麼回事?
《徵信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採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
“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異議,應當按照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對相關信息作出存在異議的標註,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0日內進行核查和處理,並將結果書面答覆異議人。”
“經核查,確認相關信息確有錯誤、遺漏的,信息提供者、徵信機構應當予以更正;確認不存在錯誤、遺漏的,應當取消異議標註;經核查仍不能確認的,對核查情況和異議內容應當予以記載。
如上可見,個人徵信確實可以進行修復。“條例”規定了每一個公民都有提出異議等進行徵信修復的權利。在個人信用信息出現不良記錄之後,待法定期間屆至,就可以主動行使修復權。從提出“異議申請”到經過審查,20天就能有確定的結果。
如何正規修復徵信
首先,這種權利的行使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首先,提出異議申請需要向指定機關,即本地央行支行提交證據。
另外,申訴、異議時,必須提出對相關逾期記錄的“說明解釋”。
如上所述,公民在進行個人信用修復時,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困難。比如法律規定了公民有提起訴訟的權利,但自己收集證明訴求的證據、向法院起訴、爭訟並等待判決結果對於沒有接受過專業訓練的一般人來說,幾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務;即使能夠完成,也要付出大量成本。因此,在想要起訴的時候,大家會委託一位律師來代為處理法律相關事務;在個人徵信修復的場合中,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修復機構”就起到了類似律師的角色:受消費者委託,為其提供諮詢、培訓、幫助其完成徵信修復的各種準備和各項程序,並收取一定費用。
但凡事有都有漏洞,網上大肆宣揚的收費高昂的徵信及加盟又是怎麼回事呢?
其“核心”就是造假與欺騙銀行 ,如私刻印章、偽造病歷等。其目的就是一定要想辦法讓銀行知道逾期是人力不可抗的原因造成的,為此一定要找出特殊理由,並讓銀行深信你,甚至同情你。同時為了讓銀行深信不疑,還要想辦法弄到醫院的證明。
這樣的證明如何得到?比如私刻假章偽造病歷,再比如編造理由五花八門:地震,被傳銷控制,泥石流,見義勇為,婦女被拐賣,生孩子難產昏迷等等。
其實這些都是遊走在法律的邊緣,但就算這樣也不一定能百分百的修復成功。成功了就收費,不成功也無所謂。沒成功修復的大有人在,因為本身徵信報告的修復就有很大難度,不過在這提醒下,修復徵信是好,但不要觸碰法律的紅線就好,更不要為徵信不良的焦慮的被人利用,騙取了不菲的服務費與培訓費。
信用價值,且用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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